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炳旺委员:
您提出的“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促进社会和谐”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依法行政是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内容,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本质要求,是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提高行政管理水平的根本途径。行政执法做为依法行政的重要组成部分,县政府一向十分重视,摆在比较突出的位置,逐步建立健全了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依法大力推进各项行政执法工作。
关于您提出的“健全综合执法机构,构建依法治理工作网络”的建议。县政府一是于2003年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常务副县长为副组长、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镇平县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并根据领导变动及时进行调整。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均成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指定专人负责,并组建相应执法队伍,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领导保障。二是试点构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体系,成立了城市管理执法局,对城市管理行政处罚工作进行相对集中,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多头执法、交叉执法等现象。
对于您提出的“普法与依法治理并举,努力打造依法治理工作平台”的建议。一是在普法工作方面,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我县已落实了五年普法计划。今年,是“六五”普法的第一年,县里已经对“六五”普法进行了全面部署安排。通过普法工作的扎实推进,有效的提高了群众的法律意识。同时也提高了行政机关和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水平和行政执法能力。二是多项措施并举,打造依法治理工作平台。我县行政执法工作中,日常行政执法工作由各单位的专项执法队伍独立进行;重大行政执法工作,由相关单位提出申请,县政府研究决定后,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抽调各相关部门精干力量进行统一行动,成效显著。三是将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有机结合,保障“在执法中深化普法,在普法中促进执法”工作理念的有效实施。有效地促进了普法成果向依法治理实践的转化。
对于您提出的“保障有力,明确职责”的建议。一是在财力保障方面,尽管我县财力有限,但对各行政执法单位都核拨了充足的办公经费,用以配备足够的行政执法车辆、执法设施、行政执法人员个人装备等,为行政执法单位提供了有效的行政执法物质保障。二是在人员保障方面,县编制部门为各行政执法单位核定了充足的编制数,各行政执法单位执法人员也足额配备到位,保障了全县行政执法人员力量的充足。三是在制度保障方面,全县各级行政执法单位的行政执法职责都是依法设定的,县编委会也下发了相应的机构设置、单位职责等“三定”方案予以明确。此外,在2006年县里开展了执法单位职权梳理工作,各单位尤其是有行政执法权的单位都对本单位的行政职权进行了梳理分解和公布,便于群众了解。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陈卓
联系电话:65963650
二O一一年九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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