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镇平县2003年防汛工作方案》予以印发,请按照方案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二OO三年五月十三日
镇平县2003年防汛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今年的防汛工作,创造安全社会环境,顺利实施我县今年确定的社会与经济发展目标,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省、市防汛工作会议精神,制定镇平县2003年防汛工作方案。
一、今年防汛工作总的要求
今年我县的防汛工作要继续贯彻执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立足于防大汛、抗大洪,坚持防洪除涝并重,坚持建设与管理并重,坚持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并举,坚持科学防洪、依法防洪,坚持防汛抗旱两手抓。要做到突出重点,主动防范,确保水库、河道、城镇、交通干线及重要工矿企业的安全,把减少人员伤亡放在首位,把洪涝灾害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二、防汛重点
(一)水库防汛
1、赵湾水库:按照省定调度计划运行,即6月21日至8月15日限制水位219.5米,8月16日至9月15日限制水位221.0米。若遇20年一遇洪水,即库水位在219.5米至221.06米时,控泄流量为300立方米每秒;若遇50年一遇洪水,即库水位在221.06米至221.94米时,控泄流量为600立方米每秒;库水位超过221.94米时,溢洪道全开泄洪。
2、陡坡、高丘水库:严格按照《南阳市2003年防汛工作方案》有关规定进行调度运行。陡坡水库6月21日至8月20日限制水位194.00米,8月21日至9月30日限制水位194.50米;高丘水库6月21日至9月30日限制水位234.31米,不得擅自提高水位。陡坡水库除险加固要严格按照2003年防汛方案要求在主汛期到来之前完成;高丘水库大坝有散浸及部分坡面沉陷下滑,大坝南端有白蚁滋生。因此,要落实预警、通信、安全抢护和溢洪道下游群众安全转移措施。
3、小型水库: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各乡镇要认真落实小型水库的防汛管理责任制。对位于城镇、学校、村庄上游和交通干线附近的病险库,尤其要加强管护,密切注意其运行情况,同时要做好预警联络信号,做好下游群众安全转移准备工作,确保群众生命安全。对存在严重病险、危及度汛安全的水库,要建立除险加固责任制,立足于自力更生,坚决克服“等、靠、要”思想,加紧进行除险。对有险不除,迟滞拖延造成事故者,要坚决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经过努力,主汛前完不成除险加固任务的水库,可降低水位或空库进行,并制定水库应急抢险预案,落实安全度汛措施,确保水库安全。在确保水库工程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科学调度,充分发挥水利工程的综合效益。
(二)河道防汛
河道是地表的行洪大动脉,承担着极其重要的行洪减灾功能。但是,我县河道现有的现状与行洪要求相距甚远,河滩上开荒种地、植树、挤占河道、违章建筑、毁堤、拉沙、破坏河道植被等情况仍然存在。赵河、潦河、严陵河三条主要河流沿河乡镇和其它10条河道沿河乡镇,汛期要密切注意水情变化,注重搞好人工防守,制定出防御超标准洪水预案,选好安全撤退路线和避水台地,落实抢险队伍,并确定专人对险工险段进行监测和巡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同时,要抓紧组织抢险队伍,足额储备防汛料物,堤防标准低的河段,要求每公里储备500立方米土石用于抢险,于6月20日以前全部储运到位。
赵河石佛寺至十二里河桥段河道内工程要抓紧时间施工,确保主汛期到来时发挥泄洪作用,橡胶坝工程也要在主汛期前调试完毕。
(三)城镇防汛
城镇防汛要按照防洪总体规划要求,在规定的防洪标准内保安全;遇超标准洪水,要有应急保安措施,保证群众生命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县城城区防汛由县建设局负责,根据总体规划,制定城区防汛方案,落实安全度汛措施,要抓紧下水管道、排水沟道的清淤疏通,完善排水系统,对挤占河道的违章建筑要坚决拆除清理,制订防御超标准洪水方案,落实临时抢护应急措施,保证城区安全度汛。有关乡镇在大汛到来之前,对集镇、居民区、仓库、学校、险工险房要认真组织排查,制定防汛方案,落实安全措施,确保安全度汛。
(四)平原排涝
平原排涝要树立全局观念,按照统一规划,坚决消除排涝沟河的横坝、路埂、堵坝、界围等阻水障碍,对排涝系统不完善的要抓紧配套完善,保证排水畅通,做到设计标准内降雨不成灾,超标准降雨有措施,把灾害损失降低到最小程度。
(五)山区防汛
山区要防止山体滑坡、悬崖坍塌和泥石流等灾害发生。二龙、四山、老庄三乡镇要对山区进行全面细致的排查,抓好“群测群防”工作,发动和依靠群众,增强干部群众的防灾和主动避灾的意识;发现险情时,要组织群众安全转移。对新治理的小流域和坡改梯工程,人畜饮水工程等要落实防洪措施,完善排涝体系,巩固治理成果,对常遇洪水淹没线内的群众要落实安全转移措施。
(六)交通及工矿企业防汛
交通部门要对桥涵、路基、站场进行检查,影响安全的要抓紧整修,在设计标准内保证正常运行。对超标准洪水要制定迂回通行方案和抢修措施,保证运输畅通。同时要对阻水桥涵进行改建、扩建;要按防汛要求为紧急抢险和撤离人员及时组织提供所需车辆等运输工具。企事业单位要制定行业防洪方案,对其防洪安全设施要进行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保证生产安全。
三、为确保今年汛期安全,认真落实以下措施
(一)做好工程检查,抓紧工程整修,落实各项安全度汛措施
各乡镇和重点工程管理单位要认真组织检查,水利部门要进一步组织力量检查水库、河道、涵闸、提排站等工程设施;城建主管部门要组织检查城镇下水道疏通、排涝涵闸,排水沟及城区河道防汛工作;铁路、交通部门要组织检查桥涵、路基、站场等工程设施。山区谨防坍塌、滑坡,主要河道、桥涵在建工程,要保证行洪断面,制定汛期安全措施,并把检查处理结果报上级主管部门,同时抄送县防汛指挥部办公室。
各乡镇要对河道险工、险堤、险闸及易发生险情的路基、阻水桥涵、沿路或临村的山坡等逐处制定并落实抢护预案,河道堤防残缺或无堤防等问题,要迅速组织力量在汛前予以处理,确保度汛安全。
各工程管理单位要对防洪工程的闸门、启闭机和备用电源进行全面认真检修、调试、闸门启闭机要全程试车,保证正常运行。
(二)抓紧完成水毁工程修复和防汛应急工程建设,确保工程质量
各乡镇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按计划完成水毁工程修复和防汛应急工程建设任务。要集中力量做好堤防、险工险段和病险涵闸、小水库的加固处理。工程建设要严格执行项目建设程序,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和建设监理制,确保工程质量。对汛前难以完成的工程,要落实应急度汛措施。
(三)抓紧清除河道阻水障碍和工程管理范围内的违章建筑
对河道管理范围内的水土、砂石等资源的开采要由河道管理部门制定规划,报河道主管部门批准后,统一组织开发利用,以确保河道行洪安全。
各乡镇防汛指挥部要对本辖区内河道阻水障碍明确清障责任,落实到人,按照“谁设障、谁清除”的原则,限期组织清除。
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河道管理范围内进行开发和修建各种设施都必须按照《河南省〈河道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和《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有关规定》要求,报河道主管部门审查后方可实施。要加强城镇和平原地区的排涝工作。对城镇内的排水设施和小型河道进行全面检查,淤积严重的地方,要明确专人负责,务于汛前疏挖清除淤积物、阻水生物。平原乡镇政府要组织群众,抓紧疏通沟河,整修桥涵,拆除堵坝、路埂,清除沟河阻水物。同时要加强管理,落实责任制,保证排水畅通。
(四)落实防御超标准洪水措施
除落实工程措施外,各乡镇和重点工程管理单位,要根据不同洪水可能出现的险工段位置和处数逐处做出具体安排,制定防御超标准洪水预案,落实切实可行的抢护措施,从实战出发,对组织领导,洪水调度,工程抢险,群众迁安救护,转移路线、防汛通讯、报警布点,报警方式等方面的应急措施做深入细致的安排,并将防汛工作方案和防御超标准洪水预案报县防汛指挥部办公室。
(五)组织好抢险队伍和防汛料物储备工作
各乡镇和重点工程管理单位要组织以民兵为骨干的群众性防汛抢险队伍,定领导,定任务,定人员,定工具,做到官兵相识,任务明确。要针对可能发生的险情种类和出险地段,进行针对性的抗洪抢险技术培训和抢险演习。做到遇险时拉得出,抢得上,守得住。具体要求是:石佛寺镇组织1500人的抢险队伍负责赵湾水库抢险;老庄镇组织500―700人的抢险队伍负责陡坡水库抢险;高丘镇组织500―700人的抢险队伍负责高丘水库抢险;城郊乡组织500人的抢险队伍负责高西河水库抢险。其它小型水库和河道险工段由所在乡镇组织落实,保证每座水库每处险段有100―200名抢险人员。
各乡镇要本着自力更生,就地取材的原则,及早做好料物储备工作,按规定和物资类别进行定额定点储备,各级物资、供销、粮食等部门要储备一定数量的防汛物资,实行动态管理。其存放数量、地点要适时报县防汛指挥部办公室。群众储备,由乡镇政府采取“来料登记”的办法,以备调用。
各级部门都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要求,将防汛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逐年增加投入,其增长幅度要超过财政收入增长幅度,要保证防汛办公经费正常开支,以利防汛工作的开展。
(六)加强防汛通信、汛情测报和洪水预报、调度工作
把防汛通信建设经费纳入财政预算。邮电、通信部门要对通讯设备全面检查,确保防汛指挥部办公室与工程管理单位的汛期通信畅通,通讯无保障的小型水库及河道重点险工段,可以租用电信部门的无线电话。发生特大洪水时,防汛指挥部可以调用公安、邮电、无线电管理、电力等部门的无线通讯设施,及时传递汛情信息,必要时利用广播、电视发布汛情和调度命令。
气象、水文部门要及时准确提供气象、水情预报,尤其要做好较大范围内降雨的短期预报和大中型水库、主要河道洪水预报,努力提高预报精度。水利部门要统筹处理防洪、兴利的关系,科学实施洪水调度,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最大限度地发挥水利工程的综合效益。
四、要切实加强对防汛工作的领导,严明纪律,依法防汛
(一)强化全社会防洪意识
防洪法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防洪工作的统一领导,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动员社会力量,依靠科技进步,有计划地进行江河、湖泊治理,采取措施加强防洪工程建设,巩固提高防洪能力。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防洪工程设施和依法参加防汛抗洪的义务”。各乡镇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教育广大干部群众,牢固树立居安思危,常备不懈的思想,积极主动地做好防汛工作。要通过加大宣传《防洪法》力度,加强风险意识教育,立足于防大汛、抗大洪,动员社会各界共同参与,互相配合,积极做好防汛抗洪的各项准备工作,最低限度地减轻洪涝灾害损失。
(二)进一步完善各种防汛责任制
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种防汛责任制是搞好防汛工作的关键。各级各部门一定要按照《防洪法》及《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的有关规定,认真落实责任制,依法办事。防汛责任制的内容包括防洪工程建设,汛前准备、防汛检查、抢险队伍组织、物资储备、防洪调度、人员转移安置、抢险救灾等工作。同时,建立健全县四大家领导分包乡镇分工责任制、防汛指挥部领导成员防汛责任制和防汛职能部门岗位责任制。有防汛任务的部门和单位,汛期要成立行业防汛指挥部,在县防汛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负责搞好本行业、本单位的防汛工作。汛前各级领导,尤其是各级防汛指挥部领导成员,要深入实地检查防汛工作,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洪水到来时,要坐镇指挥,确保安全度汛。
计划、财政、邮电、交通、水利、城建、民政、电力、公安、新闻宣传等部门,要按照防汛要求,做好本行业、本部门的防汛工作,同时要按照《镇平县防汛指挥成员单位职责》有关规定,履行社会防汛职责,做好防汛工作。
(三)严明纪律,依法防汛
各乡镇和各部门领导要树立全局观念,严格执行防汛纪律,服从调度指挥。赵湾水库要按照省下达的调度计划运行,由市执行,情况也要随时报县防汛办;陡坡、高丘水库按照市下达的调度计划,由县执行,并向市防汛办汇报。需要采取分洪措施和改变市下达的调度计划,必须报经市防汛指挥部批准后方可实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越权调度。小型水库及河道工程的调度由县防汛指挥部制定,由工程所在乡镇防汛指挥部负责执行,并将情况及时报县防汛指挥部。各行各业要按照要求,主动向县防汛指挥部汇报汛情、灾情,各乡镇要及时如实上报雨情、水情、灾情。各乡镇主要领导要加强督促检查,落实值班制度和责任制,并将办公地点,联系人,联系电话报县防汛指挥部办公室。(联系电话:5997040―202,传真:5997040)
必须坚决贯彻执行《水法》、《防洪法》、《河道管理条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及《河南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等有关防汛法律法规,对违抗、拖延执行洪水调度命令,聚众滋事干扰工程管理和防洪秩序,拒不清障或设置新障,擅自在险工河段挖砂取土,不听劝阻,破坏、盗窃防汛工程设施和防汛物资以及通讯、水文测报设施,贪污、挪用防汛救灾物资和经费以及玩忽职守,违章操作造成损失者,要依法追究直接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尚构不成犯罪的,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在防汛抗洪、抢险救灾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或个人,由县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
附表1:镇平县大、中型水库2003年汛期限制水位表
附表2:镇平县小型水库2003年汛期限制水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