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
《镇平县关于进一步加强敬老院建设和管理的意见》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六月十月二十三日
镇平县关于进一步加强敬老院建设和管理的
意 见
为切实加强我县敬老院建设和管理,全面落实五保供养政策,确保五保对象基本生活及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更好地服务于“构建和谐社会”、“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奋斗目标,根据国务院《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民政部《农村敬老院管理暂行办法》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免征农业税后进一步完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的通知》(豫政办〔2005〕47号)、《镇平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农村五保供养工作的若干意见》(镇政〔2006〕30号)等条例、办法和文件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县敬老院建设和管理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敬老院建设和管理的重要意义
大力举办农村敬老院,对全县五保对象实行集中供养,是保障五保供养对象合法权益的重要形式,是健全农村社会救助制度的有效举措,是提升五保供养水平的重要措施和条件,是提高他们生活质量的重要保证。我县共有五保对象4797人,占农业人口的5.71‰。近年来,我县敬老院建设尽管取得了一定的发展,但仍然存在着一些突出问题:一是乡镇敬老院数量少,规模小,档次低,设施陈旧简陋,不能满足大规模集中供养五保的需要。二是新建敬老院规划、布局及内部设计不合理,需进行改进。三是一些敬老院在内部管理方面存在着政策不到位、责任不落实、管理不规范、服务水平不高等。因此,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县政府有关部门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构建和谐社会”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加强农村敬老院建设和管理的重要性、必要性,把农村敬老院建设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加大农村敬老院建设力度,增加养老床位,力争“十一五”期间把五保集中供养率提高到60%以上;同时推进农村敬老院管理体制改革,强化服务管理,使农村敬老院成为综合性、多功能、面向社会老人和残疾人的社会福利服务中心。
二、继续加大敬老院建设力度
加快敬老院建设步伐,逐步改变我县敬老院数量少、规模小、档次低、设施陈旧简陋的现状,增加五保集中供养人员,是切实解决五保老人住房难、治病难及日常生活无人照顾等问题和提高五保老人生活质量的需要。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认真落实镇政〔2006〕30号文件精神,以满足五保对象入院需求为基本目标,加大敬老院建设力度。在敬老院建设上,要注重解决以下问题:
1、搞好规划设计。一是新建敬老院的选址区位优势要明显。计划新建的敬老院必须交通便利、环境优美,方便本村及周边村五保对象入住,并起到辐射作用。二是敬老院规模要合理。新建(改扩建)乡镇中心敬老院,床位一般应达到50张以上,人均建筑面积在20平方米以上;中心村敬老院床位应达到30张以上,人均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上;一般村敬老院床位要达到10张以上,人均建筑面积在10平方米以上。三是配套设施要齐全。各敬老院除配置好五保对象的住室及必需的用具外,必须统一设置厨房、餐厅(配有餐桌、椅),设文娱活动室(配备电视机、棋、牌、报刊杂志),设保健室(配有常用药品和简易医疗器械),有专(兼)职医务护理人员,并逐步添设健身器材,建造休闲设施。四是必须有发展院办经济的场地。乡镇中心敬老院原则上有发展院办经济的场地3亩以上,中心村敬老院一般应达到2亩以上,一般村敬老院原则上不低于3亩。五是敬老院的生活区和生产区要相对分开,并搞好环境绿化,保持美观清洁的院容院貌。
2、因地制宜搞好建设。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充分考虑自身的承受能力,使敬老院的建设规模、标准、配套设施等与当地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一是要保护好、利用好敬老院现有资源,需要维修的要进行维修改造,容纳能力不足的要逐步进行扩建,增加床位,扩大场地,完善配套设施,提高集中供养能力。二是充分利用闲置校舍、闲置村部、企事业单位闲置资源等,通过政府整体划拨、低偿租赁等形式,对其进行改扩建,作为敬老院用房。三是按规定由政府无偿划拨土地,安排资金,新建敬老院。
3、走多元化投资之路,广泛筹集建院资金。敬老院是社会福利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敬老院建设,必须立足投资主体多元化,开辟国家、社会组织和个人的投资渠道,广泛动员社会力量,整合社会资源,挖掘社会潜力,筹集建院资金,解决敬老院建设资金短缺问题。一是大力争取财政投入。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把敬老院建设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加大财政投入。二是利用乡村集体经济资助。以实物资助为主,利用乡、村自有资源支持敬老院建房所需的砖、瓦、木材以及为敬老院建设无偿划拨土地等。三是动员社会捐资。动员本乡镇、村在外工作、务工、经商等有一定经济实力的人员捐资。四是大力争取上级民政部门专项资金扶持。五是将五保户因灾倒房恢复重建资金相对集中使用,兴建敬老院,解决五保住房问题。
4、加强管理服务队伍建设。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注意选好敬老院管理服务人员,搞好管理服务,引导院民开展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发展”为主要内容的“院民自治”活动及从事其他必要的工作。敬老院管理人员原则上由民政所在职人员兼任,提倡所长兼院长;服务人员主要从身体条件较好,有一定文化素质、办事热情、处事公道的五保对象中选配,做到自我服务、服务自我,不增加财政负担。敬老院管理服务人员要切实树立服务意识,认真履行职责,竭诚为人民服务。
三、进一步提高敬老院管理服务水平
各敬老院要秉承“以人为本”的管理服务理念,大力营造温馨和谐的人居环境,使入住老人“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要在推行规范管理、提高服务水平上狠下功夫。
1、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建立健全院长职责、工作人员职责、财务管理制度、卫生制度、安全责任制等制度,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院,使院务管理制度化、规范化。
2、大力发展院办经济。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大力发展敬老院院办经济,实行“以副补 院”。一是大力发展种植业和养殖业,使蔬菜、瓜果及肉蛋等副食基本实现自给。二是有条件的敬老院可开展医疗 门诊、餐饮服务等增加收入。三是提高服务水平,吸收社会老人自费代养。四是积极探索适合本地实际的以副养院办法。
3、加强财务管理。敬老院的土地、房屋、设备和其他财产依法归敬老院管理和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 占。敬老院要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实行财务公开,接受院民和社会有关方面的监督。
4、多形式开展活动。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村要以敬老院为依托,以开展各类活动为载体,逐步使敬老院成为一定区域内的老人活动中心。组织民政工作人员、敬老 院管理服务人员和敬老院院民自愿服务者,定期不定期的走访、看望分散供养的五保及其他社会老人,宣传有关政 策,提供必要的文化娱乐服务和生产生活帮助。通过组织座谈会、联谊会、一些适宜的比赛等活动,增加集中供养五保与分散供养五保及其他社会老人的联系、交流和沟 通,丰富以五保对象为主的老年人的精神生活,扩大敬老院的社会影响,增强敬老院的凝聚力、吸引力。
四、加强领导,强化措施,努力提高敬老院建设和管理工作水平
1、加强领导。为切实加强对敬老院建设和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以常务副县长李恒俭任组长、副县长杨红忠任副组长、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县敬老院建设和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民政局。县民政局作为负责五保供养工作的业务部门,要切实发挥职能作用,负责收集敬老院建设具体项目,搞好敬老院项目库建设,编制敬老院建设年度实施计划,提出敬老院建设和管理的具体意见。县发改委、财政局、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国土资源局、建设局、教体局、卫生局、公安局、农业局等单位要结合自身业务,积 极为敬老院建设和管理工作提供便利条件。
2、加大投入。敬老院建设以乡镇、街道办事处为主,建设资金主要由当地政府筹集,财政部门予以适当补助。县民政局要按照“先建设、后补助”的原则,对各级敬老院建设资金统一管理,采取“以奖代补”等办法,对建成并投入使用的乡镇、街道办事处、村敬老院,根据当地经济状况、敬老院规模大小、床位数、供养人数及管理水平等,给予一定的补助或奖励。
3、强化督查。县敬老院建设和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组织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对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敬老院建设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对 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县民政局要制定敬老院评级标准,在全县各级敬老院中开展“争先创优”活动,促其上 规模、上档次、上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