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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镇平县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后期扶持人口核定登记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县政府 时间:2015-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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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
        将《镇平县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后期扶持人口核定登记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六年十月三十日
 

  镇平县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后期扶持
人口核定登记工作方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国发〔2006〕17号)、《河南省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实施方案》的规定和要求,为扎实做好我县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后期扶持人口核定登记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此次移民人口核定登记,切实摸清我县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人口情况,确定后期扶持方式,编制后期扶持规划,完善有关配套政策,确保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顺利实施。
二、核定登记范围
此次核定登记的范围包括赵湾大型水库和陡坡、高丘两座中型水库在镇平县境内的农村移民,外省、市、县大中型水库迁入我县的农村移民,涉及我县22个乡(镇)、街道办事处。同时,根据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移民人口的数量,全县确定石佛寺、老庄、二龙、高丘四个重点移民乡镇。
三、工作步骤
本次移民人口核定登记工作按照动员部署、核定登记、汇总上报、确定扶持方式和编制五年扶持规划四个步骤进行,从2006年10月30日开始,11月25日结束。
(一)宣传动员阶段(10月30日—11月3日)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和县直有关单位要通过广播、电视等媒体和张贴公告、标语,出动宣传车以及召开不同范围的移民人口核定登记工作动员会、培训会等方式,大力宣传移民人口核定登记政策,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为核定登记工作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和舆论氛围。
(二)核定登记阶段(11月4日—11月20日)
依据《河南省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人口核定登记办法》,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包村工作组入村按照程序对农村移民人口进行核定登记。具体程序是:
1、工作组入村首先召开村民大会,宣传上级有关政策和规定,要求移民群众提供能够证明农村移民身份的五种资料:
①移民户主提供的申请书,其内容包括:户口性质、迁移时间、迁移前所在村庄方位及四邻、迁移时人口、现状人口。
②能够证明移民身份的两人证言,证明人必须是移民。如发现有做假证言现象,一经查处,取消其申请人及证明人的移民资格。
③户口簿。
④移民户主身份证(不具备办理身份证的人除外)。
⑤移民户主本人一寸免冠半身彩色照片三张。
入村工作组在验证五种资料无误后,负责指导移民以户为单位填写《移民农业人口登记个人申请表》并粘贴照片(填写一律使用黑色碳素笔)。填写时要注意与户口簿、身份证姓名相一致,该表在申请人核定无误签字后,由入村工作组分户、分类填写《农村移民人口核定登记表》,经户主签字盖章认可、村民代表会议认定、村两委初审签字盖章后,分村分组填写《农村移民人口核定登记汇总表》,及时向村民公示并留影存查,村民对移民身份无异议后,按表格要求完善有关签字盖章手续,上报乡镇、街道办事处。
2、乡镇、街道办事处移民人口核定登记领导小组办公室分别对各入村工作组上报的农村移民身份、户籍进行审查,并将审查结果在全乡各行政村张榜公示7天并留影存查。对移民身份无异议后,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加盖公章,于11月20日以前汇总上报县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人口核定登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入村工作组对群众提出的《河南省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人口核定办法》规定之外的问题,按政策规定做好解释工作,对特殊情况无法解释清楚的,应做好详细记录,及时向上级反映。
4、入村工作组在完成核定登记工作的同时,对个别移民村确需项目扶持的,由工作组负责,村两委配合,首先召开移民户主会,采取表决的形式,经90%以上的户主同意,然后召开移民村群众代表大会达成共识,最后由移民户主和移民村村民代表、村两委签字盖章后报县移民办。
(三)汇总上报阶段(11月21日—11月25日)
县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人口核定登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上报的移民登记名册进行审核,经确认后,按照大中型水库分类造册,由县政府审核盖章后上报。
(四)确定扶持方式,编制五年后期扶持规划
根据上级有关规定,我县对移民后期扶持原则上采取直接补偿方式。对确需项目扶持的,由入村工作组及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根据有关程序,确定后上报县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人口核定登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复核后,编制五年后期扶持规划上报。
四、保障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为了切实加强对我县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人口核定登记工作的领导,县委、县政府成立了由县长史焕立任组长,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李恒俭、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王金彦、县政府副县长任瑞林任副组长,县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和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负责人为成员的镇平县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人口核定登记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移民办,负责核定登记的具体工作。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作为此次移民人口核定登记工作的责任主体,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抽调3—5名人员成立专门的办公室,并根据本辖区农村移民数量和分布情况,抽调思想素质好、农村工作经验丰富的人员组建移民核定登记包村工作组,组长由副科级以上领导担任。
2、严格工作标准。本次移民人口核定登记工作,要按照省、市提出的“三严、二稳、一准”的原则,稳步推进,确保成功。
“三严”:即严格按照《河南省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实施方案》和《河南省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后期扶持人口核定登记办法》的规定执行;严格按照移民人口核定登记工作的程序和手续办事;严肃工作纪律,对于不负责、弄虚作假、扰乱核定登记工作的责任人严肃处理。
“二稳”:即整个移民人口核定登记工作期间要稳步推进,确保全县社会大局稳定。
“一准”:即移民人口核定登记工作要做到准确无误,保证一个不漏,一个不错。
3、加强工作督查。从县直有关单位抽调一批思想素质好、政策水平高、业务能力强、农村工作经验丰富的同志成立两个工作督导组,经过集中培训后派驻重点乡镇,对移民人口核定登记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对各入村工作组登记移民户数进行抽查复核,抽查比例必须在10%以上。由县移民办负责,对其他乡镇、街道办事处的移民人口核定登记工作进行督促指导。
4、严肃工作纪律。移民人口核定登记工作必须公开、公正、透明、实事求是,监察部门要提前介入移民人口核定登记工作,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奖惩措施,加强对工作全过程的监督检查,从严查处在工作中的违规违纪人员。
5、确保信访稳定。为确保我县移民人口核定登记工作顺利开展,经县委、县政府研究,由县信访局、县移民办抽调人员组成群众信访工作组,负责解答群众对移民后期扶持有关政策规定的信访问题,接待地点设在县信访局和移民办。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明确信访接待人员,公布咨询、投诉电话,专人值守。对于群众反映的问题要依照政策规定耐心解答。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县督导组、包村工作组,要把人口核定登记期间的社会稳定工作当作一件大事来抓,通过耐心细致的工作,把一些矛盾隐患和不安定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坚决杜绝越级或集体上访事件的发生,维护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