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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平县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的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
来源: 时间:2020-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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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镇平县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的解读方案

(一)解读材料提纲

1.我县出台《通知》的背景、依据和意义。

2.普查的时间安排。

3.普查对象。

4.普查方式和内容。

5.普查获取资料保密。

6.作为普查对象应做好哪些配合工作。

7.保障措施。

(二)解读材料形式

《通知》拟以文字形式制作,通过问答方式进行。

(三)解读渠道

镇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四)解读时间

文件印发之日。

二、《镇平县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的解读材料

日前,镇平县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认真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就《通知》有关内容进行解读。

(一)问:我县出台《通知》的背景、依据和意义是什么?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国务院决定于2020年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为切实做好全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按照《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宛政〔2020〕4号)要求我县制定印发《关于认真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

通过人口普查,将全面查清人口数量、结构、城乡分布、住房等方面情况,为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和政策体系,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二)问:普查的时间如何安排?

答:这次人口普查的标准时点是2020年11月1日零时。按此规定,此次普查工作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是准备阶段(2019年10月—2020年10月)。这一阶段的主要工作是:组建各级普查机构,制定普查方案和工作计划,进行普查试点,落实普查经费和物资,开展普查宣传,选聘培训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普查区域划分和制图,进行户口整顿,开展正式普查前的摸底工作等。

二是普查登记阶段(2020年11月—12月)。这一阶段的主要工作是:普查员入户登记,进行比对复查,开展数据质量抽查等。这是整个普查工作中最为关键的环节,也是工作量最大、动员力量最多、直接决定普查数据质量的重要阶段。

三是数据汇总和发布阶段(2020年12月—2022年12月)。这一阶段的主要工作是:数据处理,评估、汇总普查数据,发布主要数据公报,普查资料开发利用等。

(三)问:普查的对象如何划分?

答:这次人口普查对象是普查标准时点2020年11月1日零时在镇平县行政区域内居住的自然人以及户籍登记地在镇平县、现在县外居住的自然人,不包括在镇平县行政区域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四)问:普查的方式和内容有哪些?

答:普查采用全面调查的方法,以户为单位进行登记。采用按现住地登记的原则,每个人必须在现住地进行登记。普查对象不在户口登记地居住的,户口登记地也要登记相应信息。

普查登记采用普查员入户查点询问、当场填报,或由普查对象自主申报等方式进行。主要调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内容包括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婚姻生育、死亡、住房等情况。

为了提高普查数据质量,在这次人口普查中将首次采集普查对象的身份证号码。

(五)问:普查获取的资料会不会被泄露?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九条明确规定: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人口普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普查对象身份的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提供、泄露,不得作为对人口普查对象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不得用于人口普查以外的目的。而且,我们将全流程加强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向任何机构、单位、个人泄露公民信息。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在普查中所知悉的信息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问:作为普查对象应做好哪些配合工作?

答:人口问题是关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问题,人口态势的发展变化影响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也与个人和家庭生活息息相关。所以,开展人口基础信息采集意义深远,不仅为国也为家。普查对象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人口普查所需的资料,如实回答相关问题,不提供虚假信息,不隐瞒、伪造有关情况。希望社会公众能够热情支持人口普查工作,积极配合普查员开展调查,完整、及时地提供真实、准确的调查信息,如实回答相关问题,不提供虚假信息,不隐瞒、伪造有关情况。

(七)问:为保障普查数据真实准确采取的具体措施有哪些?

答:人口普查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各乡镇(街道)、各部门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认真抓好工作落实。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决定成立镇平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解决我县普查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统计局,具体负责普查的组织实施和日常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在4月10日前设立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村民委员会和社区居民委员会要在4月底前设立人口普查小组,认真组织做好本地人口普查工作。各大中型企业、高级中学要设立人口普查办公室,做好本单位的人口普查工作。要充分发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作用,广泛引导、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并认真配合普查工作。各级普查机构可根据工作需要,招聘或从有关单位借调符合条件的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

二是强化协同配合。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能分工,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普查工作,及时协调解决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公安、卫生健康、医保、民政等部门要积极配合做好入户登记调查工作,并根据普查工作需要,及时提供有关基础资料。县直各单位要切实宣传教育引导好本单位、本系统干部职工及其家属带头积极配合好所居住小区普查员的入户登记工作。

三是保障工作经费。县财政局要把普查经费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并根据工作进度,及时将经费拨付到位;各乡镇(街道)要保障普查工作经费落实;普查机构要切实做到专款专用。要及时支付普查指导员、普查员的劳动报酬和补贴,保证借调人员在原单位的工资、福利及其他待遇不变,并保留其原有工作岗位,确保普查工作队伍稳定、普查工作顺利进行。

四是加强宣传动员。县普查办要会同宣传部门认真做好普查宣传的策划和组织工作;城市管理部门要支持普查机构依法开展普查宣传工作。要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采用多种手段,广泛深入宣传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重要意义和要求,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如实申报普查项目,为普查顺利实施营造良好舆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