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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严格保护耕地保障科学发展实现土地高效利用的实施意见》(宛政〔2009〕17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OO九年三月十八日