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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宛政办〔2010〕124号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15-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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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单位:

 

  现将《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统计局南阳市乡镇街道统计基础建设等三个工作标准的通知》(宛政办〔2010〕124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O一O年九月十五日

 

 

 

主题词:经济管理 统计 标准 通知

  抄送:

市统计局,中央、省、市驻镇企事业单位,县管各企业,各人民团体。

  镇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年9月15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