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相关单位:
《镇平县开展尊师重教系列评选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0年6月1日
镇平县开展尊师重教系列评选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弘扬尊师重教的良好社会风尚,推动和鼓励社会各界共同关心和支持教育工作,合力推进我县教育事业和谐有序发展。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镇平县“尊师重教模范乡镇(街道)、尊师重教乡镇(街道)书记、尊师重教模范村、尊师重教村支部书记、教师村、教育世家、模范育人家庭、尊师重教企业家和社会贤达”评选活动(简称“尊师重教系列评选活动”),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国家、省、市、县教育大会精神,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努力形成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创造教书育人良好环境,大力弘扬中华民族尊师重教的传统美德,让尊师重教蔚然成风,让教师成为全社会最受尊敬、最值得羡慕的职业。
二、评选原则
评选活动坚持好中选优,公开评选,群众公认,实事求是,严格把关的原则。
三、评选类型及条件
(一)尊师重教模范乡镇(街道)、尊师重教乡镇(街道)书记
1.尊师重教模范乡镇(街道)。创建教育强镇强校工作扎实,在尊师重教、提高教师待遇、促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等方面成绩突出;积极筹措经费,加大教育投入,努力改善中小学办学条件;扎实开展校园周边治理,创造教书育人良好环境;尊师重教氛围浓厚。(评选细则详见附件1)
2.尊师重教乡镇(街道)书记。从评选出的尊师重教模范乡镇(街道)中同步产生尊师重教乡镇(街道)书记。
(二)尊师重教模范村、尊师重教村支部书记、教师村
1.尊师重教模范村。积极筹措资金,为教育、学校、教师办实事、好事;创设良好的教育发展环境;文风浓厚,家庭对学生教育重视程度高。(评选细则详见附件2)
2.教师村。行政村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人数占村总人数的比重较大。
3.尊师重教村支部书记。从评选出的尊师重教模范村、教师村中同步产生尊师重教村支部书记。
(三)教育世家、模范育人家庭
1.教育世家。连续三代(含)以上终身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已退休者必须在教育教学岗位上退休,第三代必须正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忠诚人民教育事业,为人师表;家庭其他成员遵纪守法,没有触犯刑律。
2.模范育人家庭。培养出1名“双一流”院校大学生或培养出两名大学生(本科学历以上)的家庭;家庭成员遵纪守法,爱岗敬业、乐于助人,深受社会好评。
(四)尊师重教企业家和社会贤达
事业有成、乐善好施,为家乡教育事业年捐款在10万元以上的贤德好人。
四、评选方式
各乡镇(街道)、部门、企事业单位自荐和县教育行政部门推荐相结合。参评对象要填写申报表,提供典型事迹材料。
五、上报时间
评选资料要求于当年7月31日前上报县教体局。县教体局组织专家小组初审,报尊师重教系列系列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审定。
六、表彰奖励
教师节期间由县政府对评选出的“尊师重教模范乡镇(街道)、尊师重教乡镇(街道)书记、尊师重教模范村、尊师重教村支部书记、教师村、教育世家、模范育人家庭、尊师重教企业家和社会贤达”予以表彰,并分别颁发牌匾、奖牌、证书。
七、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尊师重教系列评选活动顺利进行,由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成立尊师重教系列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周密安排部署,广泛动员发动,使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到评选活动中来。
2.提高思想认识。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做好尊师重教系列评选对象的挖掘、推荐和宣传工作,确保推荐对象具有代表性和先进性。
3.加大宣传力度。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单位要运用多种形式,把宣传工作贯穿评选活动始终,大力宣扬开展尊师重教系列评选活动的意义,努力扩大活动影响,营造全社会尊师重教的浓厚氛围。
附件:1.镇平县尊师重教模范乡镇(街道)评选细则
2.镇平县尊师重教模范村评选细则
附件1
镇平县尊师重教模范乡镇(街道)评选细则
一、教育教学奖励、资助(20分)
积极筹措经费,奖励教育教学质量先进单位、个人;资助贫困家庭学生,特别是大学生。根据奖励及资助金额,按比例计分。
二、学校建设投入(20分)
乡镇(街道)书记、乡镇(街道)长(主任)担当作为,积极完成校建土地征收、拆迁补偿工作,根据年度校建计划完成情况,按比例计分。
三、控辍保优工作(10分)
根据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率的高低,特别是初中生辍学率的高低;本乡镇(街道)小学、初中毕业生升入本县初中、高中情况,按比例计分。
四、校园周边环境治理(10分)
乡镇(街道)辖区内学校、幼儿园周边环境治理成效显著,不存在“流动商贩”摆摊设点、违章占道,影响校园秩序问题,校园周边不存在违法经营的餐饮、网吧和其他影响学校正常秩序和师生安全的问题。
五、安全稳定工作(10分)
乡镇(街道)重视教育系统安全,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落实到位,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措施得力,辖区内学校、幼儿园未发生重大及以上等级安全事故。
六、教育教学质量(20分)
(一)小学教育教学质量(10分)
根据小学教育教学质量排名,前3名或进步5名以上的得满分,4至6名或进步4名的得8分,7至9名得6分,10至11名得5分,12名以下不得分。排名和进步不累计加分,以最高得分为准。
(二)初中教育教学质量(10分)
根据初中教育教学质量排名,前3名或进步5名以上的得满分,4至6名或进步4名的得8分,7至9名得6分,10至11名得5分,12名以下不得分。排名和进步不累计加分,以最高得分为准。
七、尊师重教氛围浓厚(10分)
采取宣传标语、文化墙、电子显示屏等方式进行尊师重教宣传得2分;乡镇(街道)有图书阅览室、教育宣传活动阵地得1分;进行教育先进典型宣传得2分;在教师节期间对本乡镇(街道)优秀教师进行奖励的得1分;乡镇(街道)涌现模范育人家庭、尊师重教模范村、教师村、教育世家得4分。
附件2
镇平县尊师重教模范村评选细则
一、教育教学质量(20分)
(一)小学教育教学质量(5分)
根据行政村小学教育教学质量乡镇排名,按比例计分。
(二)中招成绩(10分)
根据行政村当年中招考试全县前500名、考入县示范性高中的学生数量,按比例计分。
(三)大学生录取(5分)
根据行政村中当年考上大学生(专科及以上)人数占村总人数比重情况,按比例计分。
二、教育教学奖励、资助(20分)
积极筹措经费,奖励教育教学质量先进教师;资助贫困家庭学生,特别是大学生。根据奖励及资助金额,按比例计分。
三、学校建设投入(20分)
积极完成校建土地征收、拆迁补偿工作,根据年度校建计划完成情况,按比例计分。
四、控辍保优工作(10分)
根据本村适龄儿童、少年入校接受义务教育情况,行政村小学、初中毕业生升入本县初中、高中情况,按比例计分。
五、校园周边环境治理(10分)
行政村学校周边环境治理成效显著,不存在“流动商贩”摆摊设点、违章占道,影响校园秩序问题,校园周边不存在违法经营的餐饮、网吧及其他影响学校正常秩序和师生安全的情况。
六、安全稳定工作(10分)
加强学校与社会的沟通与联系,积极为学校创设良好的发展环境,重视安全管理,学校、幼儿园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七、文风浓厚(10分)
采取宣传标语、文化墙等方式进行尊师重教宣传得3分;行政村有图书阅览室、教育宣传活动阵地得3分;进行教育先进典型宣传得2分;模范育人家庭数、专科以上学历人数、从事教育教学人数较多得2分。
抄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
镇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6月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