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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平县人民政府关于对全县公司制企业届满换届工作的意见
来源:县政府 时间:2015-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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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政府有关部门,各公司制企业:
为了搞好全县公司制企业(股份制、股份合作制企业)届满换届工作,促进企业规范化运作,根据省、市体改部门的安排意见及《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我县公司制企业届满换届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换届工作的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五大、十五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针,以《公司法》为准绳,以转换企业经营机制、提高效益为目的,健全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有限责任制度和法人财产制度,使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
二、换届工作的主要程序
1、发布换届公告。提前15天、10天分别通知全体股东和董事会、监事会成员。
2、召开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主持。
3、董事会、监事会向股东大会报告三年来的工作,并由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由股东大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选举董事会、监事会成员、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由职代会选举产生。
5、召开董事会、监事会会议,选举产生董事长、副董事长、监事会主席(负责人)。
6、由董事会聘用总经理、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
7、新任董事长、监事会主席(负责人)发表施政演说。
8、股东大会(股东会)审议并通过新的一年董事会、监事会工作报告和财务预算报告。
三、公司制企业届满换届工作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1、换届工作必须严格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进行。
2、对上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任期审计,由公司委托中介机构进行。
3、对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调整时,应充分征求企业党组织和职工代表的意见。
4、对于过去的改制效果不理想、职工意见大、改制形式不适宜本企业的,应充分听取职工的意见,重新进行改制,选择其它改制形式。
5、企业在换届的同时,要注意与深化企业内部改革结合起来,形成经营者能上能下、职工能进能出、收入能高能低的新机制。
6、企业在换届的同时,要注意把改制与改组、改造、加强管理紧密结合起来,以改制保改造,以改制促管理。
四、切实加强对公司制企业换届工作的领导
县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系统公司制企业届满换届工作的领导,明确一位主要领导负总责,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对换届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采取得力措施加以认真解决。
各有关部门在公司制企业换届工作完成后,要写出专题报告,报县政府体改办。然后由政府体改办抽调人员对各系统的换届工作进行抽查。凡抽查不合格的,要重新进行换届选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