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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镇平县2020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20-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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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镇平县2020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

政土〔202082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

镇平县2020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201229    

 

镇平县2020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一、计划的目的、意义和编制依据

为切实加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管理,科学调控土地市场,合理配置土地资源,积极发挥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引导作用,依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文件精神,结合《镇平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参考上年度供地情况和本年度用地需求,制定本计划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为出发点,统筹城乡协调发展、全面建小康社会为目标,按照实行最严格土地管理制度的要求,合理调控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保障重点基础设施和重点产业建设用地,统筹计划各类用地的空间布局,实现土地资源的高效集约利用和优化配置,努力盘活存量,控制增量,以需求指导供应,以供应引导需求,确保全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三、计划指标

(一)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

2020年度镇平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119.77公顷以内。

(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

2020年度镇平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中,商服用地9.49公顷;工矿仓储用地60.1公顷;住宅用地46.04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4.14公顷

(三)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布局 

按照社会发展规划、城镇建设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本着不断优化县城城区功能,拓展县城发展新空间加快城乡统筹发展的原则,合理利用每寸土地,优先保障重点项目用地,控制一般性项目用地,对符合土地集约利用指标的优势产业用地,向产业集聚区集中。

四、政策导向

(一)从严控制各类建设用地,优化建设用地供应结构,对未列入供应计划的用地项目,一律不得供应土地。

(二)重点保障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项目用地。合理调控不同档次商品房项目建设用地的供应,所有出让的住宅用地中,中小套型商品住房面积必须达到宗地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0%

(三)确保城乡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

(四)优先安排工业用地,鼓励和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和低耗能、低污染产业项目建设用地。

(五)严格土地供应方式,根据《划拨用地目录》确定的范围,严格审查划拨用地项目。商业、旅游、娱乐、商品住宅及工业用地项目,全部实行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充分发挥市场对土地资源配置的作用。

五、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县自然资源局具体负责全县土地供应计划的执行,需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土地供应计划的实施工作,主动加强与县相关职能部门的协作,不断提高管理和服务保障水平,推进计划实施。进一步加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动态跟踪管理和通报。县发改委、自然资源局要及时总结计划执行情况,定期向社会通报计划执行情况,对因特殊原因影响供应计划安排的,应及时会同相关单位做好计划调整工作。

 

镇平县2020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汇总表

 

 

 

镇平县2020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汇总表

单位:公顷

  

用途   

 

 

区县

合计

商服

用地

工矿仓

储用地

住    宅    用    地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交通

运输

用地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特殊

用地

小计

廉租

房用

经济适用用地

棚户区改造用地

公共

租赁

中小套

型商品

住房

用地

其他普通商品

用地

镇平

119.77

9.49

60.1

46.04

0

0

0

0

0

46.04

4.14

0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