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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启用镇平县彭营镇人民政府印章的通知
来源:县政府办公室 时间:2015-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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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单位:
根据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宛政办文〔2013〕10号文件通知,撤销彭营乡,设立彭营镇,实行镇管村体制。根据工作需要,现刻制“镇平县彭营镇人民政府”印章一枚,即日起启用,原印章同时作废。
附件:新印模

二O一三年五月二日

附件:新印模

镇平县彭营镇人民政府

主题词:文秘工作 印章 彭营镇△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