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策 > 镇政文件 > 2019

镇平县人民政府关于表彰镇平县2018年冬季无偿献血应急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
来源:镇政〔2019〕23号 时间:2019-06-19
分享:

 

2018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县各级各部门通过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积极组织参与无偿献血应急活动,圆满完成了市、县下达的献血计划,确保了全县冬季临床用采供平衡。为表彰先进,树立榜样,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在全社会营造公民无偿献血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激励有关部门、社会团体和健康适龄公民积极参与无偿献血,促进我县公民无偿献血工作持续健康发展。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对教体局等28个先进单位、时海波等12名先进工作者予以表彰。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第六条规定,各乡镇办、机关企事业单位要给予献血者一定的经济补贴,在年度评先评优时予以优先照顾。对于获得一、二、三等奖的单位奖励现金2500元、1500元、1000元。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保持荣誉,再接再厉,继续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全县上下要以榜样为力量,积极参与无偿献血活动,为促进全县医疗卫生事业的全面、协调与持续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镇平县2018年冬季无偿献血应急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

   工作者名单

                          2019年530日    

 

附  件

镇平县2018年冬季无偿献血应急工作

先进单位先进工作者名单

 一、先进单位(28个)

一等奖:教体局、卫委、供电公司、财政局、交通局、石佛寺镇、雪枫街道办事处、涅阳街道办事处、遮山镇、彭营镇、高丘镇,每个单位奖励现金2500元。

二等奖:住建局、城市管理局、环保局、烟草公司、检察院、房产服务中心、张林镇、杨营镇、卢医镇、曲屯镇、玉都街道办事处,每个单位奖励现金1500元。

三等奖: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环卫服务中心、税务局、老庄镇、郭庄乡、王岗乡,每个单位奖励现金1000元。

二、先进工作者(12名)

时海波 蔺雅君   周海霞 韩丽冰  

    吴亚娟 谭丙超 刘红念 付大华

 

 镇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5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