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部门:
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作息时间的通知》(宛政办〔2015〕92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的要求,自2015年10月1日起实行新的作息时间。各乡镇办、县直各部门要认真落实作息时间调整的组织实施,严格上下班纪律,保证工作时间,进一步提升工作效率和质量。
2015 年 9 月 24 日
抄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 镇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9月24日印发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部门:
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作息时间的通知》(宛政办〔2015〕92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的要求,自2015年10月1日起实行新的作息时间。各乡镇办、县直各部门要认真落实作息时间调整的组织实施,严格上下班纪律,保证工作时间,进一步提升工作效率和质量。
2015 年 9 月 24 日
抄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 镇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9月2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