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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1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失效)
来源:县政府办公室 时间:2015-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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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行政执法单位:
为切实贯彻落实国务院及省市政府关于“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的要求,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机关依法行政水平,创造县域经济社会发展良好的法制环境,县政府决定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实施
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县政府法制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各行政执法单位主要领导负责、分管副职组织、法制机构(或行使法制机构职能的股室)具体承办本单位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没有行政许可或行政处罚案卷的行政执法单位,应当书面说明情况,报县政府法制局备案。
二、评查范围
评查范围为:2011年元月至2011年9月,各行政执法单位(具体见附件)已办结的行政执法案卷,重点检查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征收征用案卷。同时,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行政收费等其他种类的行政执法案卷也纳入评查范围。
三、评查内容
评查内容由县政府法制局具体制定,并设计成统一的表格样式,便于评查打分。主要内容为:
1、行政许可(审批)案卷主要评查:执法主体资格是否合法;许可项目是否有法定依据,许可条件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许可收费是否有合法依据,许可程序是否符合法定要求。
2、行政处罚案卷主要评查:执法主体资格是否合法,违法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处罚依据是否合法充分、适用法律是否准确,量罚幅度是否适当、合理,罚缴是否实行分离;是否使用法定罚款、没收财物单据,扣押、没收的财物处置是否适当,处罚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是否存在以罚代刑、以罚代管情况,送达和执行是否合法、到位等。
3、其他评查内容包括:行政执法案卷文书格式是否规范,文字表述是否清楚,文书种类、印章使用是否正确,归档是否符合要求等。
四、评查步骤和方法
(一)准备阶段(9月22日―9月26日)
1、各行政执法单位要将本单位已办理结案的行政执法案卷装订归档,列明目录备查。于9月26日之前将行政执法案卷目录报县政府法制局。
2、各行政执法单位要认真研究,成立自查机构,明确专人负责,在9月26日前将本单位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自查工作的负责人、联系人名单、联系方式报送县政府法制局。
(二)自查阶段(9月26日―10月11日)
各行政执法单位要对照上一年度案卷评查的具体标准开展自查工作;具有行政强制、行政征收征用、行政确认、行政收费等行政执法权的行政执法单位要在开展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案卷自查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全面开展各类行政执法案卷的自查工作。于10月11日之前向县政府法制局报送行政执法案卷自查工作情况报告,报告中须有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案件及其他行政执法案件的受理、决定数据等,并要重点总结出本单位行政执法及案卷制作装订中好的做法和经验,同时还要重点找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分析原因。
(三)案卷评查阶段(10月12日―10月19日)
案卷评查分小组初评和总评两个阶段,由县政府法制局负责组织。
1、初评阶段。县政府法制局将参评的行政执法单位分为4个小组,每个小组约10个参评单位,每个单位由分管副职和法制机构负责人参加评查。在小组评查的前一天,县政府法制局从各单位提交的案卷目录中随机挑出5个案卷通知参评单位,由各单位参评人员在小组评查时携带至评查地点参评。未按要求提交案卷者,则扣减相应分值。小组评查采用单位互查的办法,由各小组参评单位互相检查案卷并打分。各小组单位的评查打分情况由县政府法制局统一当场收集存档。
2、总评阶段。在小组评查的基础上,县政府法制局组织有关人员对各单位参评案卷进行总体查阅和综合评查,对各单位存在的问题进行汇总并逐一反馈,将参评案卷进行分类定级,评选出优秀单位、合格单位、一般单位、不合格单位。县政府法制局对案卷评查工作开展情况向县政府作专题汇报后,县政府将案卷评查情况、各单位好的做法及存在的问题、案卷评查结果等通报全县。
(四)整改阶段(10月20日―11月10日)
各行政执法单位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加以整改,同时要认真对待县政府法制局反馈的问题,重点加以整改。整改期间,对问题较多、案卷质量较差的单位,县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重点督查。整改结束后各单位要将工作情况报县政府法制局,县政府法制局要将整改工作落实情况向县政府报告。
五、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是贯彻落实全省依法行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的实际步骤和重要举措,是层级监督的具体方式,也是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有效途径,因此,各行政执法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做好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结合实际,认真查找和改正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切实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2、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行政执法单位要高度重视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建立行政执法案卷自查工作机构,选择有经验、懂法律、负责任的人员具体负责行政执法案卷的整理及评查工作,同时要在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给予保障,确保评查工作顺利推进。
3、严格评查,纳入目标考评。本次评查工作情况纳入全县2011年度依法行政目标考核内容,评查结果将作为年度依法行政目标考评的计分依据。

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参评单位(43个)

 

二O一一年九月二十二日

附件:

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参评单位(43个)

县发改委、教体局、科技局、民宗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国土资源局、建设局、规划局、城管执法局、交通局、水利局、农业局、经贸局、文化局、卫生局、人口计生委、审计局、地税局、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环保局、广电局、统计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旅游局、粮食局、安监局、人防办、林业局、盐业局、畜牧局、国税局、烟草局、气象局、农机局、房管局、环卫局、残联、物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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