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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补充完善镇平县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镇政办〔2020〕10号 时间:2020-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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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驻镇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镇平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决定对《镇平县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实施方案》(镇政办〔201848号)文件进行补充完善。现将补充完善后的《镇平县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0430日    

镇平县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

     

 

为深入贯彻节水优先方针,加快推进我县节水型社会建设,根据《河南省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豫水政资〔201760号)和《南阳市水利局关于印发<南阳市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宛水政〔201743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贯彻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新时期水利工作方针,以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为核心,把加强需水管理、转变用水方式、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作为主要目标,把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作为节水型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积极培育节水型生产模式和消费模式,建立政府调控、市场引导、公众参与的节水机制,健全全社会、全领域、全方位的立体节水模式,全面推进“体系完整、制度完善、设施完备、高效利用、节水自律、监督有效”的节水型社会建设。

二、基本原则

根据水利部和省水利厅关于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的要求,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要正确处理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关系,优先保障居民基本生活用水,合理保留生态用水,坚持以下原则:

以人为本,促进人水和谐的原则;制度创新,规范用水行为的原则;政府主导,鼓励公众参与的原则;因地制宜,突出区域重点的原则。

三、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

全面开展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到2020年底,全县节水型社会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二)主要任务

1.20206月底以前,编制完成《镇平县水资源综合规划》;根据《镇平县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细化分解任务,并按照时间节点推进工作落实。

2.创新节水宣传方式,积极营造全民参与节水的社会氛围,及时提炼总结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经验做法,加大培训和宣传工作力度,引领带动节水型社会建设。

四、组织实施

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具体由县水利局负责实施,根据《河南省节水型社会评价标准》及时制订年度工作计划,指导和组织各相关乡镇、部门开展节水型社会达标工作。同时根据省、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节水型社会申报及评定工作程序,每年按时上报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有关申报材料。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

成立镇平县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委常委、副县长黄静同志担任,成员由相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组成,统一领导全县节水型社会创建工作。各乡镇(街道)、县直各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节水型社会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和紧迫性,切实把创建工作作为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要中心工作,高度重视,理清本乡镇、本部门的创建职责任务,成立相应机构,明确专人负责,制定工作计划,稳步推进创建工作开展,确保达到创建目标。

(二)落实目标责任,强化考核监管

为确保节水达标建设工作顺利开展,县政府督查室要全程跟踪督查,并将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纳入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年度考核内容,建立健全考评考核机制,督查及考核结果纳入绩效考评。

(三)拓宽融资渠道,加大资金投入

将节水作为公共财政投入的重点领域,加大财政对节水工作的投入力度,积极支持重点节水工程建设。征收水资源税要优先用于水资源节约、保护和管理工作。综合运用财政、税收、价格等调控措施,突出新型融资机制探索和实践,积极探索PPP等市场融资方式,鼓励社会资本投入,吸引市场资本投入节水型社会建设。大力推行合同节水管理等模式,形成基于市场机制的节水服务模式。

(四)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

开展多种形式的节水宣传活动,普及节水知识,增强全社会的水资源忧患意识和节约保护意识。把节水教育纳入全县人民素质教育体系,利用节水宣传教育基地,提高公众节水意识和节水技能,凝聚全社会力量,形成全民节水的良好氛围。

 

附件:1.镇平县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及职

    责任务

   2.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评价赋分及相关责任单位

    任务分解表

   3.县级节水载体(创建单位)名单

 

附件1

 

镇平县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名单及职责任务

 

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黄 静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常务副组长:梁献普 县政府党组成员

副 组 长:邹二勇 县政府办副主任

      袁长安 县水利局局长

成   员:杨万春 县科工局局长

      王世奇 县财政局局长

      范海川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王 伟 县生态环境局局长

      柴光钦 县住建局局长

      许 冰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王哲渠 县教体局局长

      吴 鹏 县卫健委主任

      王 磊 县城市管理局局长

      张海山 县文广旅局局长

      丰雪峰 县税务局局长

      杨明光 县统计局局长

      王遂银 县委编办主任

      王景生 县直机关事务中心主任

      李景北 县房产服务中心主任

      徐云波 县发改委副主任

      王 菲 县产聚委副科级干部

      闫天佑 涅阳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中振 玉都街道办事处主任

      孟凡润 雪枫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副主任

      张 伟 县水利局主任科员

      柳 晓 县自来水公司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水利局,袁长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县水利局张伟同志、县住建局魏志柯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领导小组及成员单位职责

(一)领导小组职责

统一领导全县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负责召集领导小组会议,决定全县节水型社会建设重大事项、确定建设任务,协调解决节水型社会建设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研究部署年度全县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下达节水型社会建设年度工作任务;审定成员单位节水型社会建设年度工作计划;负责组织全县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的检查、考核;筹措节水型社会建设专项资金。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负责节水型社会达标创建日常工作;根据领导小组要求,负责督促成员单位落实会议决定事项,编写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方案、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按照领导小组审定的年度目标,督促成员单位完成年度工作任务;具体指导创建节水型灌区、节水型企业、节水型学校、节水型城镇、节水型社区等节水型社会单元载体建设;负责节水型单位的审查、筛选和推荐工作;制定有关制度、考核办法,组织相关检查、考核,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1.县水利局负责全县节约用水工作的管理,贯彻执行有关节水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组织、完善计划用水单位的管理体系建设,统计节水数据;负责指导水资源开发、利用、保护方案,落实各项水资源管理制度;负责节水型社会水资源配置工程建设,组织实施灌区节水改造;负责全县计划用水指标管理。制定区域用水定额制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加强取用水监管;负责全县节约用水计划工作;编制节水工作制度和措施;负责组织开展节水宣传活动,推广节约用水先进经验、技术;开展水功能区整治及水源地保护工作;负责落实非居民用水超计划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

2.县直机关事务中心负责县政府、县政务和大数据服务中心办公楼的节水创建工作;配合水利局对机关事业单位进行节水器具的推广应用。

3.县发改委负责贯彻落实节水型社会建设的有关政策,制定全县经济结构调整规划;负责节水型社会建设的有关建设项目的申报、立项;参与制定项目建设年度计划;负责将节水型社会建设的有关评价指标体系纳入年度国民经济计划及政府考核目标;负责严格控制大耗水企业和大耗水项目的建设审批;根据水资源条件和经济水平,按照法律有关规定,及时贯彻落实调整水资源税政策和适时调整供水价格,并推行阶梯水价。

4.县科工局负责指导、协调、监管全县的工业节约用水工作;负责开展全县节水型企业创建活动,建设节水型企业示范点;结合全县企业节水工作情况,指导督促县内工业企业制定节水规划;引导企业推广节水新技术、新产品的使用;负责节水型企业(单位)的审查、筛选、推荐工作。

5.县财政局负责落实节水型社会建设资金的安排,统筹监管;制订落实节水奖励机制。

6.县自然资源局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节水型社会自然资源合理利用规划;负责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和造地项目的节水技术推广与应用;会同水行政主管部门开展地下水节水工作以及节水型社会建设考核工作。

7.县生态环境局组织制定水环境保护规划;负责水生态环境监测站的建设和监测;建立健全水功能区及入河排污口限制纳污制度,严格控制废水超标排放,指导企业实施中水回用,充分利用再生水,保护水环境,使水功能系统得到充分修复。配合做好“城市污水处理率”的统计及达标工作,提供有关废污水排放资料。

8.县住建局负责项目建设节水管理、包括节水“三同时”制度的落实、节水项目验收、节水器具的配置等;负责新建改建、扩建的民用建筑和工业建筑生活给水按照《民用建筑节水设计标准》进行节水设计,采用符合《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标准》的用水器具;负责建设项目规划设计审查阶段节水技术应用。建设完善全县污水处理系统以及污水收集系统管网工程;加快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和中水设施建设,推进城市污水再利用等工作,支持雨水、污水等非常规水资源的开发利用研究;负责实行居民用水阶梯水价制度。

9.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制定并实施区域农业种植结构调整规划;负责组织实施现代化高效节水农业建设规划;负责推广节水型农作物品种和工艺;指导适时农业灌溉。

10.县教体局负责将节水宣传、普及节水知识、组织节水专题活动纳入中小学教育;负责节水型学校的审查、筛选推荐工作;负责各类学校的节水型单位创建。

11.县卫健委负责将节水宣传、普及节水知识、组织节水专题活动纳入全县卫生事业;负责节水型医院的审查、筛选推荐工作,负责各类医院的节水型单位创建。

12.县城市管理局负责公厕节水器具改造、节水宣传;推广应用城市绿化带喷灌、微灌、管道输水等高效节能灌溉技术。

13.县文广旅局负责组织节水型社会建设的宣传报道,在全县营造节水型社会建设的氛围。

14.县税务局负责提供费改税以来详实的取用水户缴纳水资源税情况;负责落实非居民用水超计划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

15.县统计局负责提供规模以上企业名录;负责引导企业推广节水新技术、新产品的使用。

16.县委编办负责提供符合要求的县机关事业单位名单筛选、确定创建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

17.县房产服务中心负责提供有物业统一管理的小区名单及节水型小区创建工作;负责新建居民小区节水器具推广应用负责收集居民小区节水宣传工作资料。

18.涅阳街道、雪枫街道、玉都街道

负责排查、梳理、登记本辖区内的自备井取用水单位、企业、小区的基本情况,并将详细用水户信息按时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督促用水单位按要求安装取水计量设施、更换节水器具,督促创建单位(含使用公共供水的单位)按时上报材料。

19.县产聚委负责对产业集聚区内的用水企业(单位)进行普查、登记、梳理。负责组织园区内的企业(单位)进行节水型企业创建。

20.静脉产业园区负责园区内的用水企业(单位)进行普查、登记、梳理。负责组织园区内的企业(单位)进行节水型企业创建。

21.县自来水公司负责城区供水安全,完善供水管网改造工程,降低管网漏损率;负责落实居民用水阶梯水价制度;负责节水型小区创建;向县水利局节水办报送相关资料;负责居民节水宣传。

 

 

 

 

 

 

 

 

 

 

 

 

 

 

 

 

 

 

附件2

 

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评价赋分及

相关责任单位任务分解表

 

一、使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县级行政区和直辖市所属区(县)节水型社会评价工作

二、必备条件

1.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确定的控制指标全部达到年度目标要求。

2.近两年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结果为良好及以上。

3.节水管理机构健全,职责明确、人员齐备。

三、评价方法

1.除标准特别指出之外,应当采用上一年的资料和数据进行评价计算得分。

2.总分85份以上者认定为达到节水型社会标准要求。

3.如遇缺项,则本项不得分,评价总分按照公式进行折算,折算公式为:评价总分=(实际总得分-加分项得分)×100/100-缺项应对分值)+加分项得分。加分项不计入缺项。

 


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评价赋分表及任务分解表

 

序号

评价类别

评价内容

评价标准

分数

任务分解

责任单位

工作任务

截止日期

1

用水定额管理

严格各行业用水定额管理,强化定额使用

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节水载体认定等工作中严格执行用水定额得8分。在近两年上级部门水资源管理监督检查中,发现一例未按规定使用用水定额,扣1分,扣完为止。

8

发改委

水利局

发改委提供涉水项目清单,水利局负责涉水项目清单中水资源论证情况、取水许可验收情况,水利局负责节水载体建设(节水型企业、单位计划用水情况资料)

2020.8.5

2

计划用水管理

纳入计划用水管理的城镇非居民用水单位[1]数量占纳入计划用水管理的城镇非居民用水单位数量的比例

所占比例达到100%,得100分;每低3%,扣1分,扣完为止

10

住建局

水利局

住建局提供公共供水单位名录,提供2017年至今所有创建单位每月的用水明细等相关资料;水利局负责具体落实工作

2020.8.5

3

用水计量

农业灌溉用水计量率[2]:农业灌溉用水计量水量占农业灌溉用水总量的比例

农业灌溉用水计量率≥80%,得5分,每低4%,扣1分,扣完为止

10

农业农村局

负责灌区水量统计、高效节水灌溉水量统计;负责农业灌溉用水总量的资料统计

2020.8.5

工业用水计量率:工业用水计量水量与工业用水总量的比值

业用水计量率为100%,得5分;每低3%,扣1分,扣完为止。规模以上工业企业[3]用水计量率必须达到100%,否则本项得0

科工局

统计局

水利局

科工局、统计局负责提供规上企业名录,水利局负责全县计量设施安装统计情况

4

水价机制

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建立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推进农业水权制度建设。建立农业用水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际实施面积占计划实施面积[4]比例达到100%,得2分;每低2%,扣0.1分,扣完为止

16

农业农村局

农业农村局负责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资料;发改委负责农业供水价格、农业用水分类水价制定工作;水利局负责农业高效节水灌溉项目实施;财政局负责完善节水奖励机制

2020.8.5

发改委

水利局

财政局

实际执行水价加精准补贴(补贴工程运行维护费部分)占运行维护成本达到100%,得2分;每低2%,扣0.1分,扣完为止

财政局

财政局负责提供涉水工程维修养护补助经费相关资料

2020.8.5

实行居民用水阶梯水价制度

城镇居民生活用水实行阶梯水价制度,得4分;未实行,得0

住建局

发改委

发改委负责提供居民用水阶梯水价制度相关文件;住建局负责提供盖过章的自来水用水票据等资料

2020.8.5

实行非居民用水超计划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

非居民用水超计划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得4分;未实行,得0

水利局

负责提供非居民用水超计划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相关资料

2020.8.5

水资源(费)税缴纳

按标准足额缴纳水资源税,得4分,在近两年上级水资源管理监督检查组,发现1例未足额缴纳的,扣1分,扣完为止

财政局

税务局

财政局负责提供上缴水资源费有关数据;税务局负责分月分单位提供上缴的水资源税明细和2019年度3户以上的征收超计划用水税票

2020.8.5

5

节水“三同时”管理

新(改、扩)建建设项目执行节水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制度

新(改、扩)建建设项目全部执行节水“三同时”管理制度,得6分;在近两年上级部门水资源管理监督检查中,发现1例未落实节水“三同时”制度的,扣1分,扣完为止

6

住建局

住建局负责提供“三同时”相关资料,(证明参与节水项目的验收文件、表格等大量支撑材料)

2020.8.5

6

节水载体建设

节水型企业建成率:重点用水行业[5]节水型企业数量与重点用水行业企业总数的比值

节水型企业建成率≥50%,得6分;每低3%,扣1分,扣完为止

18

科工局

水利局

科工局牵头、水利局配合,负责对重点用水行业和确定的创建节水型企业指导创建

2020.8.12

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成率: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数量与公共机构[6]总数的比值

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成率≥50%,得6分;每低3%,扣1分,扣完为止

县委编办

县直机关

事务中心

县委编办负责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名单,确定公共机构创建数量;县直机关事务中心负责县政府机关院、县政务和大数据服务中心大楼的创建,参与县直事业单位节水型公共机构创建工作

2020.8.5

节水型居民小区建成率:节水型居民小区数量与居民小区[7]总数的比值

节水型居民小区建成率≥20%,得6分;每低1%,扣2分,扣完为止

住建局

房产服务中心

自来水公司

住建局负责提供集中供水的居民小区名单;房产服务中心负责提供有物业公司统一管理的小区名单并负责牵头组织节水型小区创建工作,自来水公司配合小区创建工作

2020.8.5

7

供水管网漏损控制

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城镇公共供水总量和有效供水量之差与供水总量的比值

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当年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考核控制目标,得8分,每高1%,扣1分,扣完为止

8

住建局

住建局负责提供管网漏损率相关证明材料;自来水公司提供2019年以来逐月的用水量统计清单、修正值等资料

2020.8.5

8

生活节水器具推广

全面推动公共场所[8]、居民家庭使用生活节水器具

公共场所和新建小区居民家庭全部采用节水器具,得8分;发现1例未使用,扣1分,扣完为止。(初评抽查的公共场所和居民家庭不少于10个)

8

住建局

城市管理局

房产服务中心

自来水公司

住建局负责广场、公园等场所节水器具推广应用;城市管理局负责公厕节水器具推广应用;房产服务中心负责新建居民小区节水器具推广应用;自来水公司负责居民节水器具推广。都需要提供大量的图片资料、统计清单及相关表格等

2020.8.12

9

再生水[10]利用

再生水利用率[9]:经过处理并再次利用的污水量与污水总量的比值(指市政处理部分,不含企业内部循环利用部分)

污水再生利用率≥20%,得8分;每低1%,扣1分,扣完为止

8

住建局

住建局负责提供相关数据(污水处理厂全套资料、基本情况、可行性报告、日处理量、环保在线设备的大清单等数据资料;2019年每月进水量和出水量、利用率、处理过的水用于哪方面,都要有数据支撑材料)

2020.8.5

10

社会节水意识

开展节水宣传教育活动

经常性开展节水公益宣传活动,普及水情知识和节水知识,得4分;为开展,得0

8

水利局

教体局

卫健委

房产服务中心

文广旅局

水利局负责节水宣传的文字、图片、影像资料收集;教体局负责收集、制作学校类节水宣传教育活动工作资料;卫健委负责收集、制作医院类节水宣传教育活动工作资料;房产服务中心负责收集居民小区节水宣传活动工作资料;文广旅局具体负责整体宣传工作,提供2017年至今的节水宣传资料,并制作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专题宣传片等资料。影响资料要体现县容、县貌、县情和水资源节水等情况

2020.8.5

公共具有明显的节水意识

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进行公众节水意识调查[10]70%以上的调查对象具有明显的节水意识,得4分;每低5%,扣1分,扣完为止

水利局

水利局负责组织、落实公众节水意识调查问卷工作

2020.8.5

11

加分项

节水标杆示范

区域内有企业、公共机构、产品、灌区被评为国家级或省级水效领跑者或节水标杆单位(企业),加3

3

 

 

2020.8.12

11

加分项

实行节水激励政策

本级财政对节水项目建设、节水技术推广等实行补贴或其他优惠等激励政策,加4

4

财政局

税务局

财政局负责提供相关节水激励政策落实情况(节水项目资金补贴文件)

2020.8.12

税务局提供节水项目的免税依据

推广喷灌、微灌、管道输水等高效节水灌溉技术

高效节水灌溉率[11]40%,加3

3

水利局

水利局负责提供高效节水灌溉项目资料

2020.8.12

评价赋分表及任务分解表有关指标说明:

[1]城镇非居民用水单位是指纳入取水许可管理和从公共供水管网取水的工业、服务业用水单位。

[2]农业灌溉用水计量率是指由计量设施的农业取水口灌溉取水量占灌溉总取水量的比例。

[3]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在2000万元以上的工业企业。

[4]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际实施面积是指县级行政区自部署实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以来已实施的总面积,计划实施面积是指计划实施的总面积。

[5]重点用水行业包括火电、钢铁、纺织染印、造纸、石油炼制、化工、食品等行业

[6]公共机构是指县级机关和县直事业单位。

[7]居民小区是指由物业公司统一管理、实行集中供水的城镇居民小区。

[8]公共场所是指公共建筑物、活动场所及其设施等

[9]再生水是指污水经过适当处理后,达到一定的水质指标,满足某种使用要求,可以再次利用的水

[10]公共节水意识调查有县级行政区自主开展,在评价时重点对调查工作进行核查。

[11]高效节水灌溉率是指高效节水灌溉面积占灌溉面积的比例。


附件3

 

县级节水载体(创建单位)名单

 

一、节水型单位(49个)

1.镇平县委老干部局

2.镇平县教体局(含各类学校的宣传内容)

3.镇平县公安局

4.镇平县民政局

5.镇平县司法局

6.镇平县财政局

7.镇平县人社局

8.镇平县自然资源局

9.镇平县住建局

10.镇平县交通运输局

11.镇平县水利局

12.镇平县农业农村局

13.镇平县商务局

14.镇平县文广旅局

15.镇平县卫健委

16.镇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17.镇平县应急管理局

18.镇平县审计局

19.镇平县市场监管局

20.镇平县医保局

21.镇平县城市管理局

22.镇平县林业局

23.镇平县直机关事务中心(含政府院内机关)

24.镇平县人民法院

25.镇平县人民检察院

26.中共镇平县委党校

27.镇平县规划发展中心

28.镇平县生态环境局

29.镇平县供销社

30.镇平县政务和大数据服务中心

31.镇平县畜牧服务中心

32.镇平县税务局

33.镇平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34.镇平县房产服务中心

35.镇平县涅阳街道办事处

36.镇平县雪枫街道办事处

37.镇平县玉都街道办事处

38.镇平县气象局

39.镇平县产聚委

40.镇平县自来水公司

41.镇平县赵湾水库运行服务中心

42.镇平县消防大队

43.南阳西遮山收费站

44.镇平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

45.镇平县农业机械技术中心

46.镇平县商业公司

47.镇平县第一人民医院

48.镇平县园林绿化服务中心

49.镇平县妇幼保健院

二、节水型企业(10个)

1.镇平想念食品有限公司

2.中联水泥有限公司

3.河南利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4.南阳永俊礼品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5.南阳星港涂料有限公司

6.南阳微特防爆电机有限公司

7.南阳标点食品有限公司

8.康卫集团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9.南阳市领驭机械有限公司

10.镇平星邦油漆有限公司

三、节水型小区(5个)

1.玉雕大师园小区

2.财富世家小区

3.御景华城小区

4.大正翡翠城小区

5.阳光城小区

四、节水型学校(4个)

1.镇平县第一高级中学

2.镇平县玉都实验学校

3.镇平县玉都街道办事处初级中学

4.镇平县思源实验学校

五、节水型灌区(1个)

陡坡水库管理所

以上单位,均为必须创建的节水型单位(企业、小区),每个单位必须指定一名专业人员与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接,务必于2020815日之前创建完毕,并把所有创建资料(含电子文档)报送至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审验,审验合格后由创建单位装订成册,一式五份同时报送电子文档。具体创建标准见《镇平县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实施方案》(镇政办〔201848号)附件。

地址:县紫金城路北段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邮 箱:zpjieshuiban163.com

联系人:李现军 13937717862 于华冰 18336675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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