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驻镇各单位:
《在县城规划区及乡镇逐步实施国有土地年租金直接征收意见》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OO五年三月十五日
在县城规划区及乡镇逐步实施国有土地年租金直接征收的意见
为进一步深化国有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强化国有土地资产管理,有效防止国有土地资产流失,从2005年起,在县城规划区及乡镇逐步实施国有土地年租金直接征收制度。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2005年国有土地年租金直收范围
县城规划区、晁陂镇、曲屯镇。
二、征收对象及标准
凡县城规划区、晁陂镇、曲屯镇直收辖区内(居民门面用地、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代征)的下列土地必须征收国有土地年租金:
1、使用国家依法征用、没收、收回的土地;
2、利用买卖形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已依法办理或已补办出让手续的除外);
3、非农业户口居民使用的国有土地;
4、使用无地少地村组农转非后转为国有的土地;
5、使用未确定给农民集体所有的其它土地。
年租金征收标准按照镇平县人民政府镇政〔2004〕29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
三、具体要求
1、加强领导,密切配合。县政府成立以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李恒俭为组长、县国土局局长牛天顺为副组长的镇平县县城规划区及乡镇国有土地年租金直收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县国土局党总支副书记沙玉山同志担任,具体负责国有土地年租金直收工作。县城规划区涉及乡镇和晁陂镇、曲屯镇也要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成立相应机构,抽调专人,积极配合土地年租金的直接征收工作。
2、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县城规划区涉及乡镇和晁陂镇、曲屯镇要利用广播、电视等形式认真宣传国有土地年租金的征收标准、对象以及政策依据,为年租金的直接征收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3、规范程序,依法征收。为确保年租金直收顺利进行,有关乡镇要按下列程序组织征收:
①调查澄底,下发通知。县国有土地年租金征收办公室工作人员依据地籍资料及现场调查情况,分别对应征对象下发《国有土地年租金征收通知书》、《国有土地年租金征收决定书》。
②主动缴纳。应征对象在接到征收通知书后15日内主动到规定地点缴纳年租金。
③强制执行。《国有土地年租金征收通知书》及《国有土地年租金征收决定书》下达后,在规定期限内不主动说明情况又不履行缴纳义务的,由县国土资源局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属于县财政全额拨款的用地单位,由县财政予以直接代扣。
4、规范收支,严明纪律。国有土地年租金的征收统一使用县财政部门发放的河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专用票据,收入全额上缴县财政后,按20%的比例对直接征收的乡镇予以返还。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挪用、减免。
5、总结经验,逐步推广。国有土地年租金征收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难度大的工作。县国土局要认真总结征收工作中的经验,不断探索完善征收机制,制订切实可行的征收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力争在3—5年内对所有乡镇实施直接征收,为县域经济的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