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
“十二五”时期是实现我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承上启下的关键时期,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时期,也是深化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的攻坚时期。编制“十二五”规划是关系我县未来长远发展的一项重大任务。为确保圆满完成编制任务,根据市政府统一部署,结合我县实际,现就组织开展“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通知如下:
一、“十二五”规划编制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根据我县发展阶段的新任务和国内外环境的新变化,在充分体现科学发展观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要求的基础上,紧紧围绕促进经济转型和创新发展模式,从有利于加快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社会建设的战略性推进、体制改革的战略性突破、开放水平的战略性提升,有利于提高我县综合实力、竞争力以及人民富裕程度等方面进行认真研究,通过科学分析和概括,提出准确、鲜明、指导性强的总体思路,以充分体现中长期规划的宏观性、战略性、政策性、前瞻性。
(二)基本原则
一要体现又好又快发展的要求。继续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跨越式发展基本态势,增强发展协调性,统筹推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建设,力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要更加注重提高人均水平,围绕建设经济富裕、生态良好、社会和谐新镇平,深入实施工业强县、特色立县、开放活县、科教兴县四大战略,进一步缩小我县与全市、全省平均水平的差距,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二要体现加快经济转型升级的要求。把转型升级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大力推进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坚持走高端化和终端化道路,显著提高产业层次。围绕构建“一个载体、三个体系”(一个载体即产业集聚区,三个体系即现代产业体系、现代城镇体系和自主创新体系),促进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协调发展,加快推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传统工业向现代工业转变、传统城镇布局向现代城镇体系转变、经济增长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
三要体现统筹兼顾的要求。坚持统筹兼顾的根本方法,妥善处理速度与结构、质量、效益的关系,内需与外需的关系,投资与消费的关系,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的关系,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使发展中各个方面相互适应、相互促进、良性互动,实现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的有机统一。
四要体现创新驱动的要求。把创新作为推动科学发展的根本动力,加快完善创新体系,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充分发挥既有比较优势,努力培育新优势,实现科技创新与制度创新、管理创新的有机统一。
五要体现绿色增长的要求。把增强发展的可持续性、建设“两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放在突出位置,完善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体制机制,大力发展绿色经济,积极发展低碳经济和循环经济,实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的有机统一。
六要体现共建共享的要求。把改善民生贯穿经济社会发展的始终,建立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全体人民共享的体制机制,把发展的目的真正落实到富民、惠民、安民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实现富民与强县的有机统一。
二、“十二五”规划编制的主要任务
(一)研究编制《镇平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规划纲要》)。《规划纲要》是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为对象编制的规划,属于综合性和纲领性规划,是编制区域规划、专项规划、部门或行业规划以及制定各项政策和年度计划的依据。《规划纲要》要体现世界眼光和战略思维,突出重点,注重创新,着眼全局,增强实效,不宜设置过多、过细的量化指标,但应注意适当增加经济结构调整、惠及民生、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保护生态环境的指标。要结合镇平发展实际,立足自身特点,针对所面临的问题和机遇,把握优势,准确定位,认真编制《规划纲要》,提出具有战略性和前瞻性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重要任务和重大建设项目。
(二)做深做实重点专项规划。重点专项规划是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关键领域、先导行业及薄弱环节等重大问题为对象编制的规划,是《规划纲要》在特定领域的延伸和细化,是政府指导该领域发展并决定该领域重大项目建设和安排固定资产投资的依据。重点专项规划要突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明确具体的指导思想和原则、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政策措施,涉及重大项目建设的要明确建设时序并落实相应的保障措施。要围绕构建“一个载体、三个体系”,加强水利、能源、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开发利用与保护土地、水、矿产等重要资源,建设与保护生态环境,发展科技、教育、人才、就业、卫生等公共事业编制重点专项规划。实行重点专项规划目录制,重点专项规划目录由县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报县政府审定。综合性重点专项规划由县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其他重点专项规划由有关部门组织编制。
(三)认真做好各乡镇、街道的“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各乡镇、街道规划要做到重点突出,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目标明确,体现制度创新和政策创新。要立足本地实际,编制本乡镇、街道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必要的专项规划,并做好与县级规划的衔接工作。要深化县、乡两级规划改革,更多地研究与城乡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内容;要立足当地实际,谋划提出一批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带动作用强、有示范作用、促进就业、关系群众生产生活的重大建设工程和重点建设项目;要加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产业集聚区规划、城镇体系规划、县城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玉文化改革发展试验区规划之间的衔接协调,保证规划目标、生产力布局、投资安排以及政策措施有机对接。
三、“十二五”规划编制的进度安排
根据市政府的统一安排,结合我县实际,我县“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2010年4月至5月。主要任务是前期准备和调研,制订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组织开展我县“十二五”规划重大问题调研。结合镇平实际,在广泛征求专家、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初步安排包括基本思路、“三农”问题、社会发展环境、社会保障体系、综合竞争力、区域经济、改革开放、可持续发展等方面的课题研究。确定“十二五”规划的基本思路和需纳入国家、省、市规划的重要内容。组织召开有关专家座谈会,听取专家对规划基本思路的意见和建议。
第二阶段:2010年6月至8月。继续深化对重大问题的研究,组织开展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拟定《规划纲要(草案)》(讨论稿)。
专项规划:县直各有关单位都要编制与本部门职能有关的专项规划(专项规划责任表见附件2)。专项规划要在总结“十一五”以来发展状况的基础上,认真分析本部门或本行业所面临的国际国内形势和发展环境,客观评价发展的有利条件和不利因素,提出切实可行的发展目标及实现目标的对策措施,并根据市场需求和国家产业政策导向,筛选一批“十二五”重点建设项目。专项规划要在2010年7月10日以前提出方案向主管县长汇报,修改后于2010年7月20日前上报县政府并抄报县发改委。
《规划纲要(草案)》:在各专项规划的基础上,由县发改委牵头,从宏观上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进行全面系统地总结,按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总体目标的要求,从镇平现阶段的实际情况出发,从战略的高度研究制定全县“十二五”规划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发展重点以及相应的政策措施,于2010年8月底前向县政府常务会议汇报《规划纲要(草案)》(讨论稿)。
各部门“十二五”规划要突出本部门特色,侧重于研究解决本部门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内最为迫切、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问题。具体编制的工作方法和步骤,可参照县总体规划的做法,结合实际自行安排,并及时将规划方案报县发改委。
第三阶段:2010年9月至2011年人代会召开前。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意见,邀请专家对规划方案进行咨询、论证。
各部门在编制专项规划时,要召开专题讨论会,广泛征求企业及社会各界的意见,并做好与上级对口部门和县总体规划纲要的衔接工作。
总体规划纲要,按照县委《建议》修改完善后,进一步征求县直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并邀请科研单位、专家学者进行咨询论证。在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由县发改委修改完善,2010年12月31日前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审定。
《规划纲要(草案)》经县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后,2011年初提交县人代会审议。
四、“十二五”规划编制的组织领导和工作机构
“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是一项涉及范围广、跨度时间长、工作任务重的系统工程。为保证“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顺利进行,提高规划编制效率及科学性、协调性和可操作性,县政府决定成立“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见附件1)。
领导小组由常务副县长常英敏同志任组长,县政府各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委,县发改委主任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统一安排部署全县“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县发改委具体负责组织落实,各成员单位积极协作,共同完成。
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把“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列入本地、本部门的重要工作日程,成立领导机构,明确一位领导具体负责;选配知识结构好、业务能力强的骨干组建规划编制队伍;要加强相关培训工作,提高规划编制人员的素质和水平;要根据各自规划编制的工作任务,在财政预算或部门经费中安排必要的规划编制经费,确保规划编制工作顺利完成。
附件:1、镇平县“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镇平县“十二五”专项规划责任表
二O一O年四月十九日
附件1:
镇平县“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常英敏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王 伟 县政府办副主任、法制局局长
毕长振 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成 员:陈文兴 县建设局局长
杨宗彬 县规划局局长
辛占营 县教体局局长
杨书元 县科技局局长
林立功 县民政局局长
王清华 县财政局局长
柴光平 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白兆文 县计生委主任
杨志宏 县经贸局局长
岳有林 县统计局局长
赵凌辉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孙广成 县交通局局长
朱玉坤 县招商局局长
高炳杰 县园区办主任
裴国平 县水利局局长
徐文军 县农业局局长
魏书云 县农机局局长
郭 平 县林业局局长
李 楠 县商业局局长
姚金波 县文化局局长
贺建伟 县卫生局局长
张新范 县环保局局长
周秋琦 县广电局局长
李国耀 县旅游局局长
王 林 县玉雕局局长
刘书华 县中小企业局局长
王九昌 县农综办主任
郭贵龙 县畜牧局局长
张明铎 县粮食局局长
仵 君 县文明办主任
姜炳硕 县市场发展中心主任
陈新建 县物资集团公司总经理
陈居辉 县供销社主任
王寿伟 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十二五”规划研究编制的协调和组织工作。毕长振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王寿伟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