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豫政〔2006〕22号)精神,按照河南省教育厅、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搞好我省农村中小学布局结构调整工作的意见》,结合我县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农村义务教育的实际,为全面实施农村义务教育保障机制,进一步整合农村教育资源,加快实现基础教育均衡发展,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现就进一步搞好我县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我县农村中小学布局结构调整要坚持有利于巩固提高“普九”成果,有利于少年儿童就近入学,有利于优化现有的教育资源,有利于现代化教学手段的实施,有利于中小学校的长远发展,有利于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规模效益的指导思想,遵循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的原则,以加强中心学校和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为重点,科学论证、全面规划、分步实施、逐步到位。
在制定农村中小学布局结构调整规划中,要做到五结合、五坚持。五个结合即:与巩固提高“普九”成果相结合;与逐步建立完善乡(镇)中心学校和寄宿制学校体系相结合,使中心学校成为辐射附近学校的区域性师资培训中心、教学研究中心、教学管理中心、教学实验中心、电教信息中心;与发展幼儿教育、农民职业教育相结合;与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新机制、现代远程教育工程相结合;与农村城镇化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结合。五个坚持即:坚持依据生源定留舍的原则;坚持依照地理位置和学校发展前景合理设点的原则;坚持因地制宜,集中建校的原则;坚持政府依法确定和公布校点的原则,县教育、财政管理部门共同制定规划,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公布保留学校;坚持科学规划、逐步实施的原则,根据各乡镇生源、经济、地理等因素,分四年或更长一点时间完成农村中小学布局结构调整任务。既要防止中小学布局不合理造成资源浪费,同时又要防止过急、过快、过度调整出现新的学生上学难的问题。
二、调整要求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我县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要求,综合考虑人口密度、地理环境、交通状况等因素,合理规划和调整农村中小学布局结构。通过调整农村中小学网点布局,合理配置教育资源,扩大校均规模,使初中城镇化,小学中心化,逐步实现学校布局合理,教育结构优化,用人机制健全,经费使用高效的目标,进一步提高农村义务教育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
(一)初中:农村初中布局调整,要充分考虑城镇化进程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需要,以满足城镇人口增长对初中办学的需要,原则上3万人左右办一所初中。农村初中要逐步向城镇所在地集中,要有计划有步骤地调整撤并办学规模小,教学质量差的初中。平原初中一般应达到18班,班额50人,校均900人以上规模。山区丘陵地区初中一般应达到12个教学班,班额50人,校均600人以上规模。在布局调整中,要充分考虑农村初中服务半径的扩大和交通因素的影响,实行寄宿制。全县到2010年初中由现在的42所调整到36所。
(二)小学:农村小学布局调整,要在坚持学生就近入学的前提下,有计划、有步骤地调整撤并一些小学和教学点,适当扩大办学规模。现有农村小学一年级适龄儿童数不足20人的或校均班额未达到20人的不再设成建制小学。按地理区域划分,每10000人左右设立一所中心小学,校址选择要适中。中心小学要把服务区域内高年级段学生集中起来,有条件的要逐步向中年级段延伸。原则上以行政村为单位设立教学点,如果距离中心小学较近,交通方便,不需要设立教学点的可以撤并。中心小学要为距离超过2公里需要寄宿的学生提供相应的寄宿条件。利用撤并的初中作为中心小学的乡镇,可按照所撤并初中的办学条件,确定中心小学的规模。全县到2010年小学由现在的220所(附属教学点199个)调整到95所(附属教学点317个)。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各乡镇、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进一步搞好农村中小学布局结构调整工作的艰巨性和复杂性,各级领导要亲自抓,各部门要通力合作,县成立农村中小学布局结构调整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以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妥善解决布局调整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布局结构调整工作顺利进行。要采取多种方式,通过多种渠道,作好深入细致的思想动员工作,向干部和群众讲明当前农村中小学生源不足的现状,以及实施素质教育和教育手段现代化对学校提出的更高要求,使广大群众明白“小而散、小而全”的办学形式已不能适应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既浪费人力、物力,又难以保证教育教学质量,以此争取广大干部、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二)坚持因地制宜,统筹搞好规划
布局结构调整工作坚持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的原则。县教育、财政部门要对各乡镇的地理环境、人口密度、经济条件和学校布局的现状深入进行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本着“先建设,后撤并”的原则,避免出现农村学生上学不便的情况,科学合理制定布局调整规划和分步实施方案,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
(三)建立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新机制,推动农村中小学布局结构调整工作
要根据要求建立农村中小学布局结构调整数据库,规划一旦确定,一般不能随意变动。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工作,必须与新的农村中小学布局结构调整规划紧密结合,对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规划撤销的学校,一般不再安排维修改造经费。筹措学校建设经费,除了由财政统一安排外,要调动方方面面的积极性,实行多元化筹资。确定学校建设项目,要优先考虑能够调动社会积极性筹措建设资金的乡镇。按照规划,需要扩大用地的学校,要本着既节约用地,又兼顾发展的原则,依据学校基本建设规划标准,妥善解决学校扩建用地和扩大规模以后学生活动场所用地。同时,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加强撤并学校的国有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被调整的初中一般用于设立中心小学;被调整的小学,其教育资源主要用于发展学前教育和农民职业教育;确实闲置的校园校舍,由县政府统一处置,处置所得用于当地发展义务教育。
(四)创新机制,加强管理
在学校管理上,实行“四统一”。一是教师统一管理。乡镇中心校以中心小学为单位,按照师生比例统一配备教师,由中心小学校长根据学校岗位需要组织竞聘上岗;二是财务统一管理。中心小学对校本部和附属教学点实行统一收费,统一开支;三是教育教学统一管理。中心小学统一编制学校教育教学计划,统一教学进度,统一教育教学研究、质量监测和评估。计算机、音乐、体育、美术教师、英语教师由中心小学统一调配;四是教育教学设备统一。中心小学和教学点的教学设备由中心小学统一调配,根据教学需要统一使用。
附:镇平县农村中小学布局结构调整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
镇平县农村中小学布局结构调整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王彩霞 县政府副县长
成员:郭学忠 县政府办副主任
辛占营 县教体局局长
王国强 县教体局副局长
张学敏 县财政局副局长
闻国森 县发改委副主任
陈亚平 县建设局副局长
尤永文 县国土资源局党总支委员
李 楠 县审计局副书记
仵 波 县环保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体局,辛占营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