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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5年镇平县农村沼气建设国债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县政府办公室 时间:2015-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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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2005年镇平县农村沼气建设国债项目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五年四月五日

 

2005年镇平县农村沼气建设国债项目

实 施 方 案

 

  我县是国家商品粮基地县和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县,2003年被农业部批准为农村沼气建设国债项目实施县,2004年已在3个乡镇10个行政村建设1080户8m3户用沼气池。根据农业部2004年批复2005年将续建农村沼气1250户,为了保障该项目顺利实施,切实达到项目要求标准,努力改善农村生活条件,优化农村能源结构,促进农业生态良性循环,促进  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推进农村小康建设,根据省、市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项目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农村沼气建设,实现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同步提高,改善农村环境卫生质量,有效改善农民的生活和生产条件,提高农村文明程度,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实现家居温暖清洁化,庭院经济高效化,农业生产无害化,乡村生活城镇化。

   二、目标任务及基本要求

   (一)目标任务

   该项目涉及遮山、柳泉铺、彭营、城郊、晁陂、高丘6个乡镇7个行政村,总建设1250户沼气,并与养殖改圈、改厕、改厨,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相结合,日常使用与家庭生产相结合,提高生物能综合利用。

   (二)基本要求

   农村沼气建设项目以项目乡村规划建设为重点,辐射其他乡村自行建设,以农户为基本建设单位,以小型高效户用沼气建设为中间链,以养殖种植及农产品加工,无公害瓜果菜生产等为构成要求,坚持“一池三改”为基本单位,即用户沼气池建设与改圈、改厕和改厨同步设计,同步施工。“一池三改”基本要求:

   1、一池。沼气池容积8m3左右,重点推广“常规水压型”、“曲流布料型”、“旋流布料型”等池型,均要实现自动进料,并配备自动或半自动的出料装置。

   2、改圈。圈舍与沼气池相连,水泥地面,预制板圈顶,并采取保温措施。

   3、改厕。厕所与圈舍一体建设,与沼气池相连,厕所安装蹲便器。

   4、改厨。厨房内沼气灶具按技术标准要求安装,厨房内炉灶、厨柜、水池等合理布局,室内灶台砖垒,台面贴瓷砖,地面要硬化,墙面洁净。

   沼气建设以改变农村环境条件,提高农民生活质量为目标,通过沼气综合利用技术,发展养殖—沼气—瓜菜生态建设模式,实现种植、养殖、加工、水资源保持良好长久,生活环境无污染,从而提高项目区农户生活条件。项目建成以后,农户建有沼气池,人畜粪便得到了有效利用,沼渣、沼液等有机物料综合利用,使沼气代替农户60%的生活用能,生态环境明显改善,文明村镇建设质量提高,项目区达到以沼气为纽带的农村能源生态发展模式,实现乡村生活城镇化,家居温暖清洁化,庭院经济高效化,农业生产无害化的模式。

   三、建设地点、范围与规模

   该项目建设在遮山、柳泉铺、彭营、城郊、晁陂、高丘六个乡镇七个行政村实施,要求相对建设集中,选择确定符合建设的条件要求,积极主动自愿建设的农户1250户,其中遮山镇马营村180户,白沟村120户,柳泉铺乡柳泉铺村250户,彭营乡罗李沟村100户,城郊乡肖营村350户,晁陂镇甲林村150户,高丘镇付寨村100户,每户建一座容积8m3左右的沼气池,结合“一池三改”建设条件,实现标准化、规模化。

   四、项目实施与管理

   (一)项目实施计划和进度

   项目建设自2004年12月至2005年12月全面完成。

   1、2005年元月进行宣传发动,完成新项目区建池户的规划设计。

   2、2005年2—3 月对项目施工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分解到各个施工乡镇村,建立样板户,以点带面,激发广大农民群众发展沼气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3、2005年4月全面开始建设沼气池,结合“一池三改”配套改厕、改厨、改圈。

   4、2005年12月底,项目全部建成投入使用,组织总结和验收。

   (二)组织领导

   1、今年沼气建设任务艰巨而繁重,项目标准要求又高,服务管理难度又大,因此应结合当前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开展,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一手抓项目,一手抓规模,努力形成政府领导,部门协作,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

   2、成立镇平县农村沼气建设国债项目实施领导小组,由县委副书记王元敏同志任组长,副县长任瑞林同志任副组长,相关部门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项目实施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局),由县农业局局长吴太如兼任办公室主任,农业局副局长杨明光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县农村能源办公室主任马博任办公室副主任,高级农艺师丁光印任项目技术总负责,具体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技术指导和技术培训,建设资金的管理和监督、验收等,确保资金全部补助到户。各实施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负责项目建设的具体落实,组织建设农户的技术培训和运行管理,提高建设质量和建设综合效益。

   3、本项目实行法人责任制,项目实施乡镇的乡镇长为项目法人,负责对本乡镇的项目建设实施、资金管理和建成后的运行情况,对建设质量终身负责,并接受上级农村能源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4、该项目建设采取以农户自备料物,专业施工队统一施工的建设形式。即:国补800元资金,扣除沼气设备和设计、施工、安装、调试等技术人员工资费用外,剩余资金全部拨付给农户,农户只需自备建池所需的物料、力工、负责施工人员食宿等,配合技术人员组织施工。

   5、沼气项目建设的施工队要同乡镇签订施工合同,并按合同要求,组织建设。各施工技术人员必须严格建设标准,严格技术规程,必须实行职业准入制度,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并同时和“三改”同步进行,创造条件,营造生态家园。项目施工单位要在建池的同时,在设施上刻上编号、建设时间、建池技术员等永久性标志。

   6、县农村能源办公室要按照专业化施工,社会化服务,产业化发展的思路,着力解决农村沼气综合利用和建后服务问题,加强技术培训,实施“技术入户工程”,建立沼气服务网点,开展多种形式的技术服务,满足群众对沼气建设的各项技术服务要求。

   7、沼气项目建设资金要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国债项目。每个农户800元补助资金的用项,只能用于购置水泥等主要建材、沼气灶具及配件等关键设备,支付设计、施工、安装、调试等技术人员工资。对于项目管理制度不健全,弄虚作假等建设质量存在严重问题的项目乡镇,将追究相关责任。

   (三)监督管理

   1、在项目建设期间,项目实施办公室要经常派人到建设乡镇监督实施,加强对项目实施进度、质量、资金使用管理等,对取得的经验及时总结,对存在的问题等情况跟踪检查及时解决。

   2、项目建成后,项目实施领导小组要对各项目乡镇逐项进行初步检查验收,确保项目达到规划设计标准,报请国家检查验收。

   附:镇平县2005年农村沼气建设国债项目实施领导小组名单

 

 

  附:

 

  镇平县2005年农村沼气建设国债项目

   实施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王元敏(县委副书记)

副组长:任瑞林(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刘智如(县政府办副主任)

刘相岑(发改委主任)

吴太如(县农业局局长)

徐明发(县财政局局长)

王宪役(县农村信用联社理事长)

李德强(遮山镇镇长)

王海镜(柳泉铺乡乡长)

朱玉坤(彭营乡乡长)

王 奎(城郊乡乡长)

王九昌(晁陂镇镇长)

张吉祥(高丘镇镇长)

杨明光(县农业局副局长)

   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局,由吴太如兼任办公室主任,杨明光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县农村能源办公室主任马博任办公室副主任,高级农艺师丁光印任项目技术总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