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在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15〕48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15 年 5 月 21 日
抄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
镇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5月2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