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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平县开展尊师重教系列评选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镇政办〔2020〕12号 时间:2020-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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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相关单位:

《镇平县开展尊师重教系列评选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061日    

镇平县开展尊师重教系列评选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弘扬尊师重教的良好社会风尚,推动和鼓励社会各界共同关心和支持教育工作,合力推进我县教育事业和谐有序发展。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镇平县“尊师重教模范乡镇(街道)、尊师重教乡镇(街道)书记、尊师重教模范村、尊师重教村支部书记、教师村、教育世家、模范育人家庭、尊师重教企业家和社会贤达”评选活动(简称“尊师重教系列评选活动”),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国家、省、市、县教育大会精神,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努力形成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创造教书育人良好环境,大力弘扬中华民族尊师重教的传统美德,让尊师重教蔚然成风,让教师成为全社会最受尊敬、最值得羡慕的职业。

二、评选原则

评选活动坚持好中选优,公开评选,群众公认,实事求是,严格把关的原则。

三、评选类型及条件

(一)尊师重教模范乡镇(街道)、尊师重教乡镇(街道)书记

1.尊师重教模范乡镇(街道)。创建教育强镇强校工作扎实,在尊师重教、提高教师待遇、促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等方面成绩突出;积极筹措经费,加大教育投入,努力改善中小学办学条件;扎实开展校园周边治理,创造教书育人良好环境;尊师重教氛围浓厚。(评选细则详见附件1

2.尊师重教乡镇(街道)书记。从评选出的尊师重教模范乡镇(街道)中同步产生尊师重教乡镇(街道)书记。

(二)尊师重教模范村、尊师重教村支部书记、教师村

1.尊师重教模范村。积极筹措资金,为教育、学校、教师办实事、好事;创设良好的教育发展环境;文风浓厚,家庭对学生教育重视程度高。(评选细则详见附件2

2.教师村。行政村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人数占村总人数的比重较大。

3.尊师重教村支部书记。从评选出的尊师重教模范村、教师村中同步产生尊师重教村支部书记。

(三)教育世家、模范育人家庭

1.教育世家。连续三代(含)以上终身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已退休者必须在教育教学岗位上退休,第三代必须正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忠诚人民教育事业,为人师表;家庭其他成员遵纪守法,没有触犯刑律。

2.模范育人家庭。培养出1名“双一流”院校大学生或培养出两名大学生(本科学历以上)的家庭;家庭成员遵纪守法,爱岗敬业、乐于助人,深受社会好评。

(四)尊师重教企业家和社会贤达

事业有成、乐善好施,为家乡教育事业年捐款在10万元以上的贤德好人。

四、评选方式

各乡镇(街道)、部门、企事业单位自荐和县教育行政部门推荐相结合。参评对象要填写申报表,提供典型事迹材料。

五、上报时间

评选资料要求于当年731日前上报县教体局。县教体局组织专家小组初审,报尊师重教系列系列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审定。

六、表彰奖励

教师节期间由县政府对评选出的“尊师重教模范乡镇(街道)、尊师重教乡镇(街道)书记、尊师重教模范村、尊师重教村支部书记、教师村、教育世家、模范育人家庭、尊师重教企业家和社会贤达”予以表彰,并分别颁发牌匾、奖牌、证书。

七、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尊师重教系列评选活动顺利进行,由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成立尊师重教系列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周密安排部署,广泛动员发动,使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到评选活动中来。

2.提高思想认识。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做好尊师重教系列评选对象的挖掘、推荐和宣传工作,确保推荐对象具有代表性和先进性。

3.加大宣传力度。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单位要运用多种形式,把宣传工作贯穿评选活动始终,大力宣扬开展尊师重教系列评选活动的意义,努力扩大活动影响,营造全社会尊师重教的浓厚氛围。

 

附件:1.镇平县尊师重教模范乡镇(街道)评选细则

   2.镇平县尊师重教模范村评选细则

附件1

 

镇平县尊师重教模范乡镇(街道)评选细则

 

一、教育教学奖励、资助(20分)

积极筹措经费,奖励教育教学质量先进单位、个人;资助贫困家庭学生,特别是大学生。根据奖励及资助金额,按比例计分。

二、学校建设投入(20分)

乡镇(街道)书记、乡镇(街道)长(主任)担当作为,积极完成校建土地征收、拆迁补偿工作,根据年度校建计划完成情况,按比例计分。

三、控辍保优工作(10分)

根据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率的高低,特别是初中生辍学率的高低;本乡镇(街道)小学、初中毕业生升入本县初中、高中情况,按比例计分。

四、校园周边环境治理(10分)

乡镇(街道)辖区内学校、幼儿园周边环境治理成效显著,不存在“流动商贩”摆摊设点、违章占道,影响校园秩序问题,校园周边不存在违法经营的餐饮、网吧和其他影响学校正常秩序和师生安全的问题。

五、安全稳定工作(10分)

乡镇(街道)重视教育系统安全,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落实到位,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措施得力,辖区内学校、幼儿园未发生重大及以上等级安全事故。

六、教育教学质量(20分)

(一)小学教育教学质量(10分)

根据小学教育教学质量排名,前3名或进步5名以上的得满分,46名或进步4名的得8分,79名得6分,1011名得5分,12名以下不得分。排名和进步不累计加分,以最高得分为准。

(二)初中教育教学质量(10分)

根据初中教育教学质量排名,前3名或进步5名以上的得满分,46名或进步4名的得8分,79名得6分,1011名得5分,12名以下不得分。排名和进步不累计加分,以最高得分为准。

七、尊师重教氛围浓厚(10分)

采取宣传标语、文化墙、电子显示屏等方式进行尊师重教宣传得2分;乡镇(街道)有图书阅览室、教育宣传活动阵地得1分;进行教育先进典型宣传得2分;在教师节期间对本乡镇(街道)优秀教师进行奖励的得1分;乡镇(街道)涌现模范育人家庭、尊师重教模范村、教师村、教育世家得4分。

附件2

 

镇平县尊师重教模范村评选细则

 

一、教育教学质量(20分)

(一)小学教育教学质量(5分)

根据行政村小学教育教学质量乡镇排名,按比例计分。

(二)中招成绩(10分)

根据行政村当年中招考试全县前500名、考入县示范性高中的学生数量,按比例计分。

(三)大学生录取(5分)

根据行政村中当年考上大学生(专科及以上)人数占村总人数比重情况,按比例计分。

二、教育教学奖励、资助(20分)

积极筹措经费,奖励教育教学质量先进教师;资助贫困家庭学生,特别是大学生。根据奖励及资助金额,按比例计分。

三、学校建设投入(20分)

积极完成校建土地征收、拆迁补偿工作,根据年度校建计划完成情况,按比例计分。

四、控辍保优工作(10分)

根据本村适龄儿童、少年入校接受义务教育情况,行政村小学、初中毕业生升入本县初中、高中情况,按比例计分。

五、校园周边环境治理(10分)

行政村学校周边环境治理成效显著,不存在“流动商贩”摆摊设点、违章占道,影响校园秩序问题,校园周边不存在违法经营的餐饮、网吧及其他影响学校正常秩序和师生安全的情况。

六、安全稳定工作(10分)

加强学校与社会的沟通与联系,积极为学校创设良好的发展环境,重视安全管理,学校、幼儿园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七、文风浓厚(10分)

采取宣传标语、文化墙等方式进行尊师重教宣传得3分;行政村有图书阅览室、教育宣传活动阵地得3分;进行教育先进典型宣传得2分;模范育人家庭数、专科以上学历人数、从事教育教学人数较多得2分。

 

 

 

抄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

 镇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6月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