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单位:
根据县编委《关于县广电局更名和增加内设机构的通知》(镇编〔2009〕30号)和工作需要,现刻制“镇平县广播电影电视局”印章一枚,自即日启用,原“镇平县广播电视局”印章同时作废。
附:印模
二OO九年十月十二日
主题词::文秘工作 广电 印章 通知
抄送:
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
镇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9年10月12日印发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单位:
根据县编委《关于县广电局更名和增加内设机构的通知》(镇编〔2009〕30号)和工作需要,现刻制“镇平县广播电影电视局”印章一枚,自即日启用,原“镇平县广播电视局”印章同时作废。
附:印模
二OO九年十月十二日
主题词::文秘工作 广电 印章 通知
抄送:
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
镇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9年10月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