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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组织机构代码补办工作的通知(无效)
来源:县政府办公室 时间:2015-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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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河南省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办法》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依法注册的组织机构,包括企业、事业、机关、社会团体,都要申领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是组织机构的“身份证号”,是机构自身开展经济活动和日常事务的工作基础,也是政府实施宏观管理的重要内容。目前,在全县统计基本单位名录库中尚有大量单位没有办理正规组织机构代码,使得全县及各级各部门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难以得到有效反映,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宏观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为此,按照上级部署和要求,将在全县开展组织机构代码补办工作。为切实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办对象

全县统计基本单位名录库中尚未办理正规组织机构代码的各类企业、行政事业单位、社团、民办非企业、基层村委会(居委会)等单位。

二、办理办法

1、办理时间及费用:对于尚未办理正规组织机构代码的单位,限期在12月底前到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及时办理,在此期间质监局将给予免除罚款等优惠措施,只收取工本费90元。

2、办理地点:县行政审批中心质监局服务窗口。(联系电话:65969812)

3、其它事项:办理时需携带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②单位公章③营业执照或成立(设立)该机构文件。

三、具体要求

1、统一认识,加快落实。各乡镇办,相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要统一认识,要站在全局和长远发展的高度,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安排专人,综合协调辖区内相关单位按时办理。

2、加大检查,认真处理。县质监局和统计局要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对组织不力、进展情况差的单位和部门予以通报,对逾期仍未办理的单位严格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处罚。县财政、税务、金融等部门在办理具体业务时,一律验证相关单位组织机构代码,无证坚决不予办理。

3、其它事项。各乡镇办,相关部门要及时将所管辖范围内各类机构的组织机构代码办理情况汇总上报县统计局。

 

 

 

二?一一年十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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