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全县见义勇为工作,根据《河南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有关规定,县政府决定成立镇平县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其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 委 员:孙明岚 县政府副县长
副主任委员:陈 卓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梁其武 县公安局局长
丁长海 县民政局局长
王士奇 县财政局局长
白兆文 县人社局局长
委员由县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教体局、卫生健康委分管负责同志,以及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劳动模范、法律工作者各一人组成。
评定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县公安局政治处主任胡守武兼任办公室主任。
评定委员会工作职责:围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本任务,大力倡导见义勇为,营造弘扬见义勇为精神的社会氛围。贯彻落实《河南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指导全县落实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工作。统筹协调指导全县开展见义勇为其他工作。
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职责:负责见义勇为日常工作。建立健全部门联动工作协调机制和见义勇为宣传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见义勇为基金会作用,组织开展全县见义勇为宣传表彰等活动。
2019年4月24日
抄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
镇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4月2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