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部门:
《镇平县进一步深化创建淘宝村淘宝镇助力乡村振兴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20年11月12日
镇平县进一步深化创建淘宝村淘宝镇助力乡村振兴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做实做强我县农村电子商务工作,促进电子商务与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助力乡村振兴,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创建目标
到2021年底,围绕淘宝村淘宝镇创建工程,各乡镇(街道)每年度成功创建淘宝村2个以上,培育孵化网商网店500个以上,催生实体企业20个以上,带动就业人数达到1000人以上,成功创建落地中西部首个超大型淘宝村集群,打造全市电子商务标杆县,巩固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成果。
二、创建方向
通过淘宝村淘宝镇创建工作,加强产销衔接,整合电商要素,促进电商“四化”发展,努力取得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综合效益。
(一)组织化。以政府为主导,创建电商协会,培育电商企业,孵化网商网红,完善服务站点功能,提升抓好淘宝村淘宝镇创建。
(二)园区化。以乡镇(街道)为单元,各乡镇(街道)依托旧厂房、老企业或龙头企业改造建设一个电商园区,使园区成为农村电商集聚发展和乡村振兴的载体和辐射中心。
(三)企业化。通过电商招引培育一批龙头示范企业,推动网商网红注册公司,提升电商企业运营专业化水平,实现电商产业全链条发展。
(四)产业化。通过电商发展捕捉市场信息,指导线下实际生产,引导调整产业结构,以销促产,使原有特色产业更加鲜明,规模进一步扩大,特色产品更加富有竞争力。
三、创建标准
(一)淘宝村标准
在农村地区,以行政村为单元,有交易场所、交易规模和网商规模;电子商务年销售额达到1000万元以上;活跃网店数量达100个及以上,或活跃网店数量达到当地家庭户数的10%及以上。
(二)淘宝镇标准
本乡镇(街道)淘宝村数量大于或等于3个;年度电商销售额超过3000万元、活跃网店超过300个。以上两个条件达到其一即可。
(三)电商园区标准
园区公共服务功能完善,协调管理机构完善;用于电子商务相关产业的总体办公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电子商务关联企业不少于5家;电子商务年销售额达到500万元以上或电子商务服务企业年营业收入达到1000万元以上。
(四)电商服务站标准
乡村电商服务站点向村民提供代购代销、快递收发、金融服务、缴费服务、信息查询等基础服务,并建立服务台账;利用智慧乡村平台按时报送统计信息;利用电商平台帮助村民分销农特产品;向村民普及电子商务相关资讯知识,培育村民电商意识,提高农民群众电子商务的参与度。
(五)乡镇(街道)电商协会标准
各乡镇(街道)依托一家或数家电商产品生产企业或销售企业成立电子商务协会乡镇(街道)分会,协会在积极组织参与电商产业发展、孕育电商企业、网红等方面作用发挥较为突出。
(六)电商企业标准
企业在县内注册,具备企业法人资质条件,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有自己的办公用房和稳定的运营团队,经营管理规范;应有相应的经营批准证书;企业电子商务业务经营状况良好,上年度电子商务业务收入或利税稳定增长,企业年电子商务网络销售额规模应在1000万元以上;有线上线下销售的,线上销售比重不低于30%。
(七)网红标准
从事电商宣传、销售等形式一年(含)以上,具有一定网络影响力和带货能力,传播绿色、健康、文明等正能量,积极参与公益活动;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近两年无发生失信行为;不分年龄、不分职业,不分带货品类;在淘宝、京东、拼多多、快手、抖音等正规短视频或直播平台拥有粉丝量1万以上,年带货销售额规模在10万元以上。
四、政策支持
(一)乡镇(街道)创建工作支持。采取先创建后奖励的方式,对淘宝村创建完成情况进行奖励,每成功创建1个淘宝村,奖励10万元。
(二)鼓励园区建设。对达到标准的乡镇(街道)电商园区,给予一次性5万元奖励。
(三)支持电商服务站点。对达到标准的电商服务站点给予一次性2000元奖励。
(四)鼓励电商企业发展。对达到标准的电商企业给予一次性2万元奖励。
(五)支持电子商务协会工作。鼓励和支持乡镇(街道)建立行业协会,对评选优秀的电商协会开展论坛、竞赛、宣传等工作经费,按实际费用给予补助,单次最高不超过5万元。
(六)支持培养网红直播队伍。对有一定贡献的网红主播给予适度资金支持。
(七)物流政策支持。对本地新开发农特产品上行快递费用进行补贴,每单补贴1元,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2万元。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领导。把淘宝村淘宝镇创建作为打造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升级版”的重要任务和主要抓手,强化对淘宝村淘宝镇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和顶层设计。成立镇平县淘宝村淘宝镇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商务局,实行月例会、季督查、年度总评,定期通报情况,协调解决具体问题。各乡镇(街道)淘宝村淘宝镇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乡镇(街道)淘宝村淘宝镇总体创建工作。
(二)强化责任。各乡镇(街道)创建工作实行乡镇长(主任)、驻村第一书记(工作队长)负责制,围绕“四化”负责抓好电商培训、网商网红培育;做好网货产品组织及产品包装;负责电商服务站点的管理,完善站点电商功能;按照物流到村标准,完善物流配套支撑;统一策划电商品牌和对外宣传;负责提升电商企业现场管理和质量管理水平。将淘宝村淘宝镇创建工作纳入乡镇(街道)考评体系,作为考评乡镇长(主任)、第一书记(工作队长)重要考评指标,年终兑现奖励,对行动积极、成效明显的乡镇(街道)进行通报、奖励,对推进不力、进展缓慢,造成全县创建工作滞后的,将进行通报批评,大会表态发言。
(三)强化示范引领。加大淘宝村淘宝镇创建工作宣传力度,通过镇平融媒体、镇平在线、村振平台等公众号对创建工作进行宣传,普及电子商务知识,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提高社会各界对淘宝村淘宝镇创建工作的认识,进一步炒热电商发展氛围。
抄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
镇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1月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