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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扩面工作的通知
来源:县政府办公室 时间:2015-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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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扩面工作的通知》(宛政办〔2008〕96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县政府有关部门一定要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扩面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强力推进,应保尽保,确保在2008年10月15日前将个人应缴部分全部征缴到位。县政府将及时通报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县政府有关部门工作进展情况,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将进行通报批评。
                      二OO八年十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