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
《镇平县松材线虫病防治应急预案》和《镇平县美国白蛾防治应急预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一二年六月十八日
镇平县松材线虫病防治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松材线虫病是松树的“癌症”,是世界上最具危险性的森林病害,是我国第1号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为了有效防范和应对松材线虫病,最大限度减少灾害损失,保障我县生态环境和林业生产安全,制订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植物检疫条例》、《河南省植物检疫条例》、《突发林业有害生物事件处置办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松材线虫病预防和除治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2〕5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的通知》(豫政办〔2002〕53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林业厅河南省松材线虫病防治总体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0〕4号)和《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宛政办〔2006〕77号)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镇平县松材线虫病的预防和应急处置。
1.4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预防为主,科学治理,依法监管,强化责任”的方针,将严防松材线虫病传入作为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强组织领导,增加资金投入,加大执法力度,落实预防和除治责任,实施科学防控,确保我县松林资源和森林生态安全。
1.5工作原则 坚持属地管理、政府负责、部门各司其职,落实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的责任制;坚持全面预防、防治结合,严格控制疫情传入;坚持依法防治、合理区划、分类施策、提高防治成效。
1.6预防目标 确保我县不发生松材线虫病。一旦发生疫点,确保第一时间发现疫情,从确定疫情之日起一年内基本根除。
2、应急指挥机构职责
按照《镇平县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中成立的应急指挥机构及明确的职责执行,领导小组成员若因工作变动,自行调整,职责不变。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
3、预防措施
3.1预防区域划分
重点预防区:具有重要保护意义的松林分布区域,涉及五岳庙国有林场。该区域内的村庄、景区及广电、通信发射台(站)是重点预防单位。
一般预防区域:其他有松树分布的区域。
3.2重点预防区主要措施
3.2.1严格检疫检查 依法在重要交通路口设立临时检疫哨卡或开展流动检疫检查,木材检查站也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大对过往松科植物及其制品的检疫检查力度。同时,加强对调入的松科植物及其制品的复检,尤其是对从松材线虫病发生区调入的松木包装箱、垫板和电缆托盘等进行严格细致的复检,发现疫情,及时除害处理,防止疫情传入。
3.2.2全面开展监测普查 悬挂诱捕器进行常年监测,定期开展调查,对诱到的松褐天牛进行镜检,观察是否有松材线虫;每年秋季开展1次全面普查,每月组织技术人员对松林进行巡查,发现可疑病树,立即取样分离鉴定,确定是否有松材线虫,做到早发现,早治理。松材线虫病普查监测工作具体技术操作规程参见国家标准《松材线虫普查监测技术规程(GB/T23478―2009)》。
3.2.3加强媒介昆虫的防治 发现松褐天牛的,及时采用诱木或诱捕器诱杀、释放天敌、树干注药、喷洒化学药剂等方法进行防治。松褐天牛防治具体技术措施参见林业行业标准《松褐天牛防治技术规范(LY/T1866―2009)》。
3.2.4加强林分抚育管理和纯林改造。
3.2.5做好辖区内生产、使用、经营松木及其制品单位和个人的登记工作。
3.2.6加强松材线虫病监测、检疫、防治技术培训。
3.3一般预防区主要措施
加强对调入松科植物及其制品的复检,防止疫情传入。每年秋季开展1次普查,每月也要组织巡查监测,对不明原因的枯死松树,做到及时发现、取样、分离和镜检,及时发现疫情,及时根除。有计划地进行林分结构调整,开展纯林改造。
4、疫情报告
4.1疫情收集 县级林业主管部门除定期监测普查外,要公布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加大宣传力度,发动群众及时报告松树的病死情况。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发现松树针叶褪色,或针叶黄化、枯萎、呈现红褐色、整株枯死等症状,应当及时向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报告。接到报告后,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应立即派专业技术人员现场调查和检疫。
4.2疫情确认 通过现场检疫和室内鉴定,县级林业主管部门不能排除松材线虫病的,应于当日报市级林业主管部门;市级林业主管部门仍不能排除松材线虫病的,2日内将疑似松材线虫病的样本送省级林业主管部门确认和鉴定。新发现疫情的县级行政区,疫情鉴定以省级以上森防机构或国家林业局认可的专家鉴定结论为准,由省级林业主管部门最后确认。
4.3新发疫情报告 一旦确认新发现松材线虫病疫情的乡镇(办)、场,要立即逐级上报发生地点、发现日期、林分状况、发病面积、病死树数量等情况。经市林业局核实后,2日内报省林业厅和市政府。
4.4普查结果报告 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应于10月份将松材线虫病秋季普查结果报市林业局
4.5月报告 县级森防机构每月20日前将松材线虫病疫情报告表报市森防站。
5、应急响应
5.1先期处置 松材线虫病发生后,县政府应及时启动县应急预案,采取除治措施进行先期处置,并将灾害的发展趋势、处理情况、突出问题和建议及时上报市领导小组。
5.2预案启动 县政府经先期处置,不能有效控制灾害或灾情发展为跨县级区域情况时,应立即报告市领导小组,采取除治措施,开展应急处置。同时向省级领导机构上报疫情除治情况。
5.3扩大应急 应急响应过程中,县领导小组认定事态难以控制或有扩大、发展趋势时,应及时报告上级领导机构,调集相关后备力量投入应急防治。
5.4应急结束 松材线虫病得到有效控制后,经过相应的观察期,无新疫情发生,经县领导小组批准,可终止应急预案。
6、除治措施
松材线虫病具体防治技术措施参见《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修订版)的通知》(林造发〔2010〕35号)。
7、保障措施
7.1组织保障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建立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领导机构,把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各级领导任期目标责任制,层层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防治责任,认真落实。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为松材线虫病防治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松材线虫病防治主要责任人,每年11月底前以文件形式向县政府报告松材线虫病预防情况。
7.2资金保障 松材线虫病防控应急所需经费应纳入各级财政预算。
7.3物资保障 建立县、乡两级松材线虫病应急防控物资储备制度,储备足量松材线虫病应急防控物资。储备物资应存放在交通方便、具备贮运条件、安全的区域。县、乡要逐步建立、完善预防和除治所需的检疫检验、除害处理等措施、设备。
7.4人员保障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组建松材线虫病防治应急队伍。应急队伍按本级指挥部的要求,具体实施疫情应急处理的各项工作。
7.5奖惩措施 对在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应予以通报表彰和奖励;对组织领导不力、没有落实预防和除治措施,造成重大损失的,要追究有关领导责任;对因监测不力、检疫执法不严造成疫情传入的地方,要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因非法调运、经营疫木及其制品,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的,要依法严惩。
8、附则
8.1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参照本预案,从实际情况出发,制定本级松材线虫病应急预案。
8.2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镇平县美国白蛾防治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美国白蛾是一种食性杂、繁殖量大、适应性强、传播途径广、危害严重的世界性检疫害虫,是我国第2号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目前我县尚未发现美国白蛾,但属于该虫的特别适生区。为有效防范和应对美国白蛾,保障森林资源和生态安全,促进我县林业和社会经济科学发展,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植物检疫条例》、《河南省植物检疫条例》、《中国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及检疫技术操作办法》、《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重大外来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等3个部门应急预案的通知》(林造发〔2005〕10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美国白蛾防治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6〕6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豫政办〔2006〕66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我省美国白蛾预防工作的通知》(豫政办明电〔2006〕67号)和《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宛政办〔2006〕77号)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县范围内美国白蛾的预防、监测与预警、应急准备与应急处置等应对活动。
1.4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预防为主,科学治理,依法监管,强化责任”的方针,将严防美国白蛾传入作为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强组织领导,增加资金投入,加大执法力度,落实预防和除治责任,实施科学防控,确保我县林业生态安全。
1.5工作原则 坚持预防为主,防控结合的原则;坚持依法防治,科学防治的原则;坚持快速反应,紧急处置,控灾减灾的原则;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联动,各司其职的原则;坚持属地管理,以地方政府为主的原则。
1.6预防目标 做好疫情监测,确保第一时间发现疫情;若发生疫情,及时除治,确保不出现重大成灾情况。
2、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按照《镇平县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中成立的应急指挥机构及明确的职责执行,领导小组成员若因工作变动,自行调整,职责不变。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美国白蛾防治工作。
3、预防措施
3.1加强检疫封锁 充分发挥木材检查站的作用,加强对从疫区调出的森林植物及其产品和包装材料的检疫检查,同时森防机构加强对货物集散地、贸易市场和植树造林现场的检疫检查和复检,查看是否有美国白蛾的成虫、卵、幼虫、蛹、排泄物或被害状。若发现有美国白蛾的,必须依法扣留,及时进行除害处理,防止疫情扩散蔓延。
3.2加强疫情监测 县林业主管部门及各乡镇(街道)林业主管部门要完善和加强检疫监测力量,调配专业技术人员,配备必要仪器设备和检疫监测交通工具,常年定点定期监测,不定期地进行全面巡防观察,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各级森防机构要在5月中下旬、7月上中旬、8月下旬至9月上旬对美国白蛾开展3次专项普查工作。每次普查要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划分监测区,以风景名胜区、铁路和公路交通沿线、木材和苗木集散地、木材生产经营使用企业、建筑工地等人为活动可能携带该虫传入的地方为重点,对杨树、柳树、刺槐、泡桐、柿树、核桃等美国白蛾的寄主,选择有代表性路线进行踏查。在踏查过程中,遇到幼虫期调查树冠有网幕、叶片呈缺刻孔洞状,或整株树叶被食光,叶脉呈白膜状枯黄等疑似症状,要设标准进行详查。在监测区,可常年用灯诱或性诱方法定期、定时进行动态监测。
4、疫情报告
4.1报告形式 县林业主管部门、各乡镇(街道)林业主管部门及其所属森防检疫机构应建立美国白蛾信息报告制度,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可以电子邮件、传真、电话等方式快速上报,随后再以书面报告形式专题上报。
4.2疫情的确认和报告 县、乡林业主管部门及其森防检疫机构,对由监测或者接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报告,收集到美国白蛾疫情信息的,要及时进行整理、鉴别和分析,立即将美国白蛾样本逐级送省林业主管部门确认和鉴定。经鉴定确认的,要立即报告市领导小组、当地人民政府、上一级林业主管部门,并在2日内上报省级林业主管部门。报告内容应包括发生地点、发生面积、危害情况、已采取的措施和必要的图片等基础材料。
4.3普查结果报告 县级森防机构应于每次普查结束后,及时将美国白蛾普查结果报市森防站。
5、应急响应
5.1先期处置 美国白蛾发生后,县政府应及时启动县级应急预案,采取除治措施进行先期处置,并将灾害的发展趋势、处理情况、存在问题和建议及时上报市领导小组。
5.2预案启动 县政府经先期处置,不能有效控制灾害或灾情发展为跨县级区域情况时,应立即报告市领导小组,采取除治措施,开展应急处置。
5.3扩大应急 应急响应过程中,县领导小组认定事态难以控制或有扩大、发展趋势时,应及时报告上级领导机构,调集相关后备力量投入应急防治。
5.4应急结束 美国白蛾得到有效控制后,经过相应的观察期,无新疫情发生,经县领导小组批准终止应急预案。
6、除治措施
在除治过程中,要坚持以无公害除治措施为主,大力推行使用生物制剂、释放寄生蜂、剪除网幕、挖蛹、灯光诱杀等生物、物理、人工措施,保护生态环境。具体除治措施见国家林业局印发的《美国白蛾防治技术方案》和《中国林业检疫有害生物及检疫技术操作办法》。
7、保障措施
7.1加大防治资金投入 美国白蛾防治所需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加大对美国白蛾预防和治理的资金投入力度,不断加强和完善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的基础设施建设,配备喷药车、烟雾机、诱虫灯、打孔注药机、熏蒸除害设施等,做好各项防治物资的储备和供应,全面提高防治美国白蛾的能力。
7.2加强对美国白蛾防治工作的领导 要充分认识美国白蛾防治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要把防治工作作为林业生态建设的一件大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县林业主管部门都要成立防治工作领导机构,并层层签订责任书,作为年度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落实各级防治责任,确保责任到位、工作到位、措施到位。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每年11月底前要向市林业局报告美国白蛾预防情况。
7.3队伍保障 要建立健全县乡森防检疫机构,培训专兼职技术人员,建立高素质的疫情监测、数据分析、风险评估等专业管理和技术服务队伍。同时,组建快速、高效、机动性强的防治专业队,坚守岗位,随时待命。对有关人员搞好业务培训,组织应急实战演练,提高快速反应能力和综合控灾技能。
7.4建立奖惩通报制度 对在美国白蛾防治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要予以表彰;对组织领导不力、没有落实预防和除治措施,造成重大损失的,要追究领导责任;对监测不力、检疫执法不严、隐瞒疫情,贻误防治时机和防治不力、造成疫情严重扩散蔓延的,要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8、附则
8.1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参照本预案,结合实际,制定本地的美国白蛾防治应急预案。
8.2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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