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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平县人民政府关于对年生产能力0.5万吨以下废纸制浆造纸企业实行关闭的通知
来源:县政府办公室 时间:2015-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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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对规模以下造纸企业和草类制浆生产线实施关闭的通知》(宛政〔2002〕85号)的精神,我县于2003年2月底以前要关闭年制浆能力2万吨以下石灰法草类制浆生产线和年制浆能力1.7万吨以下碱法、亚铵法等其它草类制浆生产线;关闭年制浆能力1万吨以下草类制浆造纸企业和年生产能力0.5万吨以下废纸制浆造纸企业以及所有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造纸企业。为此,县政府有关部门对全县造纸企业进行了核查。根据核查结果,全县2003年2月底前应关闭年生产能力0.5万吨以下废纸制浆造纸企业两家。这两家企业是:镇平县玉都造纸厂、镇平县贾宋再生纸厂。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有关部门必须贯彻执行宛政〔2002〕85号文件精神,县环保局限期拆除被关闭造纸企业的所有生产设施,县电业局停止生产供电,县工商部门收回营业执照,县国、地税局收回税务登记证,贾宋、彭营两乡镇要积极配合县直有关部门工作,并督促两个企业关停到位。同时,县政府还将组织有关部门在全县范围内进行拉网式检查,对未经批准擅自上马的造纸企业,一律按文件要求予以关闭。
附件:2003年2月底前应关闭的造纸企业

 

二OO三年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