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策 > 镇政办文件 > 2009

镇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平县2009年义务教育阶段布局结构调整和学校建设意见的通知
来源:县政府办公室 时间:2015-04-14
分享: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
  《镇平县2009年义务教育阶段布局结构调整和学校建设意见》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OO九年三月二十日


        镇平县2009年义务教育阶段布局结构调整和学校建设意见

  为了进一步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加快城乡教育实现均衡发展,稳步推进农村中小学布局结构调整工作,现就2009年中小学校布局结构调整和学校建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根据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布局结构调整总体规划,以提升办学水平为目标,以建设寄宿制学校为重点,坚持有利于巩固提高“普九”成果,有利于优化教育资源,有利于学校长远发展的原则,加大投入力度,加快建设步伐,全面落实今年义务教育阶段布局结构调整和学校建设任务。
  二、目标任务
  ①布局结构调整:卢医镇一初中合并到二初中,组建卢医镇初级中学;调整到位中心小学15所。8月底前卢医镇初级中学组建到位,调整到位中心小学12所(详见附件1)。12月底前调整到位3所中心小学(详见附件1)。
  ②中心小学建设:建设项目17个(详见附件2),规划新建校舍15620.15平方米,预算投入资金925.5万元,其中财政专项资金664万元,乡村配套资金261.5万元。各项目建设单位要在4月20日前完成招投标,4月底开工建设,9月底主体完工,12月底前交付使用。
  ③新农村卫生新校园建设:8所农村初中,改建学校厕所,兴建沼气池和进行食堂改灶。预算投入资金240万元(详见附件3)。
  三、具体要求
  (一)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舆论氛围。各乡镇、街道和县政府有关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向广大干部群众广泛宣传中小学布局结构调整和寄宿制学校建设对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培养现代化人才、促进经济发展的重大意义,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对做好布局结构调整和学校建设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二)落实配套资金,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凡列入规划建设项目的配套资金,由所在乡镇、街道负责,于3月底前足额上解到县财政专户。坚持项目公示、工程预决算审计制度,努力提高学校建设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加强项目管理,确保工程建设质量。牢固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意识,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工程质量。严格遵循立项、勘察、设计、施工、竣工验收备案的基本建设程序,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必须具备国家认定的相应资质,严把“设计关、招标关、监理关、验收关”,确保新建校舍使用寿命在50年以上。
  (四)加强组织领导,健全责任体系。义务教育阶段布局结构调整和学校建设是我县教育振兴工程的重要内容,已经列入全县2009年八件大事,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全年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各乡镇政府乡镇长、街道办主任为本乡镇、街道学校布局结构调整和项目建设责任人,负责协调解决工作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县发改、教育、财政、建设、国土、审计、环保等相关部门要通力协作,密切合作,发挥职能作用,积极支持布局结构调整和学校建设工作。年终,县政府将对下达的布局结构调整和学校建设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验收,对成绩突出的乡镇、街道要给予表彰,并按照《镇平县人民政府关于农村中小学建设工作考评奖励意见》(镇政〔2007〕47号)的有关规定予以奖励。
  附件:1、镇平县2009年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规划表
     2、镇平县2009年中小学项目建设规划表
     3、镇平县新农村卫生新校园建设项目规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