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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平县2008年保障市场供应稳定市场价格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县政府办公室 时间:2015-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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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
《镇平县2008年保障市场供应稳定市场价格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八年一月二十一日
镇平县2008年保障市场供应稳定市场价格工 作 方 案

为做好全县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工作,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建立公开、透明、公平交易的市场秩序,根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1月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1月14日全国保障市场供应加强价格监管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重要精神为指导,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以及质量、市场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充分发挥各级各部门的职能作用,加强对居民生活必需品和重要商品的市场监管,保障市场供应,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维护正常市场秩序和群众切身利益。
二、职责分工
保障市场供应,稳定市场价格,涉及方方面面,必须明确职责,部门联动,形成合力,齐抓共管。
物价局:一要严格控制政府调价项目出台。近期成品油、电力价格不做调整,供水、供气、城市公交等公用事业价格以及学校学费、学生住宿收费标准不得提高,尿素、碳铵、磷肥等农资价格要保持稳定。落实好学校教学和学生生活用水、用电、用气与居民同价政策。二要加强对肉蛋、粮油等重要生活必需品价格监管,及时、全面、准确地反映价格动态,及时发布农副产品供求信息。三要认真落实省政府对重要生活必需品的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对达到一定规模的人民群众生活必需品生产企业实行提价申报,达到一定规模的生活必需品批发、零售企业实行调价备案制度。四要加大价格调节基金征管力度,增加基金积累,发挥价格调节基金在扶持重要产品生产供应、低收入群体生活补贴等方面的作用。五要推进价格诚信建设,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制度,深入开展明码实价和诚信商场创建活动。严厉打击捏造涨价信息、串通涨价、哄抬价格,以及不执行政府定价、法定价格干预措施等违法行为。对未列入提价申报和调价备案范围的商品,综合运用调查、提醒、告诫、警示等方式,敦促和鼓励企业诚信经营、严格价格自律。
工商局:要加强对肉蛋、副食加工和市场秩序进行执法检查,督促大型批发市场、超市和重点农副产品市场加强自律,规范交易和促销行为,严厉打击制售注水肉、病害肉,以及欺行霸市、停供限供、囤积居奇、散布涨价信息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
质监局:要加强对粮油、肉蛋及其制品生产企业的产品质量进行监控检查,严厉打击制假售假、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等违法行为,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公安局:要积极配合有关执法部门,严厉打击暴力抗法、妨碍公务等违法行为,要密切关注社会动态,及时排查化解因价格上涨引发的各类不安定因素。
农业局:一要抓住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农产品需求旺盛和农产品价格普遍上涨的机遇,积极调整农业结构,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做好农资调运,保证春耕需要。二要认真落实国家促进粮食、生猪等副食品生产方面的扶持政策,抓紧把各项补贴及时发放到农民、养殖户手中。
经贸局、中小企业服务局:要强化管理,积极组织农副产品加工企业抓住近段产品销售旺季,科学安排,满负荷生产,发挥好企业在生产供应、价格稳定中的作用。
粮食局、供销社:要搞好产销衔接和区域调剂,适当增加粮油、日用品储备,确保市场供应。
商业局:要严格生猪定点屠宰制度,禁止私屠滥宰和病死猪肉上市销售,确保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
盐业局:要认真执行国家价格政策,重点保证普通加碘食盐的正常供给。
交通局:一要积极畅通“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落实好相关车辆的通行费减免政策,降低鲜活农产品流通成本。二要加强客运车辆管理,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客运票价,禁止借节假日乱涨价行为。
建设局:要加强对出租车营运秩序的监管,严格执行政府定价,严厉打击私自乱涨价、黑出租扰乱营运秩序的行为。
财政局、民政局、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要落实好对困难群众的补贴政策,及时将最低生活保障金足额发放到位,确保特困群体不因价格上涨影响正常生活。
广电局:要积极宣传报道价格动态和政策措施,合理引导群众理性对待市场价格变化,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
各乡镇、街道:要对本辖区内群众基本生活必需品的生产、购进、销售、库存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切实做好组织调运,合理调度和配置资源,保证市场供应。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各乡镇、街道要认真落实“米袋子”、“菜篮子”行政首长负责制。要切实提高认识,把发展生产、搞活流通、保证供应和稳定价格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列入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要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市场供应,稳定市场价格。
(二)健全制度,抓好落实。县物价局要建立健全价格异常波动预警预报、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场供求日报、市场价格监测分析、价格成本调查等制度,制定价格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形成保证市场供应、稳定价格的快速反应机制。对发现排队抢购、脱销断档、价格大起大落等异常情况,在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坚决防止出现哄抬物价现象。
(三)严格执法,强化督查。物价、工商、质监、经贸、粮食、公安等部门要切实履行行政职能和执法监督职责,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对性质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典型违法案例要公开曝光。要加强沟通、协调配合,建立齐抓共管、联合执法的长效机制。春节前,要组成联合检查组,重点对粮、油、肉、蛋、禽、液化汽等基本生活必需品和化肥等农资市场情况组织专项检查,共同维护市场秩序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