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快我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步伐,打造“信用镇平”,营造诚实、守信、自律、互信的社会信用环境,促进全县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结合我县人事变动实际,经县政府研究,决定调整镇平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现将调整后的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杨振中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郭 晓 县政府法制局局长
陈云峰 县发改委主任
宋哲慎 县人行行长
成 员:傅俊珂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杨宗彬 县委政法委副书记
苏 涛 县文明办主任
王久昌 县教体局局长
杨志宏 县工信委主任
辛占营 县民政局局长
白兆文 县财政局局长
徐文军 县人社局局长
李恒宇 县环保局局长
陈文兴 县建设局局长
袁长安 县水利局局长
刘智如 县农业局局长
李 楠 县商务局局长
王旭宏 县文广新局局长
王丰江 县卫计委主任
乔玉宽 县国税局局长
丰雪峰 县地税局局长
李泽怀 县工商食药局局长
刘元礼 县质监局局长
王 伟 县统计局局长
杨书元 县科技局局长
张明铎 县交通局局长
潘 东 县安监局局长
肖 斌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辛玉建 县规划局局长
温金玺 县房管局局长
郭学忠 县粮食局局长
杨德华 县物价局局长
刘 剑 县畜牧局局长
曾凡胜 县旅游局局长
郭新贵 县司法局局长
李玉魁 县银监办主任
张 兵 县公安局纪委书记
张 辛 县法院副院长
杨 军 县检察院副检察长
镇平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统筹协调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工作,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制度建设,专题研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大问题,研究制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长期规划,指导地方和行业信用体系建设。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委,陈云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徐云波(县发改委副主任)、周晓阳(县人行副行长)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主要负责会议的组织、联络和协调工作,研究提出领导小组会议议题,督促、检查有关政策措施和领导小组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情况;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2016 年 10 月 17 日
抄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 镇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0月1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