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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城区排水设施专项普查的通知(失效)
来源: 时间:2015-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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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单位:

为全面掌握城区现有地下排水管线分布状况,了解城区总体排污功能,打造美丽镇平、幸福镇平。根据《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城市排水许可管理办法》和《河南省市政设施管理办法》,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对涅阳街道、玉都街道、雪枫街道、石佛寺镇、杨营镇、柳泉铺镇及县直各单位和园区办管辖范围内的城区排水设施进行专项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范围及内容

城市建成区(含产业集聚区)内的各企事业单位、居住小区、个体商户的地下排水管线、排水口设置、排水水质情况。

二、主要任务及要求

1.有关乡镇(街道)、县直各单位必须于2015 年 2 月 16 日前完成本单位及所管辖范围的企事业单位、居住小区、个体商户等地下排水管线、排水口设置及排水水质自查工作,自查表格上交县排水许可办公室(县会展中心8楼)。事业单位其隶属二级单位由主管部门统计上报工作。

2.县建设局做为本次普查工作的具体实施单位,要对照自查表格抓紧时间组织人员对县城规划区内各乡镇(街道办)、产业集聚区、县直各单位上报情况进行复核,确保2015 年 3 月 16 日前完成复核登记,并于2015 年 5 月 1 日前建立地下排水管线信息管理数据库。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有关乡镇(街道)、县直各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积极配合,保证普查工作进度和数据真实。

(二)严格审批。要严把排水许可证审批关,对未经审批和不按规定私自向排水管网排放污水的企事业单位、居住小区、个体商户要及时依法进行处理。

(三)健全机制。加强对在建及新建地下管线的日常管理工作,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到位。尤其要加强城区地下管线竣工验收和档案汇总管理工作,建立动态更新机制,避免普查结束资料失效的情况发生,确保地下排水管线资料详细准确。

 

附件:1.镇平县排水管网基本情况调查表

     2.镇平县排水户水质调查表

09号附件 排水设施专项普查.doc
文件类型: .doc 7a9ffceda026bf424a102070f5d82952.doc (102.00 KB)

 

 

2015 年 2 月 5日    

                                

 抄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                    

 镇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2月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