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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扎实做好全县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18-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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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夯实基层统计基础,确保统计方法科学、统计过程严谨、统计行为规范、统计工作高效,更好地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南阳市统计局关于转发河南省乡镇政府经济基础工作规范和一套表联网直报企业统计基础工作规范的通知》(宛统〔2018〕22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扎实做好我县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全县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党的十九大以来,国家、省、市就完善统计体制提出要遵循统计工作规律,完善统计法津法规,健全政绩考核机制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统计管理体制,健全统计数据质量责任制,强化监督问责等,为新时期做好统计工作指明了方向,明确了重点。而基层基础建设,是完善统计体制的前提和根本。近年来,我县稳步推进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研究印发了《镇平县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方案》(镇政办〔2016〕62号)等文件,有力地推动了我县统计基层基础建设,为夯实统计基础,健全统计网络,发挥统计作用等起到了打基础、谋长远的作用。但是,我们也必须清醒的看到,目前我县的统计基础还比较薄弱,存在着统计人员少,工作任务重;统计手段落后,与联网直报不相适应;统计数据质量不高,相关指标支撑不到位等突出问题。这些都必须引起我们高度重视,一定要提升政治站位,从扎实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做起,积极推进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全面提高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水平,为发挥统计作用提供基础保障。
  二、严格规范要求,扎实做好统计基础工作
  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要按照“建机制、强队伍、抓规范、夯基础”和“巩固、提高、拓展、创新”的方针,全面推进乡镇(街道)、“两区”、一套表联网直报企业和部门统计四个层面的统计基础建设,全面提升统计基础工作和管理水平,着力提高统计数据质量,进一步提升统计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
  (一)乡镇(街道)统计基础规范化要求。按照《河南省乡镇(街道)政府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加大乡镇(街道)政府统计规范化建设力度,各乡镇(街道)要在7月31日前完成以下工作:
  1.达到“七有八化”标准。各乡镇(街道)统计基础建设要率先达到“七有”、“八化”。“七有”即:有领导、有人员、有场所、有制度、有资料、有经费、有设备;“八化”即:人员专业化、管理制度化、手段现代化、报表标准化、业务流程化、资料档案化、工作规范化、建设长期化。
  2.建立统计机构,配齐机构人员。各乡镇(街道)要明确统计工作分管领导,指定统计负责人,配备与工作相适应的统计人员,并报县统计局备案。人口在3万人以下的乡镇(王岗乡、郭庄乡),应配备统计人员3-4人,其余人口在3万人以上的20个乡镇(街道),应配备统计人员4-6人。村(居委会)要配备至少1名专(兼)职人员。要保持人员相对稳定,乡镇统计负责人和统计人员发生变更时,应及时到县统计局进行备案。
  3.配足场所设备。各乡镇(街道)要有2间以上独立的统计工作办公室,墙面粉刷一新,电线、网线排布整齐规范,统计站有醒目的标示牌,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2台以上专用电脑、1台打印机,有统计专用的网络传输设备并实现网络畅通,有4套以上办公桌椅、4组以上的档案柜、1部电话机和传真机等基本通讯设备,并完成乡镇名录库专线架设任务。乡镇(街道)统计工作经费足额纳入财政预算,按时拨付,满足统计站各项工作经费支出及大型普查和专项调查经费支出的需要。
  4.提高数据质量,完善报表资料。各乡镇(街道)要按照统计业务流程,明确分层次、分专业、分岗位统计人员的工作任务和职责,实行统计数据采集、审核、上报过程的全程留痕,形成数据质量追溯源、问责机制,确保统计资料真实、完整、及时,全面提升基层统计数据质量。对统计调查取得的各种原始资料和统计台账、综合资料、统计报告、重要文件等资料要按类别分别装订成册,做到卷内有目录、卷外有索引,查阅方便,管理规范。要建立和健全农业、工业、贸易、服务业、投资、劳资、人口等相关专业主要统计指标历史台账和进度统计台账,统计台账的记录与原始记录或基层报表相互衔接一致,并按照时间序列逐月、逐季登记,各项统计资料收集齐全,并按要求装订归档。要建立健全各专业电子台账,做到表、机一致。
  5.健全规章制度。明确统计人员岗位职责,健全和完善统计台账、资料搜集、数据审核与提供发布、微机管理、档案与资料交接等工作制度,做到制度健全、装订成册、悬挂上墙。
  (二)部门统计规范化建设要求。按照《河南省部门统计工作基本规范》和《南阳市部门统计基础建设工作标准》,开展部门统计基础规范化建设工作,提高部门统计的整体水平。工信委、商务局、地税局、国税局、交通局、供电公司、发改委、财政局、金融办、邮政公司、建设局、房管局等部门的统计规范化工作自6月1日开始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达到“六有七化”标准。力争通过一个时期的努力,使部门统计工作达到“六有七化”。“六有”:有领导、有人员、有场所、有制度、有资料、有设备;“七化”:人员专业化、管理制度化、手段现代化、报表标准化、业务流程化、资料档案化、工作规范化。
  二是抓好基础统计资料的完善工作。根据全县统计核算急需,相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基本规范》和《工作标准》,建立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完善统计资料档案,强化统计资料管理,提高部门统计整体规范化水平,为县域经济发展提供数据支撑。
  (三)产业集聚区、特色商业区统计基础工作建设要求。参照《河南省乡镇政府统计基础工作规范》要求,自6月份开始,重点推进全县产业集聚区、特色商业区的统计基础建设规范化,为“两区”监测和各项统计调查打下坚实基础。
  1.建立统计机构,配备统计人员:产业集聚区办要明确统计工作分管领导,指定统计负责人,配备与工作相适应的6-8人专职统计人员;统计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发生变动应及时向县统计局备案。
  2.设有办公场所:产业集聚区办要配备办公用房不少于3间。
  3.配足办公设备:产业集聚区办要配足统计专用的电脑、打印机、网络传输设备、办公桌椅、资料档案柜等基本设备。
  4.健全规章制度:产业集聚区办要健全和完善统计人员岗位职责、统计台账、资料搜集、数据审核与提供发布、微机管理、档案与资料交接等工作制度,做到制度健全、装订成册、悬挂上墙。
  5.提高数据质量,完善资料台账。产业集聚区办要按照统计工作业务流程,明确分层级、分专业、分岗位统计人员的工作任务和职责,实行统计数据采集、审核、上报过程的全程留痕,形成数据质量追溯源、问责机制,确保统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全面提升统计数据质量。一是做好统计报表或数据采集的原始记录工作,做到表种齐全,指标不漏,年度统计数据与进度统计数据相互衔接,满足统计三大核算需要,原始记录真实、完整。二是根据现行专业统计制度及时报送各种报表,并设置统计台账,做到如实填报、数出一门,格式规范,计量正确。
  特色商业区办统计基础建设工作标准,参照产业集聚区办推进落实。
  (四)“一套表联网直报企业”统计基础建设要求。各乡镇(街道)、产业集聚区、特色商业区,以及工信委、商务局、建设局、房管局、交通局、文化局、教体局、卫计委等县经济运行联席会议部门要按照《河南省一套报联网直报企业统计基础工作规范》,督导管辖的“一套表联网直报企业”自2018年6月开始,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督促指导所管辖“一套表联网直报企业”设置统计岗位,明确统计负责人,配备统计人员。统计负责人和统计人员变动应及时向县统计局备案。
  二是督促指导所管辖“一套表联网直报企业”配备联网直报工作用计算机、打印机、网络传输设备,保证联网直报平台畅通,配备档案柜等办公设备。
  三是提高数据质量,完善资料台账,督促企业按照企业统计业务流程,明确企业内部分层级、分岗位统计人员的工作任务和职责,实行统计数据生产过程的全程留痕,形成数据质量溯源、问责机制,确保统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全面提升源头数据质量。建立完善包括数据采集、整理、审核、查询、上报和资料管理等在内的各项制度,建立健全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依规开展联网直报工作。特别是要按月收集和保存购进、生产、销售、库存方面的记录、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纳税凭证、纳税申报表、工资花名册、工资发放表等原始资料,同时,要依据原始凭证与上报的数据进行对比分析,确保各项指标与原始凭证、会计报表一致。
  三、狠抓落实,确保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工作取得实效
  一是分类指导。县统计局要继续强化对基层统计基础规范化建设工作的分类指导,典型引路,促进扎实开展。二是督促检查。建立健全督导检查制度,把基层基础建设工作作为县政府督查重点,好的通报表扬,差的通报批评。三是通力合作。各乡镇(街道)和县直相关部门要相互配合,积极工作,共同促进统计基层基础工作扎实开展,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2018年6月7日
  抄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
  镇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6月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