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林业局:
2009年11月20日,县政府组织有关单位对你局报送的2009年度退耕还林作业设计进行了审核,审核意见如下:
一、你单位呈报的2009年退耕还林作业设计,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原则上同意一报审批,待上级审核批复后要组织有关乡镇办严格按照审批后的退耕还林工程作业设计进行施工。
二、你局要严格退耕还林工程的政策要求,强化督查指导,认真做好2009年度作业设计的落实工作,并确保工程建设质量。
二O一O年四月一日
主题词:林业 退耕还林△ 意见
抄送:
县委,县人大,县政协。
镇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年04月0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