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镇政办〔2020〕16号
镇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2020年度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
县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和县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以后,县政府共收到县人大建议78件、政协提案122件。为确保2020年度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圆满完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夯实办理责任
(一)高度重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是人大代表依法行使权利和人民政协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的重要形式。办理好代表建议、政协提案既是政府各部门的重要职责,也是建设法治政府、责任政府、服务政府的重要途径。各承办单位要把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提高到提升政府执行力、促进政府工作目标实现的高度来认识,按照建议、提案交办工作要求,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地抓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
(二)加强组织。要落实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专人直接抓的办理机制,积极主动、科学有序地组织开展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确保组织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努力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奋力开创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新局面。
(三)严把关口。各承办单位主要领导是本单位办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把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严格把好政策关、内容关、质量关、程序关、格式关、文字关。对一些关系全局、群众反映强烈、涉及面广、协调难度大的,承办单位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亲自牵头领办督办,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地做好办理工作。
二、强化措施,提升办理质量
(一)突出重点。要结合《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目标任务,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反映的切合实际、科学合理的建议提案作为本单位办理工作的重点,深入研究、认真分析、准确领会,从建议提案中吸纳有益的意见和建议,将其转化为具体的工作举措,转化为看得见、摸得着的实际效果,以点带面、重点突破,促进政府重点工作圆满完成。
(二)完善制度。要进一步完善办理工作责任制度,促进办理工作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要改进工作作风,创新工作方式,采取登门走访、专题调研、座谈协商等方式,加强与代表、委员的沟通,准确掌握建议、提案的意图,共商解决问题的办法。对涉及多个部门承办的建议、提案,要建立协调机制,主要承办单位应主动牵头协调,协办单位须积极配合、共同协商、形成合力解决问题。
(三)加强沟通。在办理过程中,要加强与代表、委员的沟通联系,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访和邀请代表、委员参加调研等方式,主动征询代表、委员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各承办单位自接到建议、提案件20日内须与代表、委员沟通联系,主动走访,摸清事由和背景;在办理过程中,要多与代表、委员协商沟通,广泛征求意见;办复后,要及时主动与代表、委员联系,了解其是否收到答复函,征求其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认真加以改进,不断提高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满意率。
(四)分类解决。要把建议、提案涉及问题的解决落实作为办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结合县委、县政府部署的重点工作积极开展办理工作,凡应予解决又具备条件的,要及时解决落实,切实提高办成率;因条件限制暂时难以解决的,要列入计划,制定方案,创造条件逐步解决;确实解决不了的,要实事求是向代表、委员解释说明,取得他们的理解和支持。对代表、委员多年提、反复提的问题,要认真研究,深刻反思,以求实的态度做出明确解答,下大力气解决问题。
三、规范流程,务求办理实效
(一)承办单位认为建议提案所提问题确不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的,应在收到交办件起10日内,向县政府督查室书面说明情况,并附相关依据材料,经同意后方能退回,不得自行转交其他单位或延误搁置。
(二)建议提案的办理时限。2020年县人大建议、政协委员提案须在今年10月30日前办理完毕。
(三)答复文件要严格按照规定格式(附件1、2)办理。
1.按正式公文行文要求打印,由单位主要领导签发,注明承办人、联系电话,并加盖部门或单位公章。
2.标注办理标识。答复文件需注明建议提案办理情况结果分类。建议提案所提问题已解决的,用“A”标明;建议提案所提问题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将逐步解决的,用“B”标明;建议、提案所提问题因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其它客观条件暂时不能解决的,用“C”标明。
3.建议提案答复文件由承办单位面送代表、委员,同时附1份《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卡》(见附件3),建议人或提案人在意见卡上签字后,承办单位要将答复文件连同意见卡一式两份报送县政府督查室。
县政府办公室负责对各承办单位的办理工作进行督办,及时通报办理情况,并联合县人大联任委、县政协提案委开展重点督查,视情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承办单位进行视察。对逾期没有完成办理任务,或在办理工作中推诿扯皮、办理不力,造成恶劣影响,导致代表、委员不满意的,将在全县范围内通报批评,并视情况追究单位领导责任。
附件:1.承办单位答复人大代表建议办文格式
2.承办单位答复政协委员提案办文格式
3.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卡
2020年7月27日
附件1 承办单位答复人大代表建议办文格式
办理标识(A/B/C)
镇平县×××局(委)文件
〔2020〕××号
镇平县×××局(委)
关于对县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号建议的答 复
×××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印章)
××年×月×日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附件2 承办单位答复政协委员提案办文格式
办理标识(A/B/C)
镇平县×××局(委)文件
〔2020〕××号
镇平县×××局(委)
关于对县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号提案的答 复
×××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印章)
××年×月×日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附件3
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卡
建议 编号 | 提案 编号 | 承办 单位 | 满意 程度 | 满 意 | 基本满意 | 不满意 | |||
标题 | |||||||||
意见 | |||||||||
备注 |
注:请将答复函连同征询意见卡一式两份报县政府督查室。
抄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
镇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7月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