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镇平县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的批复》(宛政文〔2004〕68号)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将县城城区和部分镇区的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划分等级及税额标准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城区、镇区和工矿区的具体划分范围
1、县城城区:东至大榆树自然村西侧以西,西至十二里河东岸以东,南至黄庄自然村北侧以北,北至李家庄自然村北侧以南。
2、工矿区:二机厂区、三线厂区。
3、贾宋镇镇区:东至汗渠西侧以西,西至严陵河东岸以东,南至李民自然村北侧以北,北至七里甲自然村南侧以南。
4、石佛寺镇镇区:东至油库东侧以西,西至西干渠东支渠以东,南至龙翔大道南200米以北,北至老毕庄自然村北侧以南。
5、枣园镇镇区:东至曲枣公路东100米以西,西至黑河东岸以东,南至矿产公司南侧以北,北至杨家自然村南侧以南。
6、遮山镇镇区:东至朱岗自然村西侧以西,西至柳泉铺乡与遮山镇交界处以东,南至小沙河自然村北侧以北,北至王河自然村南侧以南(含宁西铁路货场)。
7、杨营镇镇区:东至赵河西岸以西,西至富民路西100米以东,南至207国道南200米以北,北至建设路北200米以南。
8、高丘镇镇区:东至敬老院东侧以西,西至振兴路西100米以东,南至电视转播站南侧以北,北至北环路北100米以南。
9、曲屯镇镇区:东至严陵河西岸以西,西至黑河东岸以东,南至周阎营自然村北侧以北,北至曲屯一初中南侧以南。
10、老庄镇镇区:东至东环路东100米以西(含粮管所),西至西环路西100米以东,南至南环路南100米以北,北至剿丝厂北侧以南。
11、卢医镇镇区:东至大河东自然村西——南北路以西,西至小魏营村部东侧以东,南至白龙庙村南方路北侧以北,北至大魏营村部南侧以南。
12、晁陂镇镇区:东至甲李路东100米以西(含冷库),西至严陵河东岸以东,南至312国道南1000米以北,北至后营自然村南侧以南。
13、侯集镇镇区:东至双庙种鸡厂东100米以西,西至变电所西侧以东,南至姜庄自然村南侧以北,北至侯寨自然村南侧以南。
二、土地等级划分及税额标准
为了调节我县应税土地不同地段之间的级差收入,提高土地使用效益,根据应税土地所处地理位置,将应税土地划分为五个等级:
1、一等土地每平方米税额为3.00元,其范围是:
(1)新华路:南至涅阳路北侧,北至府前街。
(2)府前街:东至南大街西侧,西至校场路。
(3)校场路:南至工业南路,北至雪枫路南侧。
(4)察院下街:南至府前街,北至中山街南侧。
(5)卫生路:南至涅阳路北侧,北至府前街。
(6)文化路、工业南路:东至新华路西侧,西至健康路东侧。
上述所列土地是指街道两侧200米以内的营业用地。
2、二等土地每平方米税额为2.00元,其范围是:东至收费站西侧以西,西至瓦罐庙路口西侧100米以东,南至南环路南侧100米以北,北至312国道北侧1000米以南(一等土地范围除外)的土地。
3、三等土地每平方米税额为1.50元,其范围是:东边为收费站西侧以东至大榆树自然村西侧以西,西边为瓦罐庙路口西侧100米以西至十二里河东岸以东,南边为南环路南侧100米以南至黄庄自然村北侧以北,北边为312国道北侧1000米以北至宁西铁路南侧以南。
4、四等土地每平方米税额为1.00元,其范围是:县城城区范围内除一、二、三等级以外的土地及工矿区、贾宋镇镇区、石佛寺镇镇区内的土地。
5、五等土地每平方米税额为0.60元,其范围是:枣园、遮山、杨营、高丘、曲屯、老庄、卢医、晁陂、侯集建制镇镇区内的土地。
三、严格标准,足额入库
县地税局要严格按照此次调整土地划分范围、等级及税额标准,认真做好土地使用税的征收管理工作,确保足额征收入库。
四、本通知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
二OO四年六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