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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平县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9年度无偿献血应急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
来源:镇政〔2020〕20号 时间:2020-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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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县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积极组织参与无偿献血应急活动,圆满完成了市、县下达的献血计划,确保了全县临床用血采供平衡。为表彰先进,树立榜样,充分发挥优秀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在全社会营造公民无偿献血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激励机关单位、社会团体和健康适龄公民积极参与无偿献血,促进我县公民无偿献血工作持续健康发展,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对教体局等28个先进单位予以表彰,对获得一、二、三等奖的单位分别奖励2500元、1500元、1000元。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第六条规定,各乡镇(街道)、机关企事业单位可以给予献血者适当的经济补贴,在年度评先评优时予以优先照顾。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保持荣誉,再接再厉,继续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全县上下要以榜样为力量,积极参与无偿献血活动,为促进全县卫生健康事业的全面、协调、持续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镇平县2019年度无偿献血应急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202064日    

 

 

 

镇平县2019年度无偿献血应急工作先进单位

 

 

一、先进单位(28个)

一等奖:教体局、公安局、卫健委、住建局、财政局、杨营镇、郭庄乡、彭营镇、遮山镇、张林镇、雪枫街道。每个单位奖励2500元。

二等奖:生态环境局、供电公司、检察院、审计局、涅阳街道、玉都街道、高丘镇、马庄乡、老庄镇、王岗乡、枣园镇。每个单位奖励1500元。

三等奖:市场监管局、环卫服务中心、房产服务中心、自然资源局、司法局、县委巡察办。每个单位奖励1000元。

二、优秀单位(6个)

消防大队、扶贫办、纪委(监委)、县委统战部、旅游服务中心、精神文明建设服务中心。

 抄送:县委,县人大,县政协。

    镇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6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