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部门: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阳市建设中原经济区高效生态经济示范市总体方案>的通知》(豫政〔2012〕65号)和《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建设中原经济区高效生态经济示范市总体方案主要任务分解的通知》(宛政办〔2012〕128号)精神,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宛政办〔2012〕128号文件我县承担主要任务予以分解。请各乡镇办、县直有关单位对照各自承担任务,按照“基础抓建设、重点抓项目、突破抓示范、保护抓治理”原则,与市政府有关部门汇报对接,围绕重大项目谋划和建设,抓紧制定推进计划,积极组织贯彻落实。
附件:贯彻落实《南阳市建设中原经济区高效生态经济示范市总体方案》主要任务分解表
二O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综合 任务分解△ 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