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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通知(失效)
来源:县政府办公室 时间:2015-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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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近年来,在省、市政府的统一组织和安排下,在全县各有关部门的支持下,圆满完成了11个建制镇生活垃圾中转站的建设和8个建制乡垃圾运转车的配置,为有效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切实加强对乡镇生活垃圾中转站的运行监管及生活垃圾收集处理体系建设,确保已建成的乡镇生活垃圾中转站和垃圾集运车稳定运行,充分发挥乡镇生活垃圾集运设施的社会效益,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省乡镇生活垃圾中转站运行监管的通知》(豫政办〔2010〕56号)精神,经县政府同意,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强化责任
乡镇生活垃圾中转站是农村重要的基础设施,是城乡公共环境卫生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户分类、村收集、乡运输、县处理”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体系建设的关键环节。加强乡镇生活垃圾中转站运行监管,关系到公共财政投入效益,直接影响村镇生态环境,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把加强乡镇生活垃圾中转站运行监管工作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工作切实抓好,充分发挥其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保障乡镇生活垃圾中转站的稳定运行是各乡镇政府的重要职责,各乡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是直接责任人,要加强指导,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切实提高农村环境卫生质量,增强农民环保意识,从源头上加强对农村生活垃圾的控制和资源化利用,促进我县新型农村社区建设。
二、科学组织,规范管理
(一)科学配置人员。按照“精简、高效、节约”的原则,参照《城镇市容环境卫生劳动定额(HLD47-101-2008)》,设立乡镇环卫机构。根据乡镇域人口每万人配备2名环卫管理人员的标准,定岗定责。做到“四有”:有环卫机构,有规章制度,有环卫设施(收集点、垃圾池、垃圾箱),有收集车辆。
(二)积极推行垃圾分类减量收集处理。要根据农村生活垃圾无机物含量的特点,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从源头推行垃圾分类减量收集处理。对可氧化的有机垃圾实行就地集中堆肥处理;对不能氧化的塑料、玻璃、泡沫等垃圾,能利用的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集中收集处理;对建筑垃圾要进行定点集中堆放,采取回填路面等方式进行再利用,对医疗废弃物应单独收集存放,由县医疗废物中心统一运输处理。
(三)确保及时清运。乡镇生活垃圾中转站的日常管理要做到生活垃圾日清日运,压缩液要定期清运,及时消毒杀菌,保持干净整洁,减少硫化氢、二氧化硫、甲烷等气体的排放,避免对周边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四)加强规范管理。一是资料收集全面,档案管理规范。乡镇生活垃圾中转站建设资料应专门保管,建立运行管理台账。二是要树立安全意识,加强安全管理。8个建制乡的生活垃圾运转车要全部挂牌,机动车驾驶员要持证上岗;同时要加强对操作员、机动车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和现场管理。三是建立健全制度,明确责任。制定详细的制度,确定职责范围。技术性较强的岗位要制定操作规程。
三、加强领导,建立机制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站在构建和谐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高度,切实加强对乡镇生活垃圾中转站运行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把乡镇生活垃圾中转站运行监管工作及生活垃圾收集处理体系建设纳入议事日程,明确相关责任,制定具体措施,创新运行机制,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县建设、财政、发改、环保、环卫等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共同做好技术支持和服务、运行经费落实和使用监督、医疗垃圾收集处理监管等工作。
(二)建立督查通报制度。县政府将组织人员对已建成的建制镇生活垃圾中转站运行情况每月督查一次,对不能正常运行或擅自停运的乡镇进行通报批评,暂停其园林乡镇、生态乡镇、文明村镇等的申报,减少或不安排“以奖促治”项目等。各乡镇也要建立工作台账,加强督查力度,确保生活垃圾中转站稳定运行。
(三)探索长效运行机制。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城乡一体的生活垃圾处理规划,统筹城乡生活垃圾收集、处理设施的布局、规模,合理采用处理方法。建立健全乡镇生活垃圾中转站安全、稳定、长效的运营机制,积极探索财政保障和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运营保障机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乡镇生活垃圾中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
防震减灾是国家公共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河南省防震减灾条例》,以及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各项要求,切实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我县防震减灾工作,结合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我县防震减灾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清形势,高度重视,增强做好防震减灾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我县位于南阳地区中部,地处华北强地震带的南部边缘,夹在华北强地震带、西南强地震带和中南弱地震带中间,历史上曾多次发生中强地震,如公元46年南阳6.5级地震、1969年11月20日2.2级地震、1972年10月24日老庄2.8级地震、2000年4月29日4.7级地震等。中强地震的复发都可能给我县的各类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构成威胁。
近年来,我县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以及省、市政府关于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地震监测预报、震灾预防、紧急救援三大工作体系建设取得重大进展。但防震减灾工作与面临的地震形势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仍存在较大差距,主要表现在:社会重视和认知程度不够,地震监测预报工作体系仍较薄弱,城乡之间的震灾预防能力很不平衡,地震科普宣传、地震应急指挥、救援队伍和物质储备体系不够完善,经费支持还十分薄弱等,这些问题亟待在今后工作中加以解决。因此,各乡镇办及县政府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防震减灾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增强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不断开创我县防震减灾工作新局面。
二、突出重点,全面防御,切实做好防震减灾各项工作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县防震减灾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主题,以最大限度减轻地震灾害损失为宗旨,以加快发展方式转变为主线,坚持以人为本,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坚持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坚持防震减灾同经济社会建设一起抓,依靠科技、依靠法制、依靠群众,全面提升防震减灾综合能力,为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地震安全保障。
我县防震减灾工作的思路和奋斗目标是:按照“强基固本、提能增效、跨越发展”的总体思路,致力民生安全,构建防灾体系,发挥项目作用,完善体制机制,综合防震减灾,实现事业新跨越,促进我县防震减灾综合能力明显提升,构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防震减灾体制机制。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全部达到抗震设防要求,农村居民抗震设防能力逐步提高,基本完成抗震能力不足的重要建设工程的加固改造。建立健全地震应急预案体系,发挥县地震应急指挥中心作用,完善地震应急救援队伍体系,破坏性地震发生后,2小时内救援队伍赶赴灾区开展救援,24小时内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安置。社会公众防震减灾知识普及率明显提高,基本掌握防震减灾知识和应急避险技能。到2020年,全县具备综合抗御基本烈度地震的能力。
(一)坚持不懈,着力提升地震监测预报水平
1、加强地震预测预报。加强地震预测预报研究,推进新方法、新技术应用,探索地震预报新方法和预测预警新模式,逐步建立符合我县实际的预测预报模型,努力提高预测预报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力争做出有减灾实效的地震预报。加强地震预测预报意见社会管理,依法规范地震预测行为,建立开放合作的地震预测预报工作机制。
2、加强群测群防工作。继续推进地震宏观测报网、灾情速报网、地震科普知识宣传网和乡镇防震减灾助理员“三网一员”建设,完善群测群防工作体系。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明确一名防震减灾助理员,各行政村(居委会)要明确一名地震灾情速报员。积极推进群测群防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网络化、信息化建设,不断提高群测群防科技水平。县、乡政府(街道办)要建立稳定的地震群测群防经费渠道,地震部门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保障地震宏观测报员补贴标准落实到位,巩固群测群防队伍。开展群测群防示范县建设,总体推广先进经验。
(二)以防为主,切实提高建筑物抗震设防能力
1、强化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监管。进一步完善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联席办公会议制度,县政府依法将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纳入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发改、建设、规划、房管、国土等有关部门要把地震部门抗震设防要求审定意见作为建设工程项目选址、可行性论证、规划、设计的依据和必备内容,并按照职责分工,对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要求和抗震设计、施工、监理、竣工验收等环节严格把关。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必须达到抗震设防要求,重大建设工程、桥梁、供水、供电、供气等生命线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水库大坝、化工厂、油气库站等建设工程,必须按照规定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并按照经审定的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所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地震和建设、交通、铁路、水利、电力、能源等有关部门要建立联合监督检查机制,定期进行抗震设防要求和行业抗震强制性标准贯彻情况检查,确保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达标,杜绝地震安全隐患。
确保各类人员密集场所工程抗震安全。新建、改建、扩建机关、学校(幼儿园)、医院、场馆、商场、企业车间等各类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应当按照高于当地房屋建筑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设计和施工。各乡镇和县政府有关部门要把对人员密集场所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监管作为重中之重,严格落实地震安全责任制,确保责任落实到岗、落实到人。
2、深入推进农村地震安全工作。财政、建设、民政、地震等部门要加强对农村民居建设的指导和管理,制定专项补贴、税费减免等优惠鼓励政策,调动广大农民建设抗震农居的积极性,引导农民在建房时采取科学的抗震措施。建设、地震等部门要编制符合抗震设防要求的农村民居建设图集,组织开展建筑工匠培训,健全技术服务网络,普及建筑抗震知识,推广抗震技术标准。2015年前,全县至少建立3所农村地震安全服务站,为农村民居建设提供服务和支持。结合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移民新村建设和倒房重建等工程,积极推进地震安全农居示范点建设,扩大示范覆盖面,至少挂牌10个安全农居示范点。加强对农村基础设施、公共建筑和统一规划的农民自建房抗震设防的监督管理,集镇规划区、新型农村社区、村镇公用设施、基础设施要严格按照抗震设防要求和抗震设计规范进行规划、设计和施工。
3、开展建筑物抗震加固工作。县政府定期组织开展建筑物抗震性能普查,对达不到抗震设防要求的,开展抗震加固和改造工作。对重大建设工程、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工程和机关、学校(幼儿园)、医院、场馆、商场、企业车间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建筑,优先进行抗震性能鉴定和加固工作。要结合城中村改造等,加强抗震设防管理,逐步消除达不到抗震设防要求、存在抗震安全隐患的建筑。
4、全面提升交通、电力、通讯、水利、油气管线等基础设施防御地震灾害的能力。严格执行交通基础设施抗震设防标准,重大交通建设工程要按照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计。加快对危险路段、桥梁的整治改造。适当提高电力工程抗震标准,进一步优化电源布局、电网结构,推广使用电力防灾新技术。对重要电力设施进行检查,不符合要求的要进行抗震加固。督促重要用户保安电源的配备和管理,保障震后快速恢复通信网络、广播电视信号和电力供应。进一步落实病险水库(尾矿库)、重点河流堤防除险加固措施,完善水利设施抗震抢险和应急修复协调工作机制。加强输油气管线(库)等管理和维护,防止地震引发次生灾害。
(三)未雨绸缪,落实应急救援能力建设
1、健全地震应急指挥体系。各乡镇办要切实加强防震抗震指挥部及其办公室建设。县地震部门承担本级政府防震抗震指挥部的日常工作,要认真履行职责,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应急准备、应急检查、协调联动、信息共享、社会动员等地震应急指挥机制。县防震减灾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积极发挥自身职能,搞好协同配合,切实履行工作职责。
2、加强地震应急预案管理。做好各级各类地震应急预案的制定和修订工作,加强预案动态管理,健全预案的备案、督查、评估和演练制度,增强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县乡政府要结合实际,组织有关部门在防灾减灾日、唐山大地震等重要纪念日选择重点地区开展综合性应急演练。发改、民政、安监、地震等部门要认真落实地震应急检查工作制度,加强对地震应急准备工作的督促检查,提高整体应急救援和处置水平。
3、加强地震灾害救援力量建设。加强县级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建设,充分发挥公安消防部队在抗震救灾中的主力军作用,提升跨区域、跨行业的机动和多点救援作业能力。加强以公安消防为主的综合应急救援队和卫生、民政、交通、电力、通信等行业抢险救援队伍建设,提高地震救援救助和抢险保通能力。各乡镇办要建立各自的应急救援队,并积极推进地震应急志愿者队伍和社会动员机制建设。
4、推进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县地震部门及县政府有关部门要根据平灾结合原则,利用广场、公园、绿地、体育场、人防疏散基地和学校等公共设施,依法规划设置地震应急疏散通道和应急避难场所,统筹安排所需的供水、供电、排污、物资储备等设施设备。按照《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场址及配套设施》的规定标准,2015年前完成16个应急避难场所的建设任务。机关、学校(幼儿园)、医院、场馆、商场、企业车间等人员密集场所要设置地震应急疏散通道,完善地震应急避难设施和救生避险设备,并确保功能完善、运转正常。
5、提高地震应急救援保障水平。县乡政府要建立健全抗震救灾资金准备和快速拨付机制,加强各级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建设,整合资源,优化储备布局和方式,科学确定储备品种和规模,实现专业储备与社会储备、物资储备与生产能力储备的有机结合,完善跨部门、跨地区、跨行业的救灾物资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机制。应急管理和地震、公安、消防、民政、卫生、交通等部门要配备应急通讯和应急供电设备,确保应急工作人员24小时通讯畅通。
(四)营造氛围,深化防震减灾宣传教育
1、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培训。各乡镇办及县政府有关部门要切实建立防震减灾宣传教育长效机制,把防震减灾知识作为各级领导干部、公务员、企事业单位职工和社会培训教育的重要内容。教育部门要把防震减灾知识纳入各类学校的教学内容,定期进行应急避险救助演练。发挥社会力量,大力推进我县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科普教育基地和地震安全社区建设。2015年前,我县在高中、初中、小学分别建设1、2、3所省级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建设1个地震科普教育基地和3个地震安全示范社区。各乡镇办及县政府有关部门要在防灾减灾日和唐山大地震等重要纪念日,组织开展防震减灾科普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手机短信等媒体和现代信息传播手段,主动宣传防震减灾科普知识。积极鼓励制作富有时代特色、通俗易懂的地震科普作品。深入开展防震减灾科普知识“六进”(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家庭)活动,逐步使防震减灾宣传工作常态化。
2、做好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县新闻宣传部门要加强对地震信息报道工作的领导。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适时发布防震减灾信息,增加防震减灾信息透明度。建立完善地震突发事件快速反应机制和地震谣传应对机制,及时进行社会舆情收集、分析和研判,有针对性地开展舆论引导,有效处置震情、灾情和地震谣传,确保社会秩序稳定。
三、加强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做好防震减灾工作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通力协作。县乡政府要把防震减灾作为公共安全和保障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任务,强化组织领导。县防震抗震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树立全局观念和大局意识,认真履行好本部门防震减灾各项职责,形成统一指挥、分工明确、各负其责、快速反应、高效有序的工作机制。地震部门要做好本职工作,并在防震救灾工作中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发改、财政、建设、国土和规划部门要建立绿色通道,提高工作效率,支持防震减灾项目建设和增加事业经费;科技部门要增加地震科研经费,加快重大技术难题的科技攻关,进程;民政、卫生、消防、交通、电力、通信等部门要积极配合,努力做好防震抗震及应急救灾各项工作。
(二)制定规划,争取项目。按照《镇平县“十二五”防震减灾规划》确定的目标,发改、财政等部门要抓紧开展重点项目立项工作,地震部门要精心组织,采取切实可行措施,争取各级项目资金,以项目实施带动防震减灾事业的发展。县政府要根据上级防震减灾规划和本地实际,编制防震减灾规划并组织实施。实行防震减灾规划评估制度,发改、地震部门要强化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针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阶段性评估,并向本级政府报告,适时向社会公布。
(三)明确目标,强化责任。县政府要将防震减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政府常务会每年至少要听取一次防震减灾工作汇报,及时研究和解决影响防震减灾事业发展的突出问题。县乡政府要依法将防震减灾工作纳入目标考核体系,全面落实防震减灾目标管理责任制。依法加强对防震减灾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防震减灾工作机制体制不健全、防震减灾措施不落实、不认真履行防震减灾职能的部门和单位,要依法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四)加强监督,依法行政。各乡镇办和县政府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防震减灾条例》,根据防震减灾法律、法规,加强政策研究,健全配套措施,推动各有关部门全面履行法定职责,依法、规范、有效地开展防震减灾工作。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和培训工作,强化地震观测环境保护、抗震设防要求管理和地震应急等方面的行政执法。积极配合各级人大开展执法监督检查,促进防震减灾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
(五)增加投入,保障需要。县政府要将防震减灾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并随财政收入增长比例逐年提高,确保防震减灾各项工作正常开展。要依法安排防震减灾专项经费,主要用于地震监测台网建设、群测群防、地震预测预报预警技术研究、活动断层探测、震害预测、地震小区划、农居示范工程建设、宣传教育、科技创新、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伍建设、地震应急物资储备、地震应急演练、应急避难场所和应急培训基地建设、抗震技术规范编制、标准设计等。要积极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地震工作,充分利用各方资源,促进我县防震减灾事业快速健康发展。

二O一二年六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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