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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平县H7N9禽流感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失效)
来源:县政府办公室 时间:2015-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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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
《镇平县H7N9禽流感防控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一旦发生疫情及时上报,并做好相关应急准备工作。

二O一三年四月十八日
镇平县H7N9禽流感防控工作方案

近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河南、北京等省市相继出现H7N9禽流感病例,截至4月16日,已确诊71例,死亡16例,成为社会高度关注的公共卫生事件。为切实做好全县H7N9禽流感疫情防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维护社会正常秩序,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把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首位,遵循“依法、科学、规范、统一”的原则,按照“有力、有序、有效、有度”和“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早诊断、早治疗”的防控方针,强化免疫措施,加强疫情排查监测,加强检疫监管,加强医疗救治应对,加强部门信息互通和协调联动,有效防控人和动物感染H7N9禽流感。
二、防控工作重点
(一)疫情监测工作
医疗机构立即开展临床医务人员和疾控人员的培训,提高医务人员对人感染H7N9禽流感的预防与控制意识,报告与处置能力,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隔离、早报告。
医疗机构要加强感染监测工作,发现疑似病例或确诊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例时应按照有关要求及时报告,做好相应的处置工作。
凡诊断的疑似病例要及时通知县疾控中心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同时留取标本送市疾病控制中心进行病原学检查。
(二)医疗救治工作
按照集中患者、集中专家、集中资源、集中救治的原则,指定县医院为全县集中收治定点医院,收治疑似病例;南阳市中心医院为确诊病例及重症病例收治定点医院。
凡诊断为疑似病例的,一律收住定点医院进行隔离治疗,并详细登记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址、工作单位、联系电话、接触史、临床主要表现、阳性辅助检查结果、主要治疗措施等内容。
对重症病例的会诊、转诊实行申报制度。重症病例由县卫生局向市卫生局申请,市级临床专家组会诊,会诊确诊后转诊至南阳市中心医院集中救治。
病例转运参照《甲型H1N1流感转运工作方案(2009年修订版)》执行。
(三)禽类疫情监测工作
1、严格疫情排查和监测。各乡镇办要立即组织开展禽流感疫情排查工作,对辖区内的禽类养殖场(户)、加工企业和禽鸟交易市场进行全面排查,认真组织开展疫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工作,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上报并按相关规定处置,尤其对临床发现疑似禽流感或新城疫症状死亡的禽类,要及时报告,并采样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检测。要严格执行疫情报告和举报核查制度。实行动物H7N9亚型流感疫情日报告制度,各乡镇办要指定专人负责收集整理疫情信息,每日下午16时前将排查和监测情况报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2、加强活禽交易市场的监督管理。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整顿和规范活禽经营市场秩序加强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6〕89号),严格活禽经营市场开办条件,实行分区域经营;督促市场开办单位建立健全活禽宰杀和卫生、消毒、无害化处理等管理制度;建立活禽经营市场定期休市制度;逐步取消活禽的市场销售和宰杀,推行“禽类定点屠宰、白条禽上市”制度;要依法严厉打击逃避检疫、经营和运输病死畜禽的违法行为。
3、加强动物卫生监督管理。要严格按照《家禽产地检疫规程》和《家禽屠宰检疫规程》,认真落实检疫申报制度,规范检疫行为,严格检疫出证程序,严禁对不合格家禽出具检疫证明,严禁对血清学监测阳性、病原学监测尚未确定的养禽场出具检疫证明。要加大对进出我县的禽类及禽产品的监督检查力度,严格查证验物,严格消毒登记,严禁染疫禽类及禽产品进出我县。
4、严格消毒灭源。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一次禽流感病毒消毒灭源专项行动,严格做好畜禽圈舍、定点屠宰场、冷库、动物及其产品运载工具等重点部位的消毒灭源工作,彻底消除疫情隐患。
5、加强从业人员的防护。要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动物H7N9禽流感防控知识。提高科学防控意识,消除恐慌心理,指导从业人员采取科学的防控措施,切实做好从业人员职业防护。
6、强化应急管理。各乡镇办要加强组织领导,及时制定应急处置工作方案,完善应急指挥系统,提高快速反应能力。加强应急物资储备,确保应急工作需要。严格应急值守,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保证信息畅通,一旦发生疫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按照“早、快、严、小”的原则,果断处置。
(四)舆论宣传引导工作
要把握正确舆论导向,普及科学防控知识,大力宣传H7N9禽流感可防、可控、可治、不可怕,消除群众的恐慌心理,维护正确的生产、生活秩序。通过新闻媒介、张贴宣传画和专家咨询等多种形式,宣传防控知识,在全社会形成浓厚的防治氛围。同时,引导群众积极参与爱国卫生运动,强化群众自我保健意识,培养良好卫生习惯和公共卫生道德,在全县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三、职责分工
县卫生局:负责指导全县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控工作,制定防控、诊治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组织开展医疗卫生技术人员培训和卫生知识宣传;做好疫情监测、医疗救治和相关信息报送发布工作,加强卫生监督监测,开展公共场所卫生和传染病防治的执法监督管理等工作。
县畜牧局:负责组织好家禽家畜和其他动物疫病的防治工作,将动物感染H7N9禽流感病毒暂时纳入一类动物疫病管理;认真开展疫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重点对鸽子、种禽及活禽交易市场等进行监测;加强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工作;加强与卫生部门信息的交流,及时将禽畜疫情信息通报卫生等相关部门。
县公安局:密切关注疫情动态,依法、及时、妥善处置与疫情有关的突发事件;根据县政府决定,协助卫生部门落实强制隔离措施。
县交通局:负责协助卫生部门做好出入本县旅客和跨省(区、市)出行旅客的疫情监测和检疫工作;必要时对上下车旅客进行健康登记和健康检查,对发现疑似病例要及时向县政府卫生部门报告情况,并协助做好相关工作;对交通工具和有关场所进行定期消毒并做好司乘人员的防治知识培训。
县教体局:负责组织实施各类学校的防控措施,防止人感染H7N9禽流感在学校的发生和流行,做好在校学生、教职员工的宣传教育和自我防护工作。
县广电局:宣传、普及科学预防H7N9禽流感的知识和方法,引导公众保持健康心态,提高公众自我保护意识和防病能力,保持正确的社会舆论导向。
县财政局:负责做好疫情防控经费保障工作,及时调度落实防治工作经费,并加强资金监督管理。
县质监局、药监局、物价局、工商局:加强防治H7N9禽流感物资质量监督和食品监管,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行为;制止借机倾销物品,哄抬物价,严格控制相关药品涨价,维护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
县环卫局、爱卫办:负责组织全社会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环境卫生工作,及时清运、处理城区垃圾,消灭卫生死角,并加大卫生监督检查力度。
各乡镇办:负责本辖区内的H7N9禽流感防控工作的统一组织,积极筹措防控经费和应急物资,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组织开展全民爱国卫生运动。
其他相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和H7N9禽流感防控处置的要求,组织做好紧急物资的购买、市场监督管理、相关应急预案的制订等相关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各乡镇办和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H7N9禽流感防控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复杂性,认真落实上级疫情防控要求,制定完善相关预案和工作方案,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疫情研制,明确责任分工,狠抓工作落实,全力以赴做好疫病防控工作。
(二)联防联控,形成合力
各乡镇办和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好各自的防控职责,密切配合,强化部门协作,及时沟通信息,全面落实人员培训、物资储备、经费落实、市场监管、疫情监测、病人救治、宣传教育等工作措施,形成及时会商、协同行动的长效合作机制,实现“有序、有力、有效、有度”防控H7N9禽流感的目标。
(三)储备物资,加强值守
卫生、畜牧部门要储备必要的应急预防性药物、抗病毒治疗和对症治疗药品,准备充足的控测试剂、防护设备等;县医院要配备必要的诊断、治疗、抢救等设备,确保病人得到及时有效救治。各乡镇办和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应急值守工作,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严格落实疫情报告制度,一旦发生疫情,要迅速报告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逐级上报并紧急处置,防止疫情扩散。
(四)强化督查,严格追责
督查中心、食安办、卫生局、畜牧局等部门对各乡镇办和有关部门防控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凡因领导不到位、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导致疫病发生和疫情流行的,依纪依规严格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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