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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平县人民政府关于表彰镇平县2014年公民无偿献血先进单位 先进工作者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来源: 时间:2015-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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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

2014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通过各乡镇办和县直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以及无偿献血者的无私奉献和全社会的共同参与,我县2015年的春节备血工作取得了明显效果,涌现出一批先进单位、先进工作者和先进个人。

为表彰先进,树立榜样,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在全社会营造公民无偿献血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激励有关部门、社会团体和健康适龄公民积极参与无偿献血,促进我县公民无偿献血工作持续健康发展,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对遮山镇等20个先进单位和苏克俭等30名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第六条规定,各乡镇办、机关企事业单位要给予一定的经济补贴,同时,在年度评先评优时予以优先照顾。对于获得一、二、三等奖的单位分别奖励现金2000元、1500元、1000元,先进工作者每人奖励现金500元,先进个人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现金500元、300元、200元。

县政府希望获奖的单位和个人保持荣誉,再接再厉,继续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带动更多的单位和个人参与无偿献血活动,为促进全县医疗卫生事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 镇平县2014年公民无偿献血先进单位、先进工作者      和先进个人名单

 

 

 

2015 年 1 月 28 日    

 

 

 

镇平县2014年公民无偿献血先进单位、

先进工作者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先进单位(20个)

一等奖:卫生局、电业局、郭庄乡、遮山镇、石佛寺镇,每个单位奖励现金2000元。

二等奖:计生委、房管局、马庄乡、彭营镇、雪枫街道、涅阳街道、卢医镇,每个单位奖励现金1500元。

三等奖:审计局、物价局、赵湾水库管理局、烟草局、张林镇、老庄镇、晁陂镇、高丘镇,每个单位奖励现金1000元。

二、先进工作者(5名)

冀虹瑶、张旭炎、周海霞、刘仁峰、吴向英,每人奖励现金500元。

三、先进个人(70名)

一等奖:苏克俭、赵士魁、罗玉娥、徐保银、曹延生、张利强、吴东军、王 伟、张瑞杰、丁绍丽,每人奖励现金500元。

二等奖:赵建朝、刘天海、周运范、潘永体、党小平、谢 嘎、赵 强、苏瑞峥、薛朝胜、梁 钰、姜 涛、兰松永、王大海、刘 恒、刘富山、余晓东、房东喜、靳如来、刘云钊、王志云,每人奖励现金300元。

三等奖:刘 东、宋立兵、董光聚、徐 霖、刘 振、魏亚楠、张爱军、李延超、郝雪锋、孙 永、马建顺、乔军超、李庆国、会明贞、陈 涛、赵平刚、唐明刚、李永东、李喜文、王 林、肖东英、仵玉晓、刘中华、王龙洲、裴林辉、刘建华、宁英贤、仵国永、陈定高、付春芝、靳良敏、沈中合、马玉良、党军辉、白长云、薛 君、王清润、李 忠、吴彦民、郭世普,每人奖励现金200元。

 

 

 

 

                                 

 抄送:县委,县人大,县政协。                       

 镇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