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
《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县中小学布局调整的意见》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一一年九月七日
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县中小学布局调整的意见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教育工作会议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中小学布局调整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10〕143号)和《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推进中小学布局调整意见的通知》(宛政办〔2011〕37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进一步推进全县中小学布局调整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我县中小学布局调整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实现全县教育规模与质量的协调发展,当前与长远的协调发展,城乡及区域的协调发展,整合教育资源,改善办学条件,全面提高教育教学水平,促进教育事业均衡、持续、协调发展。
我县中小学布局调整工作的基本原则是:布局调整要与乡镇实际相结合,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结合,与城镇化建设相结合,与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等教育重大投资项目相结合,与人口变化趋势相结合,与薄弱学校改造相结合,统筹规划,分类推进,分步实施。要在保证入学率、普及率的前提下,既积极调整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又稳妥推进,注重方便学生就近入学。坚决杜绝因过急、过快、过度撤点并校造成学生失学、辍学和上学难等现象发生。
二、基本要求
农村初中布局调整要在原有的基础上进一步整合,并向乡镇所在地集中。原则上每3万人设一所初中,5万人左右的乡镇可以设2所初中。平原初中一般应达到18个班、班额50人,在校生规模900人以上;山区初中一般应达到12个教学班、班额50人,在校生规模600人以上。在布局调整中,应大力推进寄宿制学校建设,原则上初中要逐步实行寄宿制。
农村小学布局调整要在坚持学生就近入学的前提下,依据县域村庄布局规划和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按照相对集中、规模适度的原则,进一步调整撤并一些教学点。原则上5000人左右设一所完全小学,每个乡镇可设若干所中心小学,校址选择要兼顾区域均衡分布。中心小学要逐步建成寄宿制小学。小学一年级适龄儿童数不足30人的一般不再设成建制小学。平原地区小学服务半径一般不超过2公里(不含寄宿制学校),在交通不便或距离较远的村要保留必要的教学点,方便低年级学生就学。逐步在全县形成中心小学、完全小学、教学点相互关联的网络结构。
城区中小学布局调整要重点解决学校数量不足、容量不够、布局不合理、发展不均衡、建设不配套的问题。要根据城区发展总体规划,综合考虑居民区配套、旧城区改造、尤其是人口密度加大和人口流动加速等因素,科学修订城区中小学布局规划,原则上每1万人区域内建设一所24班规模的小学,每2万人区域内建设一所36班规模的初中。城区中小学布局规划要重视和解决农民工随迁子女的入学问题。
三、目标任务
全县中小学布局调整从2011年开始,到2013年年底调整到位。
(一)城区中小学
城区现有4所初级中学,7所完全小学。2013年调整到位后为3所初级中学,9所完全小学。
1、新一高中建成后,县一高中迁到新址,县雪枫中学迁址至县一高中,涅阳一、二初中合并搬迁到雪枫中学组建涅阳第一初级中学。
2、涅阳三小搬迁到涅阳一初中,原址筹办涅阳第八小学;涅阳二初中原址筹办涅阳第九小学。
3、涅阳第四初级中学更名为涅阳第二初级中学。
(二)农村中小学
1、初级中学
现有30所初级中学,调整到25所初级中学。
2011年,撤销石佛寺镇第一初级中学,并入石佛寺镇初级中学。
2012年,撤销高丘镇第二初级中学,并入高丘镇初级中学;撤销柳泉铺乡第二初级中学,并入柳泉铺乡初级中学。
2013年,撤销安字营镇第二初级中学,并入安字营镇初级中学;撤销杨营镇第一初级中学,并入杨营镇初级中学。
2、小学
农村小学,2013年调整到位后为87所农村完全小学,324个教学点(具体规划见附表)。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统一思想。为保障我县中小学布局调整工作顺利进行,县政府成立以副县长屈云霞为组长,教育、人劳、发改、规划、财政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中小学布局调整工作领导小组,以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各乡镇办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统筹本辖区布局调整工作,切实解决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
(二)统筹协调,密切配合。县教育部门要统筹中小学布局调整,搞好学校布点规划,在政府领导下大力推进此项工作;发展改革部门要把中小学作为城乡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规划部门要根据城镇化需要,从城镇功能配套和基础教育现代化的要求出发,会同教育部门搞好城镇学校布点;国土部门要根据“先学校用地,后开发用地”的原则,保障教育用地;财政部门要切实增加投入,支持城乡教育设施建设;编制部门要加强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管理,满足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需要;人事劳动部门要合理选调配备中小学教职工。
(三)加大投入,整合资源。县乡财政要把中小学布局调整所需资金列入财政预算,给予资金支持。要调动方方面面的积极性,鼓励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公民个人捐资助学,实行多元筹措学校建设经费。要通过调整,改变农村中小学办学分散状况,努力扩大城区教育资源规模。
按照规划,需要扩大用地的学校,要本着既节约用地,又兼顾发展的原则,依据学校基本建设规划标准,妥善解决学校扩建用地和扩大规模以后学生活动场所用地。同时,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加强撤并学校的国有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被调整的初中一般用于设立中心小学;被调整的小学,其教育资源主要用于发展学前教育和农民职业教育;确实闲置的校园校舍,由县教育体育局报请县政府同意后统一处置,处置所得用于当地发展义务教育。今后,农村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等各项教育投资项目与新的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规划紧密结合,必须按照中小学布局调整规划实施。
(四)创新机制,加强管理。在学校管理上,要实行“四个统一”。一是教师统一管理。乡镇中心校以中心小学为单位,按照师生比例统一配备教师,由中心小学校长根据学校岗位需要组织竞聘上岗;二是财务统一管理。中心小学对校本部和附属教学点实行统一收费,统一开支;三是教育教学统一管理。中心小学统一编制学校教育教学计划,统一教学进度,统一教育教学研究、质量监测和评估。计算机、音乐、体育、美术教师、英语教师由中心小学统一调配;四是教育教学设备统一。中心小学和教学点的教学设备由中心小学统一调配,根据教学需要统一使用。
附:镇平县农村小学布局调整规划表
二O一一年九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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