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
根据《镇平县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镇政〔2009〕107号)精神和工作需要,现刻制“镇平县人民政府第六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和“镇平县人民政府第六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印章各一枚,自即日起启用。
附印模:
镇平县人民政府第六次 镇平县人民政府第六次
人口普查领导小组 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O一O年一月二十五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
根据《镇平县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镇政〔2009〕107号)精神和工作需要,现刻制“镇平县人民政府第六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和“镇平县人民政府第六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印章各一枚,自即日起启用。
附印模:
镇平县人民政府第六次 镇平县人民政府第六次
人口普查领导小组 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O一O年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