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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平县人民政府关于成立镇平县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17-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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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强化对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的组织领导,改善我县环境质量,确保完成环境污染防治工作任务目标,根据工作需要,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挥部成员及主要职责
  指 挥 长:艾进德 县政府县长
  副指挥长:杨振中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李清源 县政府副县长
  陈玉安 县政府党组副书记
  屈云霞 县政府副县长
  袁 浩 县政府副县长
  薛江峰 县政府副县长
  王全州 县政府副县长
  孙明岚 县政府副县长
  畅建辉 县政府党组成员、公安局局长
  毕中平 县政府党组成员
  赵凌辉 县政府党组成员
  成  员:刘 彦 县政府办主任
  宋 方 县政府办副主任
  李殿林 县政协科教文体委主任
  余小波 县监察局局长
  陈云峰 县发展改革委主任
  郭学忠 县工信委主任
  梁其武 县公安局政委
  白兆文 县财政局局长
  潘 东 县安监局局长
  李泽怀 县工商食药局局长
  肖 斌 县国土局局长
  李恒宇 县环保局局长
  陈文兴 县建设局局长
  辛玉建 县规划局局长
  温金玺 县房管局局长
  薛国甫 县城管执法局局长
  赵卫平 县环卫局局长
  李 辉 县公路局局长
  袁长安 县水利局局长
  刘智如 县农业局局长
  李华凌 县林业局局长
  刘 剑 县畜牧局局长
  马振刚 县气象局局长
  李 楠 县商务局局长
  王丰江 县卫计委主任
  王旭宏 县文广新局局长
  李振远 县中线办主任
  刘元礼 县质监局局长
  王 伟 县统计局局长
  杨万春 县科技局局长
  曾凡胜 县旅游局局长
  申文琼 县妇联主席
  苏 涛 县文明办主任
  郭兆旭 团县委副书记
  吴士斗 县政府督察室主任
  常大泳 县供电公司经理
  周百杰 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办公室工会主席
  梁 靖 县交通局副局长
  陈连庚 县教体局副局长
  指挥部日常工作由县政府党组成员毕中平负责,主要职责是组织推进全县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各项工作,统筹协调有关重大问题,制定工作目标、重大政策和措施;指导督促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开展工作,对各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宣传教育、信息通报、考评奖惩;研究决定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责任追究有关事项;研究协调其他有关事项。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环保局,县环保局局长李恒宇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指挥部日常工作。李殿林同志任常务副主任,成员单位分管负责同志为办公室成员。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是具体负责全县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组织、协调、推进情况的综合反馈,定期向指挥部报告工作,重点做好协调调度、督促落实、责任追究、会议活动组织、信息公开通报交流、宣传报道等有关工作。
  办公室下设大气办和水污染防治办。大气办继续承担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各项工作。水污染防治办具体负责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组织、协调、推进情况的综合反馈,重点做好协调调度、督促落实、信息公开、通报交流等有关工作。
  办公室抽调人员与原单位工作脱钩,在办公室统一领导下按各自职责开展工作,并按分工负责的原则落实责任。
  二、重点工作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治理
  分管领导:薛江峰 县政府副县长
  牵头单位:建设局
  责任单位:建设局、水利局、交通局、公路局,各乡镇街道
  (二)道路扬尘污染治理
  分管领导:薛江峰 县政府副县长
  牵头单位:环卫局
  责任单位:环卫局、公路局、交通局,各乡镇街道
  (三)渣土车治理
  分管领导:畅建辉 县政府党组成员、公安局局长
  牵头单位:公安局
  责任单位:公安局、交通局、城管执法局
  (四)畜禽养殖场取缔关闭和污染治理
  分管领导:袁浩 县政府副县长
  牵头单位:畜牧局
  责任单位:畜牧局、环保局,各乡镇(街道)
  (五)黄标车、老旧车淘汰
  分管领导:畅建辉 县政府党组成员、公安局长
  牵头单位:公安局
  责任单位:公安局,各乡镇(街道)
  (六)县城区内河整治
  分管领导:薛江峰 县政府副县长
  牵头单位:建设局
  责任单位:建设局、水利局
  (七)餐饮业油烟治理
  分管领导:薛江峰 县政府副县长
  牵头单位:工商食药局
  责任单位:工商食药局、环保局,各乡镇(街道)
  (八)矿山环境整治
  分管领导:薛江峰 县政府副县长
  牵头单位:国土局
  责任单位:国土局、安监局、环保局、公安局,各乡镇(街道)
  (九)工业堆场治理
  分管领导:王全州 县政府副县长
  牵头单位:环保局
  责任单位:环保局、工信委、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办公室,各乡镇(街道)
  (十)工业企业违法违规排污
  分管领导:王全州 县政府副县长
  牵头单位:环保局
  责任单位:环保局、工信委、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办公室,各乡镇(街道)
  (十一)燃煤散烧管控
  分管领导:薛江峰 县政府副县长
  牵头单位:工商食药局
  责任单位:工商食药局,各乡镇(街道)
  (十二)燃煤锅炉拆改
  分管县领导:毕中平 县政府党组成员
  牵头单位:环保局
  责任单位:环保局、质监局,各乡镇(街道)
  (十三)露天烧烤
  分管领导:薛江峰 县政府副县长
  牵头单位:城管执法局
  责任单位:城管执法局,各乡镇(街道)
  (十四)第二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行
  分管领导:薛江峰 县政府副县长
  牵头单位:建设局
  责任单位:建设局
  (十五)尾矿库安全监管治理
  分管领导:王全州 县政府副县长
  牵头单位:安监局
  责任单位:安监局,各乡镇(街道)
  (十六)农村面源污染问题、秸秆焚烧及综合利用
  分管领导:袁 浩 县政府副县长
  牵头单位:农业局
  责任单位:农业局,各乡镇(街道)
  (十七)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分管领导:袁 浩 县政府副县长
  牵头单位:农办
  责任单位:农办、环保局,各乡镇(街道)
  (十八)镇平县污泥处置场建设、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建设和遮山镇污水处理厂建设
  分管领导:薛江峰 县政府副县长
  牵头单位:建设局
  责任单位:建设局
  (十九)县乡饮用水源保护和规划编制
  分管领导:袁 浩 县政府副县长
  牵头单位:水利局
  责任单位:水利局、环保局、赵湾水库管理局、中线办,各乡镇(街道)
  (二十)环境监测点周边1000米范围内综合整治
  分管领导:薛江峰 县政府副县长
  牵头单位:双创办
  责任单位:双创办、环保局、环卫局、交通局、公安局、工商食药局、城管执法局,玉都街道、涅阳街道、雪枫街道、杨营镇
  (二十一)露天堆场治理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抄送:县委,县人大,县政协。
  镇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4月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