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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拨2019-2020年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的通知
来源:镇财预〔2020〕1号 时间:2020-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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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办)财政所、应急办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下达2019-2020年中央和省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预算的通知》(豫财建〔2019〕280号)和《南阳市财政局  南阳市应急管理局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省级自然灾害补助经费支出预算的通知》(宛财预〔2019〕15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下达2020年省级自然灾害补助经费支出预算607万元。主要用于帮助解决受灾群众口粮、衣被、取暖等基本生活困难问题。为了管好、用好此项资金,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特作如下要求:

各乡镇()必须高度重视救灾资金的管理使用工作,不得平均分配,不得以慰问金形式发放,不得截留、挤占、挪用。救灾资金的发放要结合村务公开,坚持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张榜公布。公开发放,将救灾金及时、准确、全部发放到灾民手中,确保灾民生活不出问题。

各乡镇()财政所、应急办要主动配合审计、监察等部门,对救灾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检查,要严格把关、跟踪检查,发现问题,要立即纠正,对违反规定挪用、截留救灾资金的要严肃处理,要立即纠正,对违反规定挪用、截留救灾资金的要严肃处理,确保资金的安全使用。

三、请各乡镇(办)应急办将填制的《自然灾害受灾困难群众生活救助审批表》、《自然灾害救助资金和物资登记表》、《自然灾害救助资金和物资发放表》上报县应急管理局救灾股。

附:各乡镇(办)2019-2020年冬春生活需救助资金分配表

 

镇平县财政局        镇平县应急管理局

                              2020年1月10日

 

附件:
各乡镇(办)2019-2020年冬春生活需救助资金分配表
序号乡镇(办)救灾资金(万元)
1安子营33
2老庄26
3晁陂33
4二龙25
5郭庄乡27
6侯集33
7贾宋32
8柳泉铺镇30
9卢医镇30
10曲屯28
11石佛寺30
12杨营镇30
13玉都街道25
14枣园26
15张林33
16遮山30
17彭营31
18雪枫20
19高丘33
20涅阳0
21王岗28
22马庄24
合计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