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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平县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度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工作考核奖惩的决定
来源:镇政〔2019〕17号 时间:2019-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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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在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下,全县各级各部门紧紧围绕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安排部署,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攻坚克难,全力开展大气、水污和土壤三大污染防治攻坚战,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全县环境质量持续得到改善。工作中涌现出一批勇于担当、甘于奉献、攻坚克难、成绩突出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为鼓励先进,树立典型,推进环保工作再上新台阶,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对A类乡镇街道杨营镇奖励20万元、玉都街道奖励10万元;B类乡镇街道曲屯镇奖励20万元、安字营镇奖励10万元、遮山镇奖励5万元;同时,对综合考核末位的予以处罚,对A类乡镇街道柳泉铺镇处罚10万元;B类乡镇街道侯集镇处罚10万元、彭营镇处罚5万元。对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工作表现突出的26个先进县直单位、督导组、村居委会和先进个人117名予以表彰。希望受表彰的单位要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再创佳绩,更好地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全县各级各部门要以先进为榜样,更加重视和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全力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守保护与发展两条底线,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加快补齐环境保护短板,持续改善环境质量,为建设如花似玉大美镇平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2018年度全县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工作考核奖惩暨先进
  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2019年4月28日
  附  件
  2018年度全县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工作考核奖惩暨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年度考核奖惩名单
  (一)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年度考核奖惩乡镇街道
  1.A类乡镇
  杨营镇   奖励20万元
  玉都街道办 奖励10万元
  柳泉铺镇  处罚10万元
  2.B类乡镇:
  曲屯镇   奖励20万元
  安字营镇  奖励10万元
  遮山镇   奖励5万元
  侯集镇   处罚10万元
  彭营镇   处罚5万元
  (二)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工作先进县直单位(9个)
  城管局、公路服务中心、环卫服务中心、公安局、卫健委、科技工信局、广播电视台、财政局、纪委监察委
  (三)环境攻坚先进督导组(5个)
  第二督导组、第五督导组、第十一督导组、第十二督导组、第十四督导组各奖励1万元。
  (四)烟花爆竹禁燃禁售先进单位(12个)
  玉都街道办:碾坊庄村、大刘营村、玉神路居委会、新城居委会
  雪枫街道办:泰山庙村、徐桥村
  涅阳街道办:东关村、北关村、西关村、紫金城路社区
  杨营镇:蒋坡村
  石佛寺镇:石佛寺村
  以上各村奖励5000元。
  二、先进个人名单(117人)
  雷晓林 王成顺 程建立 王中振 朱国栋 张天才
  李宝杰 田鑫涛 胡攀龙 杨贵强 郝 华 李伟强
  庞丛伟 李新冠 冯洪彬 苏克硕 康 宁 周毅力
  王 斌 时强伟 张书盈 张小聚 王亚宁 杨书伟
  刘智兴 田玉园 郭国基 王桂林 裴占雄 韩新焕
  李先春 张文武 侯 斐 侯新玉 李 冰 陈亚黎
  李从强 郭光全 余雪强 高子建 李 鹏 吕云鹏
  丁文萍 孙 波 高小虎 曾广路 李 果 曾 卓
  魏旭龙 申廷俭 肖子召 陈定邦 时红岑 杨向伟
  水 满 万光义 杜青山 彭书杰 马 哲 唐 宁
  李 哲 王长春 王春雨 张斐琛 侯 波 谭春龙
  张 平 张 勇 王光辉 徐 晔 李廷韶 曾庆晓
  李湘波 王民权 李现军 余立涵 曹经洲 牛朝阳
  张 昉 李振东 刘 溢 王 鑫 张 俊 李 剑
  王彦伟 李剑普 聂渊博 时相印 王艾隆 鲁文湘
  任宇飞 邹 勇 郭红岑 章志伟 李 中 周百杰
  毕小浩 王 坦 李 阳 宋 方 吴 杨 常 彦
  孙元明 程峰涛 刘 昱 魏 伟 白 冰 王 蒙
  孙君昌 郭大正 李 刚 孔维忠 赵明正 姜典远
  仝永朝 高树训 刁新耀
  抄送:县委,县人大,县政协。
  镇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4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