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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平县人防宣传教育“进学校、进社区”工作方案的通知(失效)
来源:县政府办公室 时间:2015-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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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
《镇平县人防宣传教育“进学校、进社区”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一二年五月二十四日
镇平县人防宣传教育“进学校、进社区”
工 作 方 案

为广泛深入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增强全体公民的国防观念和防空防灾意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加强人民防空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和省、市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就进一步推动全县人民防空宣传教育“进学校、进社区”工作,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依据“长期坚持、循序渐进、全面普及、注重实效”的原则,按照国防教育、公共安全教育、素质教育相结合和理论教育与实际训练并重的要求,深入开展人防宣传教育“进学校、进社区”工作,进一步增强公民国防观念、战备观念和人防意识,正确掌握应急防护知识,增强自救互救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战时敌人空袭和平时灾害事故的伤害与损失。
二、工作标准
(一)进学校工作标准
1、普通学校标准
(1)明确一名校领导主抓人防知识宣传教育工作,并配备有人防课教师。
(2)学校制定教学计划,每年教学时间不少于16课时,并组织一次考试。
(3)学校每年利用黑板报、橱窗、手抄报等形式至少宣传一次人防知识。
(4)使用全省统编人民防空知识读本。
(5)每年对学生组织一次防空防灾演练。
2、示范学校标准
示范学校除具备普通学校标准外,还应具备以下标准:
(1)设立人防宣传教室,配备人防教育防护器材和其它防空防灾资料。
(2)制作教学课件,建有多媒体教室,实施兴趣教学。
(3)固定悬挂人防宣传教育标牌。
(二)进社区工作标准
1、普通社区标准
(1)依托社区组织,有专职或兼职工作人员负责此项工作。
(2)利用防空警报试鸣日、防灾减灾日、国防教育日等时机,每年开展一次社区宣传活动。
(3)每年向居民发放一次防空防灾知识资料。
2、示范社区标准
示范社区除具备普通社区标准外,还应具备以下标准:
(1)建有人防宣传活动室,配备主要的人防教育器材。
(2)有固定的人防宣传栏或宣传标志。
三、职责分工
县人防办:负责人防宣传教育活动的组织、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和实施工作,负责起草文件、编写简报、撰写总结等文字材料工作,负责人防宣传教育“进学校、进社区”工作的板面展示、法律咨询服务,提供必要的教辅人员和人民防空教育教材、宣传资料等;负责组织开展防空警报试鸣活动。
县教育局:负责做好城区中学学生,重点是城区初级中学一、二年级学生的人防宣传教育工作,督促各学校开设人防教育课程,落实教学计划、教师、教案、课时、考核等工作,举办人防知识竞赛,开展防空防灾演习演练等活动,抓好2所人民防空教育示范学校的创建工作。
涅阳、玉都、雪枫街道办事处:负责抓好社区的人防宣传教育工作,积极协调解决人防宣传教育进社区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督促检查社区落实工作任务,抓好社区创建工作,每个街道办事处力争创建1至2个人防宣传教育示范社区。
四、组织领导
(一)加强领导。为加强对人防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成立由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程治敏任组长,县人防办主任李五顶、县教育局局长王久昌、涅阳街道办事处主任范海川、玉都街道办事处主任丁长海、雪枫街道办事处主任曾凡胜任副组长,相关单位主抓副职为成员的人防宣传教育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人防办),具体抓好人防宣传教育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各有关单位要加强领导,严密组织,明确任务,通力协作,形成齐抓共管、共同推进的合力,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抓出成效。
(二)密切配合。人防宣传教育“进学校、进社区”工作由县人防办负责牵头,精心组织,分解任务,抓好协调,抓好落实;各有关街道、单位要积极参与人防宣传教育“进学校、进社区”工作,认真履行好各自职责,发挥各自优势,创新宣传形式,确保工作任务的落实。
(三)落实责任。各有关街道、单位要按照人防宣传教育“进学校、进社区”工作方案的要求,扎实安排,明确责任,注重实效,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各自承担的人防宣传教育“进学校、进社区”任务。

主题词:人防 宣传 方案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