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现将《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我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宛政办〔2014〕81号)转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2015 年 1 月 16 日
抄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
镇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月 16日印发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现将《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我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宛政办〔2014〕81号)转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2015 年 1 月 16 日
抄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
镇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月 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