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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镇平县2014年防洪预案的通知(失效)
来源:县政府 时间:2015-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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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
《镇平县2014年防洪预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O一四年五月十九日

镇平县2014年防洪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防汛物资储备定额编制规程》(SL298-2004)。
(二)编制目标
为防汛指挥决策提供依据,有计划、有准备地抗御洪涝灾害,有效控制洪涝灾害的发生和扩展,做到遇设计标准以内洪水,保证各类防洪排涝设施不出险,主要保护对象不遭受较大洪涝损失;遇超标准洪水有应急对策,把灾害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三)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全面、正确地分析当前的防汛形势,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以落实防汛责任制为核心,实行兴利与除涝结合,防汛与抗旱并举,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并重,保障防洪和供水安全。
(四)目标任务
立足于防大汛、抢大险、救大灾,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千方百计保障大中型水库、重要河道、城镇、主要交通干线、重要工矿企业、山区灾害易发区的防洪安全,努力保证中小河流、大中小型水库安全度汛。
二、区域概况
(一)地理位置和行政区划
我县位于河南省西南部,伏牛山余脉五朵山南麓,南阳盆地西北侧。地理坐标为北纬32°51′-33°20′,东经111°58′-112°25′。东邻卧龙区、南接邓州市、西连内乡县,北与南召县接壤。总面积1500平方公里,山、丘、平各占三分之一。全县共辖19个乡镇、3个街道办事处、409个行政村、5171个村民小组,总人口103万人。
(二)地形地貌
全县地势总概况是北高南低,山、丘、平三种地形自北向南呈阶梯状分布,相对高差1540米。方山、高丘、赵湾、高西河、杏山、汤河、陡坡等水库以北为山区;国道312线以南为平原区;中部为丘陵区。总土地面积1500平方公里,赵河、严陵河以及支流贯穿其间,把整个平原切割成八块条状地带。
(三)水文气象
我县位于北亚热带北部边缘,属于东亚副热带季风型大陆性气候,兼具一些湿润地区到半湿润地区过渡地带的气候特征。四季分明,阳光充足,雨量充沛,年平均气温15.1℃,因受季风影响,年降雨量时空分布极不平衡,夏季受东南太平洋暖湿气候影响,雨量较多,并集中于6至9月,多年平均汛期雨量占全年的63.6%。
区内河流众多,均属长江流域,唐白河水系。境内赵河、严陵河、潦河纵贯南北,黑河、黄土河、蔡河、东、西三里河和淇河等支流穿插其间。流域面积在10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2条。全县有大型水库1座,中型水库2座,小型水库16座,蓄水能力1.96亿立方米。
三、防洪抢险预案
(一)重点防护对象
根据全县洪涝特点和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及产业布局,重点防护对象是:镇平县城区境内铁路、高速公路、国道,县级以上公路和流域性河道沿线,赵河、潦河、沿陵河下游重点乡镇等。重点抢险工程为:赵河、潦河、沿陵河等3条河道堤防,赵湾、陡坡、高丘等3座大中型水库,高西河、汤河、方山、大陈营、砚台、鄢沟、山北、绿化、玉皇庙、园山、白沟、下小湾寺、大韩沟、小韩沟、杏山、清泉等16座小型水库,全县所有尾矿库,南水北调工程。
(二)防洪指标与工程调度方案
1、调度原则。根据流域洪水调度方案和现状工程的实际防洪能力,坚持统筹兼顾,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科学调度洪水,团结抗洪,最大限度减少洪灾损失。
2、防御设防标准洪水调度方案。主要工程防洪标准:区域性骨干河道视雨情、水情控制水位;大型水库的控制运用按省批准的汛限水位和调度运用原则执行。中型水库严格按市批准的控制水位运用,确保大坝及下游地区防洪安全;小型水库严格按照2014年防汛方案汛期限制水位表控制水位及调度方案进行控制运用。
3、防御超标准洪水调度方案。赵湾水库是按百年一遇洪水标准设计,2000年一遇洪水标准校核。在百年一遇洪水水位以下,采用主溢洪道泄洪,超过百年一遇洪水水位时,主溢洪道全开泄洪,若遇重大险情时,副坝炸坝参与泄洪。
中小型水库由所在乡镇、街道制定抢险预案,主干支河道应视雨情、上下游水情,按制定的调度运用方案科学调度。遇超标准洪水后,应全力组织抢险。
(三)防汛抢险责任
1、防洪抢险按照地区行政首长负责制的要求,明确抢险责任,按属地管理的原则,所在地行政首长为第一责任人。
2、防洪工程,按“属地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分级分部门负责”的原则,工程的运用由管理单位负责,工程的抢险由工程所在地人民政府负责,行政首长为第一责任人。
(四)防汛组织机构及部门职责
1、防汛组织机构。根据《水法》及《防洪法》,设立镇平县防汛指挥部,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行使政府防汛指挥职能,领导和指挥全县的防汛工作。县防汛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作为其日常办事机构,办公室设在县水利局。
各乡镇、街道成立相应防汛指挥机构,接受上级人民政府和县防指的领导,行使本级防汛指挥职能。
建设、铁路、交通、电信及有防汛任务的部门和单位,汛期也要建立防汛机构,负责做好本行业的防汛工作。
2、部门分工及职责。防汛抢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动员各部门和各单位的力量,在县政府和县防汛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同心协力共同完成抗洪任务。县防汛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按照统一部署和《防洪法》等有关规定,明确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防汛工作。其职责分工如下:
县水利局:负责防洪排涝工程的行业管理;负责县防汛指挥部办公室的人员调配及正规化、规范化建设;负责拟订中型水库、主要河道汛期调度运行计划;负责提供雨情、水情、洪水预报调度方案及安全度汛措施和超标准洪水人员转移预案,供领导指挥决策;负责中型水库、主要河道、水毁修复工程和防汛通讯设施建设计划及县管防汛经费、物资的申报和安排。
县发改委:负责中小型水库除险加固、主要防洪河道整治及防汛通讯工程的计划安排。
县建设局:负责镇平县城区内防洪抢险;掌握城镇防汛情况,组织指导城镇抗洪抢险工作;监督检查城镇防洪工程设施的安全运行、阻障清除和城区排涝工作。
县国土局:负责对重大山体滑坡、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监测、勘察和预防工作(水库库区地质灾害的监测、勘察和预防工作由水库主管部门负责)。
县财政局:负责正常防汛经费的安排、下拨和管理;会同县防汛办做好特大防汛经费的使用和管理。
县民政局:负责洪涝灾民的生活救灾及灾后安置工作。
县公安局:负责抗洪抢险的治安保卫工作,维护好防汛抢险秩序,组织群众撤离和转移,严厉打击破坏防洪工程、水文测报设施、通信线路、盗窃防汛物资等犯罪活动,保证工程设施正常使用。
县气象局:负责及时提供短、中、长期天气预报、气象情况和气象分析资料。
县林业局:负责做好林区的防汛工作,对河道、行洪区内的林木,由林业部门做好清障工作,保证行洪安全。
县供销社:负责麻袋、编织袋、钢材、铅丝等物资的筹集、储备及调运工作。
中国联通镇平分公司、河南移动通信镇平分公司:负责所辖电信设施的防洪安全;做好电信设施的检修、调试,保证通信畅通,汛期主动为防汛让路,保证防汛需要。
县邮政局:负责所辖邮政设施防洪安全,做好邮政设施的维护、管理,保证防汛邮件等迅速准确传递。
县交通局:负责所辖水运和公路交通设施、工程、装备的防洪安全;及时组织水毁公路、桥涵的修复,保证线路畅通;优先运送防汛抢险、防疫人员和物资、设备;为紧急抢险和撤离人员及时组织提供所需车辆等运输工具。
县电业局:负责所辖电厂(站)、输变电工程设施的运行安全及本行业的防洪管理;保障防汛抢险、排涝、救灾、重点度汛工程的电力供应;加强电力微波通信的检修管理,保证防汛通信畅通。
县广电局:负责组织广播、电视媒体做好防汛宣传工作;在汛期根据县防汛办提供的汛情,及时向公众发布防汛信息。
县教体局:负责学校防汛工作和灾区学校、师生的救灾安置工作;做好学生假期水上安全教育。
团县委:负责动员、组织全县共青团员、青年,在县、乡政府和防汛指挥机构的统一领导下,积极投入抗洪抢险、救灾等工作。
武警镇平中队:根据汛情需要,担负抗洪抢险及执行重大防洪任务。
焦枝、宁西铁路镇平工务段:负责所辖铁路、桥涵等工程设施的防洪安全;优先运送防汛抢险、救灾、防疫人员和物资设备。
县卫生局:负责抗洪抢险中医疗救护工作和组织灾区卫生防疫工作。
棠梨树水文站:负责赵河上游水、雨情收集统计,及时向防汛办传递水情、雨情信息。
县安监局:负责全县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拟订有关政策及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规章、规程和安全技术标准;监督、指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负责尾矿库监督、管理、指导、协调,加强试运行库隐患整治。
县旅游局:负责和指导旅游风景区、游览点及其它旅游基础设施的防洪安全,保障旅游人员人身财产安全。
县南水北调办:负责南水北调工程镇平辖区内主体工程和河道行洪、沟渠排洪安全,提前做好抗洪抢险准备工作,落实防汛物资和抢险队伍,确保总干渠工程及沿线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五)防范工作
1、县级防汛值班制度
(1)县防汛防旱指挥部办公室
每年5月15日至9月30日为汛期,实行24小时防汛值班。
值班人员责任与要求:
①做好电话记录。清楚记录来电时间、内容、地点、单位、姓名。有紧急情况及时向领导报告;
②做好上传下达;
③做好值班保密,保管好值班室的资料、用品、设备,未经办公室领导批准,不得外传、外阅、外借;
④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在值班室接待外来人员;
⑤坚守岗位,遵守纪律,做到不漏岗、不脱岗;
⑥按时交接班,确保值班的连续性;
⑦做好值班室的环境卫生;
⑧完成领导交办的事情。
(2)县政府、县防汛指挥部领导
根据防洪工作需要,县政府、县防汛指挥部及有关成员单位领导参加防汛值班。
①县政府、县防汛指挥部及有关成员单位领导参加防汛值班人员构成:
A、县政府领导;
B、县防汛指挥部领导;
C、有关成员单位领导;
D、县防汛指挥部办公室领导。
②县政府、县防汛指挥部及有关成员单位领导值班的任务:
A、随时掌握抗洪救灾动态,分析研究降雨和洪灾发展趋势,根据需要部署抗洪救灾工作;
B、对抗洪救灾工作中的应急事件做出指挥决策;
C、调动全社会力量投入抗洪斗争;
D、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报告有关情况;
E、研究安排县领导深入灾区指导抗洪救灾。
③灾害性天气消息发布后,由县防汛指挥部办公室领导带班值班。
④重大灾害性天气信息发布后,或河道洪水超警戒水位,县防汛指挥部副指挥长及有关成员单位领导在县防汛指挥部值班。
⑤赵河、潦河、严陵河中的某一条河流洪水位超过警戒水位,或赵湾、高丘、陡坡水库超汛限水位,县领导在县防汛指挥部值班。
⑥当发生重大险情及灾情时,成立一线指挥部,统一组织指挥现场防洪抢险救灾工作。
2、防洪信息网络系统
建立县有关部门及主要领导通讯录,便于县防汛指挥部与各有关部门及乡镇主要领导在防洪指挥中的联系,提高防洪指挥效率。另外,通过电话、手机等通信手段沟通、汇报情况,随时掌握防洪动态,为指挥部及时、准确作出指挥决策提供依据。
3、开展防汛安全大检查。通过安全大检查评定水库、河道安全等级,落实安全度汛措施。维护通信、信息网络,补充防汛抢险物资。
4、落实防汛责任制。按照分级分部门负责的原则,各乡镇、街道、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地区、本部门的第一防汛责任人。大中型水库及河道的防汛责任人,由县领导担任;小型水库及河道的防汛责任人,由乡镇、街道领导担任。
防汛责任人的工作职责:熟悉所负责水库、河道的基本情况;了解所负责水库、河道存在的问题并及时组织处理;汛前要对所负责水库、河道进行检查,落实安全度汛措施;预报有强降雨等恶劣天气影响时要在水库现场值班,指挥防汛工作;当水库、河道出现险情时要及时组织抢险,及时组织下游群众安全转移,并向防汛部门报告。
5、制定防洪预案。各乡镇、街道负责制定本区域防洪预案;水行政主管部门、工程管理单位负责制定水库、河道的防洪预案。防洪预案的制定与完善工作要在每年5月15日前完成。
6、做好河道清障工作。汛前,各乡镇、街道、县城、三座大中型水库防汛指挥部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的规定,按照“分级管理”和“谁设障、谁清除”的原则,抓好河道清障工作,确保河道行洪畅通和防洪安全。
(六)防洪工作规程
县防汛指挥部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防汛指挥部要密切注视气象动态。气象部门要及时准确地预测预报。县防汛指挥部在接到县气象台的预报后要立即做出反应。
1、当接到气象部门发布24小时内有暴雨(降雨量50-100毫米)时:
(1)县防汛指挥部应立即把气象信息和防范工作要求以明传电报的形式通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以及各乡镇、街道、县城、三座大中型水库防汛指挥部。
(2)各级防汛指挥部、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明传电报的精神认真落实、检查防洪预案的准备情况,并做好各项准备工作。气象部门要加强预测、预报。
(3)各级防汛指挥部、各有关部门要坚持每天24小时值班,加强值班,实行领导带班,时刻保持与县防汛指挥部的联络,并与气象部门保持密切联系。
2、当接到气象部门发布24小时内有大暴雨或特大暴雨(降雨量大于100毫米)时:
(1)由县防汛指挥部提出具体的措施,用明传电报向指挥部各成员单位以及各乡镇、街道、县城、三座大中型水库防汛指挥部发出通知。
(2)县行政首长要上岗并坚守岗位,到防汛指挥部坐镇指挥,部署全县的防洪抗灾工作;分管副县长要按照职责分工到位指挥;副指挥长要主动到位协助指挥长做好调度工作;包库、包堤领导要到工程地点坚守自己的岗位,检查落实各项准备工作,现场指挥。
(3)各乡镇、街道防汛指挥部、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明传电报的精神,立即行动起来,检查落实各地及各自系统的防洪预案的各项准备工作,并处于临战状态。对低洼易涝、泥石流易发生地带的居民、仓库、学校要按照职责分工由相关单位及时做好安全转移准备,确保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4)各级防汛指挥部、各有关部门要坚持24小时值班,安排加强班,实行领导带班。防汛无线电台要全天候开机,确保通信畅通,时刻保持与县防汛指挥部的联络。
(5)各水利工程单位要加强工程巡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上报,要加强运行调度工作,小型以上水库要严格按照汛限水位运行,必要时腾出部分库容。超过汛限水位,可能出现溢洪的水库要提前通知下游群众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并按水库制定的防洪预案组织实施。
(6)各级防汛指挥部、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一线抢险物资、抢险队伍要完全落实,责任人要到位,防汛抢险物资代储备单位要及时做好物资的供应工作,一旦出现险情,做到随调随到,迅速投入抢险救灾。
(7)县防汛抢险物资储备单位要及时做好物资的供应工作,保证随时服从调用;一旦接到县防汛指挥部的抢险救灾通知,应立即携带救生器材,迅速投入抢险救灾。
(8)出现灾情时,各级防汛指挥部、各有关部门都要按各自制定的防洪预案组织实施。
(七)规范报告内容
各乡镇、街道、县城、三座大中型水库防汛指挥部、县直有关单位,报告有关防洪抢险救灾情况,都必须规范报告内容:
1、防灾行动情况。主要报告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划定防洪重点范围、派出工作组、制定措施、行动效果。
2、雨情。主要报告降雨量、降雨强度、分布范围。
3、水情。主要报告洪峰水位、洪峰流量、洪峰出现的时间和水库蓄水、来水、水位的情况。
4、灾情。主要报告受灾范围、受灾人口、受淹城镇、倒塌房屋、死亡人口、农作物受灾面积、减收粮食、死亡大牲畜、水产养殖损失、停产企业、铁路公路中断、损坏输电线路、损坏通讯线路、损坏水库、水库垮坝、损坏堤防、直接经济损失。
5、抢险救灾措施。主要报告抢险救灾工作的开展情况。即:投入资金、物资、设备,参加抢险救灾人数(机关干部、群众等),抢收农作物,抢修交通、通信、电力设施设备,安全转移群众,做好卫生防疫,安置灾民生活等。
(八)决策方式
1、授权决策。在防洪的紧急情况下,县政府的主要领导根据防洪的需要,授权分管或有关领导作出防洪指挥决策。
2、会议决策。在防洪的紧急情况下,县政府的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根据防洪的具体情况,召开防洪紧急会议,作出防洪指挥决策。
3、请示决策。在防洪的紧急情况下,县防汛指挥部领导做不了决策的事情,或超越自己职权范围内的事情,必须请示上一级领导后,才允许作出防洪指挥决策。
(九)通信联络
1、任务。保证雨情、水情、工情、险情的及时传递;保证各种防洪抢险调度指令的及时、准确下达。
2、系统。一是以县防指为中心,形成联接市防指、县政府、县防指各成员单位、县直属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防指的一级通信网;二是以县防指为中心,形成联接市防指、本级政府、防指成员单位、县属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各乡镇、街道、村的通信网。以上通信网主要由电信部门的有线程控电话、移动电话组成,同时辅助县防汛通信站和广播、电视、短信息等其它必要手段。
3、保障。汛期各乡镇、街道及通信等有关部门和单位24小时专人值班,保证各种防汛信息的及时上传下达。县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及时向电信部门通报防汛情况,电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防汛电话的保障工作,能随时组织人员排除防汛通讯联络中出现的故障。紧急情况下,由电信部门按制订的通讯应急方案采取应急措施,确保通讯畅通。
(十)物料储备及调运使用
1、储备。防汛抢险物料的储备按县级定额储备与乡、村、群众、有关单位自备相结合的原则进行。在我县境内县级防汛物资储备,每年要按计划要求备足。乡镇、街道储备的防汛物料由乡镇、街道防指组织落实并负责保管。同时,一些重点防洪地区的乡村、群众、有关单位根据需要自备一定数量的防汛物料。县级防汛物料采取委托方式储备的,由受委托单位负责物料安全、完整、及时调运,县防汛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监督、检查代储备单位的日常管理工作,并及时向县防指及有关部门和单位报送防汛物料的储备情况、调用情况和更新计划。
2、调运使用。防汛物料的使用按分级负担的原则,本级工程抢险使用本级物料,不足时调用上级物料。调用时遵照下列原则:①先使用本级防汛物料。调用上级防汛物料要严格遵守调用审批程序,需要向上级申请,经同意后方可调用。申请内容包括:物料名称、用途、用量、运往地点、时间要求等。紧急情况下,先使用,后补办手续。②先调用离防汛抢险地点最近的防汛物料,不足时再调用离抢险地点较近的。③调运车辆原则上由申请单位组织,所发生的调运费用由申请单位承付。调用上级防汛物料的费用及其结算按有关管理办法办理。储备单位接到调拨指令后要保证及时发货。公安、交通等部门要保证调运路线畅通无阻,安全到达指定地点。
(十一)抢险队伍
我县抢险队伍主要采取专业队与常备队相结合,常备队与突击队相结合,必要时请求动用部队,实行军民联防。
1、专业队。这是防汛抢险的技术骨干力量,由防汛工程管理单位自行组织,汛期即投入防守岗位,注视汛情,加强工程检查观测,分析险情,做好抢险时有关技术准备工作。人数由管理单位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决定,报本级防指核备。
2、常备队。这是防汛抢险的基本力量,人数较多,由民兵或青壮年劳力组成。我县重点防洪工程赵河,每公里不少于20人,险工险段每公里不少于60人,19座水库每座不少于300人。以上工程抢险所需人员由有关乡镇、街道人武部负责组织登记造册编成班组,汛前报县防指备案。常备队按水位上涨情况和险情分一、二、三线。当洪水漫滩,水库达到汛限水位,部分堤(坝)脚浸水,开始有险情发生时,上一线队员,每公里不少于15人,每座水库不少于50人;水位达到警戒水位(超汛限水位),有险情发生时,上二线队员,河道堤防每公里不少于40人,每座水库不少于150人;水位接近保证水位(设计水位)时,上三线队员,河道堤防每公里不少于80-100人,每座水库不少于500人。超过保证水位(设计水位),则全面动员,全力以赴,严防死守。
3、抢险突击队。承担重大险情的紧急抢险任务,由一定数量的专业队队员配合民兵应急连(营)组成。县防汛抢险突击队由县民兵应急营配备专业队队员组成,由县防指统一指挥调配。当发生特大洪水时,请求驻军支援参加抢险救灾,由县防指提出申请,由县人武部按程序上报审批。
组织建立以民兵为骨干的群众性防汛队伍及防汛抢险抗灾救灾时防汛抢险队伍的组织动员、调度以及驻县部队支援抢险的协调工作由县人武部负责。

主题词:水利 防汛 预案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