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切实改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学生学习生活条件,扩充城区学前教育优质学位资源,逐步缩小城乡学校发展差距,实现基础教育均衡协调发展,现对我县2019年第一批校舍维修改造项目及学前教育发展项目建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为指导,以提升办学水平为目标,以建设标准化学校和保障校舍安全为重点,坚持有利于促进县域内基础教育均衡发展、有利于优化教育资源、有利于学校长远发展的原则,加大投入力度,加快建设步伐,全面落实中小学校(幼儿园)项目建设任务。
二、目标任务
2019年第一批校舍维修改造项目、学前教育发展项目建设总投资8122.9万元,涉及学校65所,其中:第一批校舍维修改造项目投资3563.9万元,规划项目学校40所;义务教育学校建设项目投资1580万元,规划项目学校6所;学前教育发展项目资金2979万元,规划项目学校19所。各项目建设单位要尽快完成立项和招投标等前期工作,确保2019年6月份开工建设,2019年12月底前竣工。
三、具体要求
(一)精心组织项目建设。项目建设工程由所在乡镇(街道)按照项目规划(见附件)负责组织实施,要成立以乡镇长(主任)为组长的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做到政策宣传到位、工程进度到位、质量监督到位、资料建档到位。
(二)明确部门工作职责。县教体局负责根据建设要求,统筹规划,突出重点,提出年度学校建设项目初步意见,并负责组织好条件装备类项目的招标和安装工作。工程竣工后,由县教体局牵头,组织自然资源、规划服务中心、住建等相关单位及项目所在乡镇(街道)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县发改委负责项目工程立项审批工作;县住建局负责项目工程的图纸审查、施工安全监管、质量监督和质量监理工作;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办理项目学校用地手续;县规划服务中心负责项目工程规划设计的审查,并办理规划许可证以及项目;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构建管办分离、信息公开、交易规范、监管有力的公共资源交易体系,做好招标工作。县气象局负责项目工程避雷设施的验收;县财政局负责项目工程建设资金的管理,按工程进度及时拨付资金,同时做好政府采购工作;县审计局负责对项目工程建设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项目工程所在乡镇(街道)负责协调办理项目工程建设的各种手续。
(三)实行工程质量“问责制”。要牢固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观念,抓好工程质量管理,严格遵循立项、勘察、设计、施工、竣工验收备案的基本建设程序,确保新建校舍使用寿命在50年以上。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所有项目工程必须按照要求进行质量监理,对因玩忽职守出现工程质量问题的,要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四)继续落实奖励政策。对工作积极主动、工程进度快、质量高的乡镇(街道),要按照《镇平县人民政府关于农村中小学校建设工作的考评奖励意见》(镇政〔2007〕47号)文件要求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负责,工程进度缓慢不能按时完成建设任务的乡镇(街道)进行全县通报批评。
附件:1.镇平县2019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舍维修改造资金项目规划表(第一批)
2.镇平县义务教育学校建设2019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表
3.镇平县支持学前教育发展新建幼儿园项目规划
4.镇平县支持学前教育发展改扩建幼儿园项目规划
5.镇平县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设备购置项目规划
2019年5月21日

抄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
镇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5月2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