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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平县加快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建设和提高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实施意见的通知
来源:镇政办〔2020〕13号 时间:2020-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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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

《镇平县加快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建设和提高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的实施意见》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20618日    

 

镇平县加快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建设和提高

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豫发〔20205号)、《河南省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20172020年)》(豫教基〔2017139号)文件和有关会议精神,坚持“县域统筹、政府主导、分级负责、以乡为主”的原则,大力发展学前教育,推动学前教育优质发展。结合我县实际,特对加快乡镇公办中心园建设和提高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基本情况

全县现有幼儿园409所,其中公办园233所(公办独立园16所,小学附属园217所),民办园176所(普惠性民办幼儿园133所),郭庄乡、二龙乡、张林镇、高丘镇4个公办中心园“空白”乡镇。在园幼儿38809名,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90%以上,公办园在园幼儿8289名,占比21.3%

二、目标任务

1.3万人口以上乡镇(街道)至少办好2所、3万人口以下乡镇(街道)至少办好1所标准化公办中心幼儿园,到2020底年彻底消除公办中心幼儿园“空白”乡镇。

2.制定公办学位扩充计划,加快建设公办园,大村独立建园或设分园,小村联合办园,逐步提高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到2020年底原则上达到50%的省定标准。

三、实施措施

各乡镇(街道)负责布局、建设本行政区域内公办中心园,改善办园条件,加强学前教育管理,增加公办园学位,提高保教质量和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

(一)高度重视,科学规划。学前教育是终身学习的开端,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办好学前教育、实现幼有所育,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党和政府为老百姓办实事的重大民生工程,关系社会和谐稳定。加快发展学前教育,是为儿童终身发展奠基,是推进教育现代化的必然要求。特别是2020年是河南省学前教育三期计划收官之年,各乡镇(街道)要履职尽责、坚定不移完成公办幼儿园发展两项硬性目标任务,推动全县学前教育持续健康发展。要按照“因地制宜、规模适度、方便接送”的工作思路,在与教育、自然资源、交通运输等部门强化沟通联系的基础上,根据乡镇(街道)建设总体规划、学前教育发展及农村小学校舍的实际情况,结合人口密度、生源趋势、交通、土地性质、用地规划等因素综合考虑,科学制定本地幼儿园布局和发展规划。

(二)加快建设乡镇公办中心园。各乡镇(街道)要统筹谋划本地公办幼儿园的发展,健全经费投入机制,加大投入力度,规范资金使用管理,强化绩效评价,提高使用效益,并广泛吸纳社会捐款捐助,助力学前教育。要充分利用学前教育专项债券项目及学前教育行动计划专项资金,并统筹乡镇(街道)财政力量,合理布局,高标准建设好本地的公办中心幼儿园及本地幼儿园(小学附属幼儿园班)的改扩建工作。各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抢抓机遇,及早做好土地的报批、变更手续,做好建设征地工作。特别是个别无中心园或中心园不达标乡镇(街道)更应提高站位,克服困难,解决征地问题,充分利用乡村公共服务设施、中小学校闲置校舍、不达标幼儿园等资源,改建成符合标准的达标园。

(三)提高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提高办园质量、提升公办园的竞争力是各乡镇(街道)发展教育的一项重要工作。一是改善薄弱幼儿园的办园条件。各乡镇(街道)要筹措资金,按照《河南省幼儿园办园基本标准》(豫政办〔2012169号)文件要求,努力完善薄弱园的设施设备,以提高园额率。二是要解决师资薄弱问题。在县政府逐步配备公办幼儿教师的基础上,各乡镇(街道)要不等不靠,原则上按照《幼儿园教师配备标准》加强师资聘任,特别是要聘请专业幼儿教师,以提高保育水平,提升公办园的竞争力。三是要加强管理,提高保教质量。各乡镇(街道)要强化对公办园的督导检查评估,县教体局要调配有事业心、有责任心的园长(校长),树立科学保教理念,加强园本教研、区域教研,通过省市县级示范幼儿园创建、乡级达标园建设、幼儿园结对帮扶、优质园办分园等措施,提高公办园保教质量,拓宽生源途径。

四、组织保障

(一)切实加强领导。县学前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指导和监督检查工作。各乡镇(街道)成立相应工作机构,确保把工作落到实处,顺利迎接省、市政府的督导检查。

(二)明确主体责任。各乡镇(街道)要履行办学主体责任,把辖区内公办中心幼儿园建设和提高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工作列入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研究制定落实的具体方法,及时解决幼儿园建设规划、用地、经费投入、发展等问题。

(三)严格督查问效。县政府督查室将对各乡镇(街道)公办幼儿园建设和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将任务完成情况作为对乡镇(街道)履职评价重点考评事项。县教体局要建立公办幼儿园建设和在园幼儿占比台账,对建设项目实行“销号管理”和“月报制度”,县政府将根据工作情况,对没有按时完成建设任务和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排名靠后的乡镇(街道)启动问责约谈机制。

 

附件:镇平县乡镇中心园及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情况表

 

 

 

附 件

镇平县乡镇中心园及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情况表

序号

乡镇

中心园情况

公办园

幼儿数

公民办

幼儿数

公办园在园

幼儿占比

1

二龙

49

49

100.00%

2

遮山

165

420

39.29%

3

马庄

203

541

37.52%

4

枣园

370

1010

36.63%

5

高丘

419

1264

33.15%

6

侯集

625

1974

31.66%

7

晁陂

445

1571

28.33%

8

安字营

313

1304

24.00%

9

杨营

393

1880

20.90%

10

老庄

227

1176

19.30%

11

张林

302

1684

17.93%

12

玉都

481

2969

16.20%

13

彭营

221

1412

15.65%

14

石佛寺

630

4707

13.38%

15

贾宋

308

2310

13.33%

16

曲屯

99

759

13.04%

17

卢医

117

999

11.71%

18

柳泉铺

111

1068

10.39%

19

雪枫

207

2462

8.41%

20

郭庄

29

501

5.79%

21

涅阳

288

5844

4.93%

22

王岗

27

745

3.62%

合计

6029

36649

16.45%


 

 

 抄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

 镇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6月1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